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可不是件小事情,你如果有房子出租,合同上没加上这几条儿,万一出了事,很可能会赔得倾家荡产。所以,房子出租一定要在合同上加上这四句话。 第一句,承租人若要增加设施或其他装修,必须征得房东同意,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二句,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句,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与房东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给承租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房东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句,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将房子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拖欠房租超过15天,房东有权立即无条件收回房子。 这几条一定要加在合同上,租赁合同上面都有空白的地方,你把这几句话写在空白的地方,或者打印下来作为合同的附件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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