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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

  2018-04-18

为了促进中牟县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市容市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适应中牟建设园林城市和生态田园城市的发展需要,我县开展了《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的编制工作。2016年8月26日,《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通过了规划评审,经过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

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及《中牟县县城片区城市绿线控制规划(2016-2030)》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强化监督的原则,为实现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开、公正与民主,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规划的意识,使规划成果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现将《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与公众意见。公示起止日期为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1月7日。

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定点公示地点或者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公示: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中牟县城乡规划中心

联系电话:0371-62105015(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意见反馈方式:

①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留言;

②电子邮件(邮箱:zmxghzx@163.com);

③信件邮寄(地址:中牟县城乡规划中心(清阳街231号)701室 李女士(收),请在信封上注明“绿规意见”)。

特此公告。

 

中牟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8日

《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主要内容

 

总  则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中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中规划期限保持一致。即:2016-2030年。

近期:2016-2020年;

中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为中牟县县域范围和中心城区范围。

中牟县县域范围包含中牟县行政辖区面积917平方公里,包括所辖的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

中心城区范围即连霍高速公路、新G107、郑民高速公路、郑东高速公路围合区域,总面积323平方公里。

三、城市规模

1. 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2020年县城城区人口规模为74万人,2030年城区人口规模为160万人。

2. 城市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2020 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92平方公里,人均124平方米。规划远期(2030 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60平方公里,人均100平方米。

四、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中牟水、路生态廊道,以自然保护区、生态绿地为基底,打造区域一体的生态系统;建设形成总量达标,布局合理,“绿脉、水脉、文脉”三脉传承,集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生态宜居于一体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中牟县创建“都市型生态田园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中牟县城近期2020年绿化指标满足国家园林县城要求,中期2025年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县城,至规划期末2030年创建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五、规划指标

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目标指标体系一览表

            指    标

现状

近期2020年

中期2025年

远期2030年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5.47

16.5

≥17.5

18.5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标

0.16

≥0.09

≥0.10

≥0.11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70%

≥80%

≥90%

≥95%

城市绿地率

39.12%

40%

≥42%

45%

城市绿化覆盖率

40.13%

≥42%

≥45%

48%

居住区绿地率

——

30%

≥32%

35%

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

≥2%

≥2%

≥2%

备注:依据《中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规划期末,城市人口160万人,人均建设面积为100 /人。

六、县域绿地系统规划

根据县域生态格局的构建要求,构建“斑块-廊道-基质”生态格局,形成“一带一核一脉、三区四廊多点”县域绿地系统空间结构,实现绿、水、田、城统一协调的县域绿地系统。

一带:指沿黄生态带。沿黄生态带是巨型区域生态廊道,是中牟县重要的生态基础,加强中牟生态绿地系统与沿黄生态带的衔接是建设好中牟县域绿地系统的前提。

一核:以中牟中心城区田园城市建设为契机,以中央湿地公园为核心,打造县域生态核心。

一脉:以贾鲁河流域河脉为基础,建立覆盖县域的生态水脉。

三区:指县域北部依托黄河湿地建设的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结合中牟森林公园和雁鸣湖森林公园设置的森林生态保护区以及依托县域南侧两处滞洪区及周边分布广泛的林地资源规划形成的滞洪区湿地生态涵养区。

四廊:指沿郑民高速、新G107国道、连霍高速和郑东高速建设形成的环绕中心城区、联系县域的四条生态廊道。

多点:多点绿化是指加强县域内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景区景点、林场、村镇林等呈点状分布的生态建设点绿化,加强对县域范围内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场、村镇林等呈点状分布的生态建设地点的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建设,发挥其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满足人们休闲旅游需求、丰富森林文化内涵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七、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一)规划结构

规划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结构为“绿核统领、珠镶绿带、廊网交融、节点均衡”。

“绿核统领”:以中央湿地公园与生态公园为依托形成区域绿核,是连接城市与大型自然生态区域、加强城市与自然良好沟通对话及拥有相对完善的生态环境的重要区域,服务于整个中心城区。

“珠镶绿带”:规划形成不同等级的绿地景观节点,与绿地核心、景观廊道共同形成“绿廊缀珠”的 景观体系。

“廊网交融”:依托中牟水绿特征,规划“廊网交融”的绿廊体系,与带状公园、防护绿地组成的城市绿网相互交织,形成网络型、组团式、扁平化的城市绿地系统。

“节点均衡”:指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绿化广场等绿地节点均衡散布在整个城区,满足市民游憩需求。

(二)绿地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城市绿地3841.8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079.52公顷,生产绿地336.07公顷,防护绿地426.24公顷;附属绿地约3550公顷;其他绿地2459.33公顷,各类绿地呈网络状均匀分布于中心城区内。

八、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本次规划公园绿地面积3079.52公顷,生产绿地336.07公顷,防护绿地426.24公顷,附属绿地约3550公顷,其他绿地2459.33公顷。各类绿地呈网络状均匀分布于中心城区内。

(一)公园绿地规划

本次规划公园绿地3079.5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9.25平方米。其中综合公园18个,面积为327.43公顷,社区公园114个,面积为172.02公顷;专类公园16个,面积为694.98公顷;带状公园面积为1841.13公顷,街旁绿地53处,面积为43.96公顷。

1.综合公园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综合公园18个,总用地面积327.43公顷。其中全市性公园5个,分别为欢乐湖公园、官渡公园、四牟园、人民公园、万洪公园,总用地面积为184.95公顷;区域性公园13个,分别为文心公园、文澜公园、月湾公园、花溪公园、曲涟公园、彩虹公园、清怡园、翠鸣湖公园、新世纪广场、楚园、汉园、正中公园、郑民公园,总用地面积为142.48公顷。

2.社区公园布局规划

按照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将中牟城区划分为5个城市组团,每个城市组团又被城市主干道划分为多个居住区。在每个居住区内布置1-2个社区公园,其中居住区公园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0.5-1.0km,小区游园服务半径0.3-0.5km。

规划居住区公园80个,小区游园34个,总面积达172.02公顷。其公园位置在一定区域内可以微调,面积不得减少。

3.专类公园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专类公园16个,分别为科教公园、鲁公祠遗址公园、绿博园、游乐园一天地、游乐园二天地、游乐园三天地、森林国风园、牟山生态园、影视创意公园、未来公园、文和园、烈士陵园、牟山公园、潘安故里乐园、火车站遗址公园、邵岗-板桥墓群遗址公园,总用地面积为694.98公顷。

4.带状公园规划布局

规划带状公园依分布区域划分为沿路带状公园和滨河带状公园两类,总用地面积1841.13公顷,占公园绿地面积的60%,服务范围300-500米。

规划带状公园主要沿大孟沟、西干渠、郑开明沟、永盛明沟、商鼎明沟、绿博明沟等水域蓝线以外控制不小于30米绿化带及沿金水大道、绿博大道、平安大道、绿博大道等主要景观道路两侧30-100米宽的绿化带。

5.街旁绿地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街旁绿地53处,总面积为43.96公顷。

(二)生产绿地规划

本次规划生产绿地3处,占地面积336.07公顷。第一处位于连霍高速以南、新龙路以北、雁鸣大道以西、广惠街以东区域,占地面积206.12公顷;第二处位于新G107以东、人文路以西、郑民高速辅道以北区域,占地面积57.19公顷;第三处位于郑民高速辅道以北、万洪路以南、官渡西路以东、官渡大道以西区域,占地面积72.76公顷。

(三) 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防护绿地426.24公顷,主要布置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快速路沿线两侧、高压走廊两侧及工业用地周围。

铁路防护绿地:沿陇海铁路两侧控制50-200米宽防护绿地,沿郑徐客运专线两侧控制100米宽防护绿地,沿郑开城际铁路两侧控制75-150米宽防护绿地;

高速公路防护绿地:沿连霍高速、郑民高速、郑东高速两侧控制100米宽防护绿地;

国道、省道、快速路防护绿地:沿国道新G107、G310、省道S224、新龙路、科学大道两侧控制50米宽防护绿地;

卫生防护绿地:规划在城市工业区与其他城市用地之间建立20米宽防护绿地;

安全防护绿地:在城市高压走廊两侧建立20-50米宽防护绿地。

(四)附属绿地规划

1. 居住区附属绿地规划

在中心城区内的不同区位条件下,对居住用地内(不含居住区公园)的绿地实行不同的控制要求: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属旧城改造的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0%。

2. 其他附属绿地规划

本次规划其他附属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仓储用地、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5%;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工业用地的绿地率原则上控制在10%-20%;特殊情况下,工业用地内有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可控制在30%以内,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

3. 道路附属绿地规划

园林景观路的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

(五)其他绿地规划

规划其它绿地包括湿地、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共计5处生态绿地,总用地面积2459.33公顷。其中:湿地公园占地面积374.46公顷;三国风云园占地面积350.61公顷;中原外滩公园占地面积376.75公顷;汽车文化主题公园占地面积184.89公顷;中牟森林公园占地面积1172.72公顷。

九、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

应满足远期中心城区居民的避险要求。居民步行3分钟可以到达紧急防灾避险绿地,步行5-10分钟到达临时防灾避险绿地,步行0.5-1小时到达固定避难场所,步行1小时到达防灾据点。

十、城市绿地系统特色景观风貌规划

本次规划主要建设以贾鲁河滨水景观带为景观轴线,中央公园为城区绿地核心,各个组团绿地不同风貌特色“一带、一心、多组团”的城市绿地景观风貌 。“一带、一心、多组团”共八个分区,分别为:

一带:贾鲁河滨水景观带

一心:中央公园城市中心风貌区

时尚文化创意风貌区:文创园组团(绿博片区)

时尚乐活风貌区:文创园组团(大孟片区)

历史文化风貌区:官渡组团

行政人文风貌区:县城组团

汽车主题工业风貌区:汽车城组团

田园风光风貌区:生态农业旅游景观区(沿黄防护带及周边农耕区)

十一、城市绿道系统规划

本次规划城市绿道分为三类:生态型绿道、游憩型绿道和交通型绿道。

生态型绿道:规划沿贾鲁河两侧及万三公路、郑开大道、绿博大道、S224、万洪路、雁鸣大道、新龙路、科学大道两侧设置生态型绿道。

交通型绿道:交通型绿道主要是交通性道路和工业区内部道路,解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路权不均的问题,沿城市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两侧,结合绿带设置自行车专用道,形成交通型绿道。本次规划交通型绿道有平安大道、商都大道、青年路、正中大道、郑民高速辅路、广惠街、中兴路、官渡西路、官渡大道和中原路。

游憩型绿道:游憩型绿道主要是沿河流水系或者部分景观性道路两侧,同时串联各类公园、文化设施用地,给市民、游客提供休闲游憩的场所。

十二、植物风景与树种规划

遵循适地适树,速生、慢生树种相结合,抗性强、兼顾观赏价值与经济效益,提高植物多样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原则,确定雪松、大叶女贞、石楠、悬铃木、国槐、白蜡、千头椿、馒头柳、复羽叶栾树、樱花、海棠、白玉兰等为基调树种。建议推选国槐、海棠为县树、县花。

十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逐步建立系统的中牟县生物多样性规划,丰富城市绿地生态类型、植物种类,增加动植物迁地保护数量和种群,全面提高中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初步建设稳定、协调的城市生态系统。至2030年,城市中常见园林植物种类达到400种,综合物种指数达到0.5,本地植物指数达到0.9。

十四、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加强有关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居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加大执法力度,逐渐形成古树名木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局面;开展有关古树名木保护基础工作及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工作,建立古树名木合法的、合理的、科学的、系统的保护管理体系。

十五、海绵城市绿地建设引导

规划对中牟绿地系统中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应指标分为约束性和鼓励性两类进行控制:

1. 约束性指标

本次规划新建区下凹式绿地率≥10%,改建区下凹式绿地率≥7%;新建区绿色屋顶率≥30%,改建区绿色屋顶率≥20%;新建区透水铺装率≥50%,改建区透水铺装率≥30%。

2. 鼓励性指标

本次规划新建区雨水资源利用率≥10%,改建区雨水资源利用率≥5%。

十六、城市绿线控制规划

城市绿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边界控制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重点对公园、防护、生产、风景林、道路等绿地;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湖泊、湿地、池塘、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原生林植被及园林文物、古树名木等规定的保护范围;以及其它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区域的绿线进行划定。

十七、近期建设规划

以月湾公园、欢乐湖公园、清怡园建设为主体,见缝插绿,适当增加综合公园,加快社区公园及街旁绿地建设,保持园林城市各项指标,为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奠定基础。同时对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实施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到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2平方公里,规划人口74万人,公园绿地规划面积1235.07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5平方米。新建生产绿地达到206.12公顷;完善防护绿地建设达到254.0公顷。人均公园面积达到16.5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地率达到40.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2.0%。

十八、中牟县县城片区城市绿线控制主要内容

第一章 前言

(一)规划背景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中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规划意图与目标,推进园林城市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现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园林城市相关标准要求划定中牟县城市绿线范围。

(二)绿线概念

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规划所指绿线主要是指依据《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确定的县城片区各类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控制范围线。

附属绿地不进行绿线控制,实行与用地性质相对应的绿地率控制。

(三)划定范围

本次规划主要控制范围是《中牟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确定的县城片区范围,即东、北至贾鲁河,南至陇海铁路线,西至国道新G107,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0平方公里。

(四)实施原则

(1)已审批已实施的行政许可,原则上维持原行政许可不变。远期若有改造需求时,应按绿线控制要求执行。

(2)已审批尚未实施的行政许可,可采用修规阶段加大建筑后退等方式进行调整,后退后仍无法满足绿线控制要求的按后退最大距离执行。后退的开放空间原则上以建设绿地为主,可参与地块内绿地率指标计算。

(3)尚未审批但已进入审批阶段的项目,原则上应修改方案以满足绿线控制要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4)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严格执行本规划要求。

第二章 绿线划定方式

(一)绿线划定要求

1.城市绿线的划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的要求。

2.绿线的划定采用坐标法。

3.绿线图的编号方法按的编号原则编制。

(二)绿线划定原则

1.科学合理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

3.尊重现状原则

4.协调统一原则

5.可操作性原则

6.动态弹性原则

(三)绿线的控制方式

本规划中城市绿线控制方式采用实虚线与指标引导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对于沿河、沿路控制的带状公园、防护绿地实施实线控制,实线控制的绿地宽度、线位不得擅自改变;对于块状的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游园实施虚线控制,对其控制范围边界在实施过程中可局部微调,但公园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对公园位置也可以相应程序经论证后做适当调整。对于附属绿地实施绿地率控制,对于其他绿地实施引导性控制。

(四)绿线的动态管理

本规划在一个实施周期内需要编制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步进行,有必要的情况下,可缩短评估周期。对本规划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解决,按照相应的程序修改规划并及时公布。

第三章 绿线总体控制

(一)控制总量

本次规划绿地总面积为715.42公顷(含生态绿地在内的非建设用地面积)。计入建设用地面积为646.0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535.78公顷,防护绿地110.29公顷。规划期末,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65平方米,各类绿地呈网络状均匀分布于中牟县城片区内。

(二)绿线分类标准

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本导则绿线类型有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结合中牟县实际情况,本导则重点对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的绿线进行控制导引。对附属绿地实施绿地率控制,对其他绿地提出相应的引导。

第四章 绿线分类划定

(一)公园绿地(G11)

本次规划县城片区公园绿地535.78公顷,其中综合性公园6处,共135.94公顷;社区公园49处,共64.36公顷;专类公园4处,共25.86公顷;街旁绿地19处,共15.98公顷。

(二)防护绿地(G22)

规划防护绿地110.29公顷。陇海铁路北侧控制50-100米防护绿地,建设南路东侧工业用地周边控制20米宽防护绿地。

(三)附属绿地(G4)

1.居住区绿地

居住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小区道路绿地,不包含本规划中独立控制的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

在居住区规划中,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附属绿地面积的10%,对于居住区绿地率控制必须满足一下要求:

(1)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

(2)属旧城改造的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0%。

2.单位绿地

本规划中所称单位绿地是指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市政设施绿地、交通枢纽绿地、商业绿地。对于以上用地内的绿地率控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2)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25%;

(3)工业企业仓储用地的绿地率原则上达到20%;特殊情况下,工业用地内有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可控制在30%以内,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

3.道路绿地

园林景观路的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

(四)其他绿地(G5)

县城片区西部有两处生态绿地,面积共69.3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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