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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什么不同

 昵称11935121 2018-04-22


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对方借款一方称为借款人(债务人),出借钱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债权人)。

二.根据贷款人的不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什么不同?

1.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借款人(债务人)须向贷款人(债权人)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

2.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者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式合同并非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只是法律不强求特定的形式,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形式。

3.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即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成立、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才成立、生效。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合同成立;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借款合同

4. 如果贷款最终没有提供资金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签署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后,因贷款人原因没有向借款人支付资金,则贷款人需要向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签署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后,如果贷款人没有向借款人支付资金,则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不生效,贷款人最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借款人没有任何损失或者自然人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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