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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源头属性不同的现状,仍是质量提升遭遇瓶颈的主要

 玺石气象 2018-04-18

近期,食药总局抽检数据显示,2017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全国共计932批次药品被披露不合格,431家药企被点名通报。值得注意的是,这932批次不合格药品中有619批次为中药饮片,占不合格药品批次总数的66.41%。成为行业质量问题的重灾区。


自2018开年以来至今,中医药领域更是高强度地震不断,剑所指处,仍是以中药饮片伪劣泛滥当头,纷纷被“斩于马下”的新闻!  


那到底是哪些原因,导致整个行业市场出现这么多的不合格产品?痛定思痛之下,众多中医药企业,均把矛头指向那些“乱像频出”的中药材种植源头。应该说,除少部分因灰分、杂质、水分、掺假等其它方面造成不合格原因外,很多被查获的“曝光点”占比最大的症结,还是种植、采收、初加工方面不规范所致。例如不分地域南辕北辙的胡乱种植,以及种植期间无所节制的使用高毒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均是直接导致中药材道地性缺失、品质低下、农残、重金属超标,甚至性状变异的推手。为了能赶上“好行情”,不分季节、时令提前或延后采收,以及初加工方面的不规范亦更是造成中药材成分含量流失、不足最终成为不合格药材的隐患。


另外,部分药材为了“色泽靓丽、能卖个好价钱”,甚至出现人为主观“蓄意为之”的恶劣手段:像红花喷施“日落黄”问题,延胡索出现“金胺0”事件,以及某些药材在政府相关部门屡禁不绝的情况下,仍然存在过度熏硫的现象——而这些问题,就目前情况来看,亦不能把所有“屎盆子”都扣在市场商头上!


那么,又是哪来的“底气”,让我们产地某些药农、相关商贩、中药材收购站点方面甘冒天下之大不讳,为了能多获取一点点经济利益,而突破“药材本身不止是用来换钱的,更是用来救命的!”这道“道德良知”的防线,并无所顾忌呢?


一是来源于自身对中药材种植、采收方面“相关节点”把控知识的无知,对于高毒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给中药材质量造成的危害不太清楚。


二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漠视法律的存在以及他人的健康。


三是缘于种植源头农副产品与中药材属性不同的问题,导致两者之间出现了监管缺失的空白地带,给予“非法行为”滋生了相应的生存空间


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医药法》虽然已经于去年7月1日出台实施,并在第三章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中对中药材种、养殖方面阐述了规范化的指导方向,但是,具体落实实施方面,基于GAP种植起点的重新定位,相关鼓励“全民参与”的规范化种植基地、大户土地承包、农业合作社联手协作等形式的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种植方面还才刚刚起步。而当前众多药企相应的原料使用方面,在一定时期内,仍需要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全国上下那些不受约束的万千药农散户集腋成裘完成供应。


因此,如何加强监督把控好中药材源头质量问题,已经不可回避的摆在我们政府相关部门、药企乃至整个行业面前,但千头万绪之下,怎样才能真正把相应法制法规、管理条例落到实处、直达药农的田头地角,现实与理想之间,仍有相当一段不小的距离!


其中最大的障碍,应是中药材在进入专业市场之前,仍然没有改变农副产品属性问题 !——其实,“仍然没有改变”,或者说这本就是个“根本无法改变”的现实。 而这种现实的存在,就像一只关在动物园大铁笼子里的猴子,表面来看,它就在我们的掌控之中,但你真要具体操纵指挥起来,却又不是那么顺手如意。


个中原因多方面,一、有猴子不听话的原因,二、我们之所以出现指挥不灵,还是因为猴子在笼子里面,我们在笼子外面,纵使我们拥有了一双指挥它的大手,但中间缺乏的是一根直接束缚牵引它的线。


猴子——就是农副产品与中药材之间随时可以发生变化,那个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的“属性”。而那根看不见的“线”,就是我们无法对中药材源头深度延伸至老百姓田头地角,加以深化管理的法制法规。


那么,在这种“属性”不同的性质面前,我们相关监管部门在规范管理方面,就会出现前进不能、后退不得,矛盾尴尬、无所适从的情况之下,反被其掣肘约束,造成力不从心的困惑之感。


而于另一被“管理”方,似乎,既是“农副产品”,药农就有了漠视中药材监管部门制约的“底气”支撑。就可以不遵循中药材的道地性,有任意漫天下种植的“权利”、不去注重适宜的季节采收,不受初加工规范程序约束,以及有恃无恐地胡乱喷洒高毒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激素的行为。由此最终造成一旦所得收获“成果”,从农副产品“属性”过渡到中药材的“属性”方面,便会因源头种植上的不道地、不规范,在后期逐渐显现初期埋下的隐患弊端,出现上述种种人为性质的伪劣问题。


这个时候,一旦有了问题,作为相关地方监管部门,不是法不责众,不去追责。而是无从责起? 如何去责的问题 ? 打个比方说,某鸡贩拎了几只病鸡,到农贸市场去卖,这个时候,相关工商部门可以适令责罚,这无可厚非。但是,造成这鸡“病”的原因,却是因为某个农民不去喂食粮米稻谷,而是由于他为了能从鸡贩手中多换几个钱,故意在卖之前给鸡强行“喂食”了大量的泥沙所致。作为监管部门,能连这个“喂食人、喂食过程“一块处罚”吗?就是能处罚,万千民众,你也得提前“知道”其中到底是哪个人正在虐待这些鸡,并能及时进行处理啊。 ——而且,以上所言,还是这几只生病的鸡在被我们“提前发现”的情况下才进行处罚的,如果没有发现,它已经流入到饭店、或大众餐桌呢?……


中药材的前端农副产品何尝不是如此,没有哪家种植户,这边要去给生长在地里的中药材喷施高毒农药时,那边还会提前到相关部门打个申请报告回来再干的。


这种“问题”药材,无论是通过产地商贩、或集贸市场收购站点,优劣不等的被集中之后,一旦被供应到某些饮片厂企,又因质检方面不可能每一根药材、每一包货物全部抽检一遍而造成疏漏过关,引出成品检验不合格被查、或病患使用之后出现反应不良的后果,一切为时已晚!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以上这些情况,正是引起我们相关部门重视的原因。并促使我们行业目前加快步伐去对中药材“道地性”的守护,GAP的建立,以及溯源制产业链方面的打造。但无论什么事物现象,它的发生与完善都需要一定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所出现些许不尽人意的地方,给某些相关企业造成一定的困惑与束缚,亦有在所难免的无奈与遗憾!


诚然,我们对以上说辞表示赞同,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难度与无奈深表理解。


但是,无论什么样的理由和说词,在残酷现实面前,所有的解释都显得是那么苍白无力、于现实无补。中药材与农副产品之间,在源头属性不同的现状面前,受万千药农种植方面“散乱差”现象困扰,以及政府引导鼓励的道地产区GAP规范化种植还没有全面实施到位、完善之际,中药材源头质量问题,在相应过渡期内,仍是处于一个尴尬、或遭遇瓶颈的现实。


因此,作为中药材用料单位,尤其是那些中药饮片企业,短期内依然要有一段苦日子要熬、或者艰难的路程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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