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每间房居住人数不得超2人 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单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不得分隔搭建…… 近日,昆明市政府发布《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办法》进一步对全市住房租赁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租赁单位、面积及居住人数,从源头上防范出租屋火灾及相关安全风险。该《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由去年10月份由市公安局起草上报的《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送审稿)》修改而成,在审批修改过程中,也征集了相关专家论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 这样的房不能做出租房 《办法》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不得作为出租房出租。 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能出租供人员居住。 租房时这些数字不能违反 《办法》规定,出租居住房屋,要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房东需要这样做 《办法》中明确,房屋出租人(房东)不得向未提供合法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出租房屋。 要按照规定履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主动申报义务; 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承租人的联系方式,告知并督促承租人遵守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发现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无证无照等违法经营活动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制止及处罚等工作。 房东出租房屋后,要依法主动向税务部门纳税。 违反规定怎么处罚? 对于违法相关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房内卫生间漏水了谁管? 出租房内卫生间漏水了谁管?设备坏了谁来修? 按照《办法》规定,出租人(房东)要负责出租房屋及其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告知安全使用事项,并按照约定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租赁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在确定租房时,房东和承租人都要签订租赁合同,既能保证房东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今后发生问题时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对此,《办法》提出,由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租赁合同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有效证件的种类及号码; 2、房屋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租赁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和续租约定; 6、租金、押金的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7、物业服务费及水、电、燃气、通讯等公用事业费的承担; 8、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9、消防、治安、卫生等责任义务的承担; 10、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1、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2、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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