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制度》 第二: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计划》 第三:编制月度和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清单表 具体说明如下: 一、国家对安全专项费用的要求 (一)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版)中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费用有以下要求: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招投标时,属于不可竞争费用,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进度安排、分包方式等因素统筹使用、科学使用、足额使用。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根据2016年3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文件中的要求: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二、每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有关要求: 1.资金保障计划包括建设方拨付计划、到款情况;施工方具体使用情况,监理方的审批记录等内容。 2.各项实际发生的安全专项费用发票、收据等,必须附在月安全专项费用明细表后。 三、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台账 1.项目财务部应编制一个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统计表,凡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投入部分,包括人、材、机等,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清单,各项安全生产费用与财务账中记录的数据统一核实后,将各种票据附在安全费用使用清单后存档,便于安全检查; 2.安全生产项费用应在财务部及合同部单独做账,总额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按以上要求提取。 如需其他资料请加以下微信给我留言 |
|
来自: 沉默是金zynlvj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