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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润公司土地房产的处理问题

 北京王律师114 2018-04-19

方总:今天午后你问我的满四十年后宝润公司土地房产的处理问题,闲下来是我又想了想,当时我的回答是错误的。

宝润公司土地约两亿,首开相应配资,其余拆迁和建房部分的资金以股东借款和开发贷补足(都是借款)。其实可以理解成土地全部是葆台,除了土地以外全部都是首开的。因为葆台只负责出地,并收取固定收益,实现土地的价值。其他资产和葆台没有关系。所以四十年后分家也应该土地是葆台的,其他资产都是首开的(即A公司的)。处理方式上可以是宝润全部资产(土地除外)按市场价或评估价由葆台回购。以上是一个通俗的实质性的解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是宝润公司名下的财产都是宝润公司的,与其他主体无关,葆台和A公司享有的是股东的权利,不是宝润名下财产的所有权人。如果宝润要解散清算,债务和财产(包括土地和房产)也应该是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债务和宝润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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