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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性 | 比师生恋更恶劣的是向学生灌输连自己也不相信的东西

 cat1208 2018-04-12


按:近来,在纪念北京大学学生高岩自杀20周年的时候,她同学李悠悠等公开发文质疑原北京大学教授沈阳性侵并致高岩自杀,引发了社会对于高校师生关系的热议。



  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不同,后者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在他们担任教师角色的同时,也承担着法律上的临时监护人的角色。高校教师面对的往往是成年学生,他们承担教师角色时,并不需要同时承担其他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意味着,高校教师相比于中小学教师而言,在学生面前并没有必然的权威;后者作为成年人,在未成年学生面前,有着必然的权威。从这个角度,高校的师生关系首先就应当是基于平等的合作关系。教师应当按照要求给学生提供培训和指导,而学生则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则来获得学绩(学分),在这个过程中,平等意味着,如果教师不能胜任教学和指导的职责,就构成对学生的违约;同时,如果学生不能遵守相应的规则就不应当获得学绩。


  由于高校的教学和学习不同于中小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纳入到标准的大纲范围,每个专业,每门课都有着特异性。因此,高校教师的角色就不应该是给学生提供标准化的训练,而应当是更多地给予学生针对性的思考方法和运用指导。每个高校教师都应当具备在特定专业基础上的满足教学目标的授课和指导技能,并在此基础上有相当灵活的自由度。概括起来,高校教师的教学角色有如下几项:一是学习的组织者,按照特定的步骤和方式组织知识,并组织学生学习;二是方法的指导者,从方法上指导学生的思考、运用所学知识;三是应用的示范者,知识的价值首先要体现在教师的运用上;四是学绩的评定者,对学生是否达到相应的课程要求予以学绩评定。


  同时,对许多专业课程来说,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或技术发展可能日新月异,因此对如何获得和运用课程知识的方法的掌握是至关重要的关键要点。教师要鼓励和培养学生在课程知识的层面能够与自己学术对话,而学生在钻研过程中也完全可能在某些课程的知识范畴超越教师既然的水平。特别地,在互联网普及的现时代,一个钻研的学生在短短数月,甚至数周内就有可能获得某些课程最前沿的知识,而一个怠惰的教师则可能远远落后于学生所能企及的层面和程度。因此,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在学术上既是“师徒”关系,也是合作“拍档”关系。事实上,国内有相当比例的高校教师多年来学术水平未见长进,研究成果几乎都是靠学生的研究来支撑,与其说是“导师”带“学生”,毋宁说是“学生”供养“老师”。


  另一方面,由于高校教师在与学生的教学期间,存在着权力的不平等。正是由于高校教师在所教学课程上有着显著超过中小学教师的自由度,因此,高校教师在对学生的学绩评定上就掌握有巨大的权力。他可以决定课程考试的方式与难度,以及学绩评定的结果。学生能否顺利通过一门课程,往往意味着能否顺利修满学分毕业以及所耗费的资源成本(时间、经济,等)。这种权力不平等的局面往往意味着师生之间应当遵循一些基本的伦理要求。例如,教学期间教师与学生的私人交道应该尽可能规避,私人交情则应当杜绝。因为与个别学生的私交难免会影响到学绩评定的公平性,特别对于主观评定性质的考核,一个高校教师要给一个私交甚好的学生以挂科相对来说是困难的,而且也难以取信于人。


  虽然高校师生之间更多是平等的合作关系,但师生双方往往存在着不对等的情形。相对于年轻,不谙世事的年轻学生,高校教师往往在年龄、阅历、学识、社会经验、社交技能方面压倒性地占有优势;同时,教学安排又使教师有大量时间和机会与学生互动,这就使得学生钦慕教师的现象容易发生,也比较普遍。这就使师生双方在诸如合伙做生意、一起打牌、谈恋爱等方面容易给相对弱势的年轻学生一方带来潜在隐患和威胁;而教师滥用自己因“教师”角色而在年轻人中获得的优势也可能损及学生的权益、成长。因此,不仅是在教期间,而且在校在读期间,教师都不宜与学生合作做生意、打牌、恋爱等等涉及私人权益的活动。




  对中国大陆的高校教师来说,由于高中教育的不合理,使得进入高校就读的青年学生在青春期(初、高中阶段)的人格和社会性发展被忽略和抑制,他们相比于大陆境外,包括台港澳的大学生,在社会性发展方面明显并且严重滞后。这就使得大陆高校教师不仅在课程上授业、指导学生,而且在人格和社会性发展方面也对学生产生着至关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特别是,大陆高校一些特殊的教师,以思想政治课教师、专职班主任或辅导员的角色而呈现,通常被授命有意识地塑造和引导学生的人格和社会性发展,特别是所谓的“三观”。如果这些担负有特殊使命的教师有目的地向学生灌输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时,他们的工作在伦理上就面临巨大的争议;甚至在人类大多数正常文明社会的社会规范里,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违法的


  既此,高校教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应当是不把自己不相信的东西传授给学生;不故意扭曲和压制学生的独立思考;不把有违人类现代文明普遍遵循的道德价值标准的观念强制灌输给学生。例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的“自由”、“民主”、“公平”、“公正”,故意做出与人类现代文明相悖的诠释,然后灌输给学生,这样的教师无论负有怎样的特殊使命,都不是不道德,且是有罪的。



  总结起来,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师生关系,它首先是在教学上平等合作的关系,教师不必然具有权威。由于教师掌握的学绩评定的权力,在教期间不宜与学生发展私人交情。教师角色的优势,学生在校在读期间不宜与学生发生涉及私人权益的商业或爱情活动。在中国大陆,高校教师尤其要恪守基本的职业操守,不把自己不相信的东西传授给学生不故意扭曲和压制学生的独立思考不把有违人类现代文明普遍遵循的道德价值标准的观念强制灌输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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