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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海南省公益诉讼十大诉前程序典型案例之五:督促整治违法堆放垃圾案

 巴山夜雨997 2018-04-12

来源:海南检察


基本案情

随处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定安县邻环城南路南侧、岳崧路西侧田洋公园和定安县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地块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长达200多米,宽20多米,高3米,约12000立方米,周围弥漫大量恶臭气味,附近地面渗出浓黑的污水,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和农田灌溉。该垃圾场由来已久,污染持续存在,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作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怠于履行职责。

诉前程序




2018年1月12日,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对定安县内违法堆放垃圾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上述违法堆放的垃圾作出处理。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该县行政执法局发出通告



收到检察建议后,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和综合行政执法积极采取整治措施。2018年1月23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车辆进场开始清理搬运垃圾,目前已搬运垃圾35399吨,垃圾的清理搬运工作按计划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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