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保险公司在宣传重疾险时都号称“确诊即赔”,然而,得了重大疾病就一定能“确诊即赔”吗?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我们先来看看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范围。 其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使用规范》中的25种重疾占到了所有重疾险理赔的95%以上。目前市场上大多数重疾险,都包括了这25种重疾。另外,各家公司在设计重疾险产品的时候,为了更全面的保障,还会增加其他的重大疾病,比如平安健康险推出的“平安i康保·重疾”的可保重疾就高达100种。 在这25种核心重疾中,有12种重疾是确诊即赔的,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肝炎、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严重帕金森症、严重阿兹海默症、严重III度烧伤、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只要确诊就可以获得赔付。 另外8种疾病的理赔条件是“患病且疾病达到某一特定状态”,包括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终末期肾病、深度昏迷、瘫痪、语言能力丧失、严重脑损伤等,会对疾病的状态和持续时间做要求,达到条款中规定的条件后进行理赔。比如急性心梗要求临床表现为急性胸痛、发病90天后左心室功能降低等,脑中风后遗症要于确诊180天鉴定,深度昏迷要求持续96小时等。 除此之外,还有5种是患病后采用某些治疗手段,比如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良性脑肿瘤、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等。这些就需要患者实际实施了某项手术之后才能予以理赔。 因此,“重疾险确诊即赔”的说法并不严谨,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确诊符合条款中约定的条件后,重疾险会给付保险金。所以大家在投保重疾险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既然如此,为什么保险公司在宣传重疾险时往往号称“确诊即赔”呢?一方面,由于大多数普通消费者对保险并不是那么了解,为了能让大家把给付型的重疾险和报销型的医疗险区分开来,保险公司往往用“事后报销”来解释医疗险,与此相对应的重疾险就是“确诊即赔”了;另一方面,数据显示目前重疾险70%以上的赔付都来自恶性肿瘤,而恶性肿瘤也确实属于“确诊即赔”的范畴。 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理解,重疾险不是“确诊即赔”的保险,因为除了确诊重大疾病之外,它还保障“重度失能状态”和“重大手术”,保障范围不仅限于疾病的”确诊即赔“。重疾险也不仅仅是赔付医疗费用,而是给付一定金额供患者自由支配,可以用于治疗,也可以用于补偿因重疾而造成的家庭经济损失。 同时,25种核心重疾的赔付标准,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制定的,而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的。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仅凭确诊重疾的名称,是无法判定重疾的严重程度的。根据这些赔付标准,重疾险保障的是真正的“重大疾病”,也就是医治花费巨大、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 当然,如果觉得重疾理赔门槛太高,购买重疾险时还可以关注是否有轻症保障。当然,重疾险中的轻症,并非指感冒发烧等小毛病,其实也是情况较为严重的疾病,只是尚未达到重疾的那种状态。比如原位癌、轻度中风后遗症等等,发病概率大约是重疾发病概率的30%。重疾险如果能有一定保额的轻症赔付,可以让患者在疾病早期能够减轻经济压力,得到更好的治疗,避免后期更大的风险和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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