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 因为他不跟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和他争。 “争”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因为要生存下去就要争,要想生活的更好还要争,争是一种生存下去的方式,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但老子却诚诚恳恳地教人们“不争”,这个“不争原理”在他的哲学原理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在此,他略过了“争”,而只说“不争”。其实你若细想没有“争”,怎么会有“不争”?这是很明显的,说明他很注意“争”的,只不过他教导人们的是,“争”要超过一时一地、超过暂时的成功胜利,要借此让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老子之所以提倡这种不争之争,就是因为越是表面强势的人,越容易成为众矢之的,越容易被对手打败,最终越是争不到。 所以说,只有抱有这种不争之德,才能得到天下人的拥戴而不相害,故而天下才没有人能够与之相争。这种不争的态度就是我们做人的大智慧。 在中国,不管是商界还是文艺界,有不少人都奉行不争之理。商界的胡雪岩把“不夺人之美”作为他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文艺界的胡适一生都主张不争,他认为弱能胜强,柔能克刚。 其实,老子所提倡的不争,实际上就是一种舍己从人、不强出头的自保,是一种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大度,是一种伪装示弱、以退为进、弃近谋远的策略,是一种不作正面冲突的迂回战术。唯有如此,你才能在不受伤害的情况下,争得最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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