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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的房产证什么样?南昌一古墓出土“丹书石券”

 你我入画 2018-04-14

三国时候的“房产证”什么样?记者从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获悉,考古工作者在一座东吴时期墓葬中发现三国买地券,其功能相当于今天的“房产证”。

据考古项目负责人杨军介绍,南昌一工地2017年7月发现古墓群,在已发掘的11座墓葬中,除东汉时期少见的六棺合葬墓之外,还发现了迄今考古发现的三国时期唯一石质买地券,由朱砂写成。这一“丹书石券”的年份为赤乌四年(公元241年),赤乌是三国时期东吴孙权称帝后第四个年号。


“丹书石


六棺合葬墓反映奇特葬俗

考古领队杨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象南中心古墓群项目共发掘墓葬11座,从东汉到东吴时期,墓葬主要有土砖混合结构墓、砖室墓、砖木混合结构墓三种类型。其中土砖混合结构墓2座(1号墓、3号墓);砖室墓8座(2号墓、4号墓、5号墓、6号墓、7号墓、8号墓、9号墓、10号墓),其中9号墓、10号墓为带耳室砖室墓;砖木混合结构墓1座(11号墓)。1号墓至10号墓时代为东吴时期,11号墓时代为东汉早期。杨军说: “当时工作人员发掘完同一时期的10座墓葬后,在10号墓下又发现了一些青砖。当时我觉得下面一定还有东西,让大家接着继续发掘,果然,在青砖下发现了一座东汉时期的墓葬。由于年代不同,10号墓在11号墓东部上方,这也造成11号墓东部有些损坏。”

11号墓的形制最为特殊,为砖木混合结构墓,并且该墓为六棺合葬墓,这在南昌地区为首次发现。杨军说,该墓葬属于土坑木椁墓向砖室墓转变的过渡时期。墓向159°。平面形状为方形,长、宽均为4米。东部被10号墓打破至椁顶板。墓顶为平顶,由砖在椁顶板上面平砌而成。椁板共8块,均为东西向,自南向北依次摆放。墓室分为东西两室,隔墙南部有门连通。墓室内共放置6具木棺,东室4具(1大3小),西室2具。木棺均为一整块木凿成,前、后挡板及棺盖为榫卯结构相连。东室4具木棺中大棺保存稍差,棺板已与棺身脱离,棺内浸满淤泥。其余3具木棺保存较好,打开棺盖后,发现其内尸骨保存完好,并发现有漆木器与纺织品,共出土各类器物100余件,其中发现“货泉”、五铢钱。

考古人员对墓主人的遗骸进行了人骨鉴定,其中2号棺遗骸年龄为30岁左右,可能为女性,其余5具棺均为未成年人,最大的约13~14岁,最小的才5~6岁。一般来说,合葬墓的墓主皆为男性,为何这座墓葬内有一名成年女性与5名孩子同葬?这些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杨军说:“这种葬俗非常奇特,江西还没出现过。有专家猜测与百越族的风俗有关,但目前这些都在猜测阶段,还要等进一步的实验室考古来进行分析。”

根据墓葬内出土的“货泉”及五铢钱,以及其出土的名刺上“广陵郡广陵县”字样,可以判断墓葬应属于新莽之后的东汉早期墓葬。杨军说:“虽然‘货泉’铸造于新莽时期,但由于‘广陵郡广陵县’在新莽时期被取消,改名为‘江平郡安定县’,东汉后才恢复,因此我们可以判断这座墓葬属于东汉早期。”

为研究丝绸之路的路线提供新线索

在象南中心古墓群考古期间,南昌西汉海昏侯墓考古发掘也在有序进行。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考古领队,也让杨军感到收获很大。杨军说:“海昏侯墓考古自然是海内外受到瞩目,但是象南中心古墓群的考古项目也非常重大,出土的文物为我们今天研究东汉至东吴的南昌历史,提供了一系列佐证。”杨军认为,象南中心古墓群属于东汉至东吴时期,明清时期这片地区属于城区范围内,本次发现的墓葬说明在汉晋时期此处应属于郊外,为我们研究汉晋时期南昌城的发展与变迁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11号墓是南昌首次发掘砖木混合结构墓葬,为研究南昌地区竖穴土坑墓向砖室墓转变过程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此次发现的古墓群中,有晚期墓利用早期墓砖修建的情况。例如,东吴时期1号墓的墓砖铭文为“建康元年”(公元144年) ,是东汉皇帝汉顺帝刘保的第五个年号,9号墓的墓砖铭文为东汉永元二年(公元90年)、永元三年(公元91年),这是东汉皇帝汉和帝刘肇的第一个年号。这些有明确纪年的墓葬,为我们研究汉晋时期器物演变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

此外,“太平百钱”此次在南昌地区也属首次发现,位于孙吴境内的9号墓内出土了蜀国钱币,1号墓出土了“蜀郡”漆盘,都说明当时吴蜀之间有着密切贸易往来。此外,蜀锦是蜀国对外重要贸易物品,有可能是通过长江与吴国进行贸易,进而行销全国及海外,也为我们研究丝绸之路的路线提供了新的线索。

南昌是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底蕴深厚,目前南昌老城区正在进行旧城改造工作,本次发掘对老城区范围内旧城改造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协调开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出土文物中,也有很多让人感到非常惊喜的发现。出土文物中发现了东汉早期的衣物簿和名刺,以及东吴时期的买地券,为当下研究汉晋时期的历史和文化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

其中2号墓中出土的颜黄买地券,是迄今为止考古发现的唯一一件三国时期石质买地券,由朱砂写成。这件文物上注明的定约对象不仅有鬼神,还有后世活人,在其他地券中从未有过,而且书写类型与其他买地券不同。

买地券是由买地契约演变而来的。从东汉到明清时期,历代皆有。买地券的材质因时代不同而有变化,有铅质、玉质、石质、陶质,甚至还有铁质。买地券在墓中多放于墓室内,也有放在墓地甬道或靠近墓门之处的。买地券的出现和使用,反映了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土地买卖的盛行。这件“丹书石券”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三国时代最早的女性买地券,此前发现的女性买地券上标注永安四年大女宋某,比南昌出土的颜黄买地券晚20年,而且居于合葬墓侧室,身份不如颜黄。这件文物上有我国出土最早的关于土公(土地公)的记载,比神凤元年的会稽亭侯买地券早十多年;文物上还有东海小童的记载,同样是我国出土最早,比升平五年周芳命妻潘氏买地券早120年,这些对于早期道教研究意义很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丹书石券”上记载了广陵江都都乡里等字样,而当时江都已为废县,说明颜黄为移民。都乡里是特殊安置机构,对于了解三国基层建设和移民问题等有很大的价值。文物上记载的黄鹄与鲤鱼的句式,与黄武四年浩宗买地券句型相通,但后者写为鶮与鱼,与鹤音通,后来张道陵修仙的鹄鸣山,写为鹤鸣山,可证明本字是鹄,后来在魏晋慢慢转为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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