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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医疗器械莫忘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

 nongminshui 2018-04-18
    日前,江苏无锡检验检疫局对一批美国进口的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进口医疗设备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铭牌亦未体现医疗器械注册号,警告标语也不是中文。该批进口医疗器械货值8.2万美元。无锡局约谈了该批医疗器械的进口代理商、进口商、使用单位。考虑到该批设备能大大提高医疗诊断技术,使用单位急于用来治病救人,无锡局要求有关单位立即对相应不符合项采取整改措施,美国生产商立即提供了中文说明书和中文铭牌。 
    根据2014年6月1日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在说明书中载明医疗器械的原产地以及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没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进口医疗器械属于特殊的设备产品,多属高端器械,种类多、精密度和安全级别高,具有高技术、高难度、高风险的特点。进口医疗器械制造商在制造设备时,往往将符合欧美国家地区标准的产品直接输入中国,忽视了中国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及使用习惯。 
    对此,无锡局提醒进口医疗器械的进口商、经销商、使用人:高度重视医疗器械和医药生产设备的质量安全关,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制定质量条款,符合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进口产品代理、使用货单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对进口医疗器械相关证书的符合性审查,确保进口医疗设备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口或通过不法渠道流入我国市场。 (陶源华 范红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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