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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水土保持监测容易忽视的5大问题

 gymrlwu78v8b0h 2018-04-1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简政放权大环境下,水土保持监测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也相继取消,水土保持监测市场进入了一个竞争相对激烈的时期。


而此时,对于一些新进入监测市场的单位来说,有些问题尚未出现,又容易忽视,本期山泽菌就带大家一起梳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容易忽视的问题。


问题1  监测工作过程数据缺失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于主体工程来讲是一项技术性咨询服务工作,对主体工程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是个有效的补充。


对于一些监测单位而言,监测成果往往只有阶段性的监测报告,例如监测季报、监测年报,而缺少日常的监测记录性文件和影像资料,这对于监测工作的完整性来讲是一个缺失。


对于现阶段正在开展的监督性监测工作,一些省份提出了政府采购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要对监测单位的报告进行核查,这对于一些监测单位来说就会出现监测报告缺少数据支撑,缺少对阶段性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监测数据。


问题2 监测数据科学性经不起推敲


监测数据一般包括主体工程形象进度,扰动土地情况、土石方情况、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水土流失量、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这几类。


对于过程中水土流失量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监测,有些监测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就经不起推敲,一部分情况是监测阶段,工程水土流失量不是通过实测获取,而是通过类比同类工程获取,这在项目本身具备布设监测设施,可以通过地面观测设施设备获取监测数据的条件下,类比方法是不科学,也是不客观的,无法对工程本身做出有效评价。


再者,就是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的监测数据,一些监测单位没有主动收集主体工程施工报告、监理报告等材料,直接套用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工程量,按照监测时段,等分到每个监测时段中去,而非调查或实测获得,反应了监测工作责任缺失的问题。


问题3 监测问题缺少记录性文件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尤其是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水土流失安全隐患,存在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的情况,监测单位应当在监测过程中充分承担起监测工作的责任,对于不满足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要求的行为,应当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将监测意见反馈到建设单位,而非等问题暴露,收到主管部门勒令整改处罚通知后,才意识到过程意见反馈的重要性。


问题4 发现的问题整改滞后


监测过程中,监测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的问题往往会下达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但是有些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制度不成熟,工作不及时,一些水土保持问题落实相对滞后,没有主管部门督查就难以落实。此时,监测单位应当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同类工程监测工作整改案例介绍、水土保持违法案例普及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问题是否整改落实的利弊,充分担当起第三方技术服务的角色。


问题5 监测方法单一


对于目前水土保持监测方法上,很多监测单位没有对监测方法充分重视,除了传统地面观测设施和设备外,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不少企业提供自动化的水土保持监测设备,比如泥沙含量自动监测仪,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坡面侵蚀自动监测设备等。随着3S技术在水土保持行业的普及,不少监测单位开始逐渐配备无人机等监测设备,对于水土保持问题的发现,整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的监测都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也提高了水土保持监测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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