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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南地区商周西汉墓出土遗玉研究

 RK588 2018-04-23

豫南地区大致包括河南南部的南阳盆地和淮河上游一带,据笔者所见资料,该地区目前共有5处遗址的商周西汉墓出土了前代遗玉,主要包括罗山县天湖晚商墓地、光山县宝相寺春秋黄君孟夫妇墓、桐柏县月河春秋养子墓、淅川县下寺春秋楚墓M7,南阳市麒麟岗西汉墓M8等(图一),共计出土约45件遗玉。杨建芳、林继来、孙庆伟和丁哲等先生曾著文讨论了部分墓葬出土的遗玉[1],月河春秋墓的发掘者对此墓出土的牙璋也做了讨论[2]。2014年,笔者借承担“月河春秋墓出土玉器研究”子课题的机会,有幸对这批玉器实物做了仔细观察,并与发掘者和课题组其他成员做了相关交流,从中甄别出一批新的遗玉。在此基础上,又对豫南地区其他遗址墓葬出土的遗玉资料做了初步收集和分析。本文即是此次专题研究的初步成果,提出来供学界进一步探讨,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一桐柏月河春秋养子墓出土遗玉分析

月河遗址位于桐柏县东13公里的月河镇左庄村北,1993年—1994年在此发掘了一座大型竖穴土坑墓(编号M1),出土的有铭青铜器表明,

这是一座春秋晚期养国国君养子“受”的墓葬[3]。(图二)此墓出土了大批精美玉器,共有400余件(组),简报只发表了少量有代表性的玉器,2005年出版的《南阳古玉撷英》(以下简称《撷英》)图录发表了100余件玉器图片、拓片、线图,以及质料、形制、尺寸等信息,为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4]。通过2014年对实物的仔细考察,从中甄别出31件前代遗玉,年代在龙山至夏商、西周时期。这些遗玉的存在状态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原器保存基本完整,二是已加工待用,三是已改成新器。

(一)原器保存基本完整的遗玉

共13件,除残断修磨外,基本未见明显的后世加工或改制痕迹。

基本完整牙璋2件。其中1件编号M1∶86,蚀变基性岩,黑色。整体完整,琢磨精细,呈扁平窄条形,器身一侧略凹收束,刃端略宽出,一面有刃,末端有一单面钻孔。长31.4厘米,宽4.1~5.9厘米,厚0.7厘米。(图三:1)另1件编号M1∶142,次闪长化辉长岩,黑色。整体较完整,刃部略残并经磨平,琢磨精细,呈扁平窄条形,器身两侧出阑明显,阑间有扉牙,并刻有3组15道凹弦纹连接两侧的扉牙,内上近阑处有一圆孔。长25.7厘米,体宽5.4~6.2厘米,内宽5~5.2厘米,厚0.4厘米。(图三:2)

这2件牙璋是最为引人注目的遗玉,其形制不完全一样,M1∶86形制简单,下部不出阑,刃端也不出扉牙,在可对比资料中,与山东五莲上万家沟、沂南罗家圈、陕西神木石峁(图三:4)等地发现的牙璋[5]很相似(唯后者的尺寸都较小)。M1∶142形制较为复杂,出阑明显,阑间有扉牙及弦纹,与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出土者(如80VM3∶5)(图三:5)[6]比较近似。月河墓的发掘者赵成甫、董全生先生已指出,这2件牙璋应属于龙山至二里头时期,年代略有早晚[7]。笔者赞同这一意见。早年在淅川下王岗已发掘出土了1件属于二里头文化的牙璋(原称玉戈)[8],另据《撷英》发表的资料,在南阳宛城区望城岗早年也出土了1件牙璋,都与二里头所出者很相似(图三:6),可知也应是这一时期的。基本完整玉钺1件(《撷英》称锛形器),编号M1∶227。中性火山岩类,青色,有褐色及灰白色沁斑。体呈扁平近长方形,上端一侧略弧,弧形单面刃,上部有一单面钻小圆孔。长25厘米,宽9.85厘米,厚0.4厘米。(图四:1)完

整玉钺1件(《撷英》称玉锛),编号M1∶103。白玉,大部分遗有黑漆古,通体磨制精细。体呈扁平梯形,单面刃,上部有一单面钻圆孔。长11.9厘米,宽4.6~5.3厘米,厚0.3厘米。(图四:2)基本完整玉圭(《撷英》称玉匕)1件,编号M1∶187。青白玉,有褐色沁斑。体呈扁薄窄条形,尖首平底,中部略起脊,脊部遗有多条切割台痕(可能经过修磨加工)。长31.7厘米,宽4.7厘米,厚0.2厘米。(图五:1;图五:2)完整有领玉环1件,编号M1∶165。蚀变辉绿岩,黑色。内厚外薄,内缘有一周薄领明显高出环面,外缘等距离装饰有4个小介字形冠。直径9.6厘米,孔径5.5厘米,领厚1.4厘米,肉宽0.2~0.25厘米。(图六:1;图六:2)

以上4件玉器总体年代属于龙山至夏代。在南阳一带的考古资料中,玉石钺、铲或斧是新石器遗址比较常见的器物,如南阳卧龙区黄山遗址出土的玉钺(图四:3),以及淅川下王岗遗址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层中发掘出土的石钺等(图四:4;图四:5),其形制都比较规整,钺身上部都有大圆孔,与月河M1∶227和M1∶103这2件玉钺比较相近,说明年代应在龙山至夏代。M1∶187玉圭的形制不太规整(可能与修磨有关),但尖首仍较为明显,在可比资料中,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就出土过这种尖首圭(如M3032∶2,图五:3;图五:4)[9],而二里头遗址出土的玉圭多是平首的。据此推测,月河这

件圭很可能是龙山时期的。有领玉环多见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年代一般断在龙山至夏商时期,M1∶165这件有领玉环还可见到4个明显的小介字形突出物,这种做法目前所知最早见于山东五莲丹土遗址出土的玉环上(图六:3)[10],年代约在龙山文化早期。这种介字形装饰应是神人(或兽面)羽冠的简化表现,其完整形式的神人羽冠作品已在山东临朐西朱封、山西陶寺及湖北天门石家河、钟祥六合等地有所发现(图六:4;图六:5)[11],年代多在龙山晚期。月河这件玉环的介字形装饰比较发达粗壮,年代应在龙山晚期或略晚。在广东石峡文化和台湾一带也发现了这种带介字形小冠饰的玉石环或玦,不过多认为与东南亚有更多联系[12]。

完整玉戈2件。其中1件编号M1∶106,蚀变微晶辉长岩,有黑色及灰白色沁斑。援部较直、较长,三角锋较短,内部略显并有一圆孔。援部一面有切割台痕。长23.9厘米,援宽4.5~4.8厘米,厚0.6厘米(图七:1);另1件编号M1∶北20,细晶岩,青白色。援部较直长,近内处有一小圆孔,三角锋尖长,内部略显。加工精致,外缘出刃较明显。长24.9厘米,援宽4.1~4.5厘米,厚0.35厘米。(图七:2)完整玉矛1件,编号M1∶191。南阳独山玉质,黑色,较大。体呈扁平柳叶形,两侧出刃明显,锋尖利,骹部略收,并以V形台痕与矛身分界明显。骹上有两个单面钻孔。长21.3厘米,宽5厘米,厚0.8厘米。(图五:5)以上3件玉器的年代约在夏代前后。其中2件戈的形制都比较简单,直内略显,无阑无胡,援身也不起脊,与圭的形制有些相似。在可资比较的材料中,二里头遗址发掘出土了2件玉戈,但形制已有较大发展,内部较为明显,三角锋也明显上翘并饰扉牙及弦纹,如87VIM57∶21玉戈[13]。(图七:7)不过该遗址早年曾采集了1件铜戈[14],内部不显,直援无胡。研究者已指出,这种铜戈是目前所知形制最早的铜戈,年代在二里头文化三期[15]。月河戈的形制与之比较近似,可据此推测年代约在夏代。二里头遗址还曾出土1件玉矛(72IIIKM1∶2,或称戈),矛身为柳叶形,长近22厘米(图五:6)[16],与月河M1∶191玉矛较为近似,可推测年代应在夏代。

完整玉虎1件,编号M1∶384。白玉,局部有黑漆古和褐色沁斑。体呈卧虎形,头硕大,口略张,长卷尾,腹下有两只小足。头尾各有一个较大钻孔,颈后有一小穿孔。长4.55厘米,宽1.95厘米,厚0.32厘米。(图七:9)残玉戈2件,编号M1∶北12、M1∶69。体均泛绿色,并有白斑。前者内部已残,援部明显出脊;后者援部残失,可见有阑线及两个长方形穿,内部基本完整,并有一个长方形穿。2件残玉戈的尺寸暂不详。(图七:3-6)完整玉璜1件,编号M1∶329。青白玉,质密微透,有褐色沁斑。正面饰纹较复杂(背面光素),为两条弧形三角身夔龙交错相叠,组成环形璜身,龙冠(或角)上各有1个小系孔。长8.25厘米,肉宽1.65厘米,厚0.2厘米。(图七:12;图七:13)

以上4件遗玉中,玉虎和残玉戈应在晚商时期,玉璜应在西周晚期。玉虎的造型很有时代特点,巨首,张口,长卷尾,外轮廓简洁疏朗,转折处为方折或方圆折,应属于晚商玉器的风格,妇好墓就出有不少类似玉虎[17]。(图七:10)而

月河墓出土的当世玉虎都是几字形造型,身饰春秋中晚期流行的蟠螭纹,整体风格比较肥满圆滑,应是楚国玉器特点,此类玉虎在豫南地区出土较多,月河墓就出土了10件左右。(如M1∶239,图七:11)两相比较,月河M1∶384这件玉虎显然应属晚商遗玉,其身上原有纹饰很可能已被磨平。月河的2件残玉戈与前述2件完整玉戈的形制不同,援上出脊、援内间出阑就是比较显著的特点,残失较大的那件还有长方形穿和类似胡的迹象也值得注意。在可对比材料中,前述二里头那件铜戈有长方形穿,郑州白家庄早年出土的玉戈援部出脊比较明显(图七:8)[18],而晚商以来的铜戈才开始出现长方形穿和胡。鉴于这些情况,把这2件残玉戈断在晚商前后为宜。月河M1∶329玉璜的最大特点是身饰三角交错夔龙纹,根据相关考古发现,这种夔龙纹玉璜应是西周晚期流行的玉器,常见作为玉组佩的组件,这在陕西张家坡丰镐遗址、山西曲沃晋侯墓地、河南三门峡虢国墓地等地都有较多出土[19],而春秋以来的玉璜则多饰蟠螭纹,与西周晚期的玉璜明显不同。所以,我们认为月河这件玉璜应属于西周晚期。

(二)原器已加工待用的遗玉

共9件,多两两成对出现,两件的质地、形制、尺寸及纹理均基本相同,相对的两面比较平整,可知应是对剖所致,原本为1件完整的玉器。只是改制尚未完成,作为坯料待用。

对剖待用玉斧2件(《撷英》称玉锛),编号M1∶北21、M1∶224。其中之一为青白玉,有多条白色斜条状纹理。弧背,斧身两侧较平直,单面弧刃略宽。近顶端有一单面钻圆孔,顶端及刃部略有崩残。长14厘米,宽3.55~4.1厘米,厚0.75厘米。(图八:1;图八:2)对剖待用玉钺形器2件(《撷英》称玉圭),编号M1∶214、M1∶18。为青玉,色润微透,有多条黑色斜条状纹理。体呈长梯形,顶端较尖并切磨出刃,略有崩残,刃部略宽,为单面斜直刃,出刃明显。相对的两面可见明显的竖直解玉线(台痕),钺身下端有一对钻大圆孔。前者长14.1厘米,刃宽5.1厘米,厚0.5厘米;后者长14.1厘米,刃宽5.5厘米,厚0.4厘米。(图八:4)半椭圆形玉器1件,编号M1∶35。灰黑色蚀变辉绿岩,体呈半椭圆形,一端磨为弧形,另一端已截平并开有解玉凹槽,表面则遗有切割痕,显然是对剖未完成的遗玉。长10.9厘米,最宽8.2厘米,厚0.65厘米。(图八:3)

这5件玉器应属新石器时代。如前所述,南阳地区出土的史前玉石钺、铲、斧较多,除了形制规整、棱角较为分明的钺、铲之外,还有弧背、舌形刃的斧类,如淅川下王岗、镇平安国城(图八:5)[20]等遗址都有出土,与月河墓那2件对剖待用玉斧的形制基本相同,下王岗发掘出土的玉石斧以仰韶和龙山文化为多,月河所出玉斧的年代也应如此。参照上文对原器保存比较完整的2件玉钺的分析,月河2件对剖待用玉钺的年代也可断在龙山时期。月河所出半椭圆形玉器两面都磨得较为平整,原器的器形已不能确知,推测可能是钺或铲类,可笼统断在新石器时代。

对剖待用的玉牌饰4件(《撷英》称蝉形饰),编号M1∶临1、M1∶临2、M1∶临3、M1∶临4。按大小可分为两对,每对的质料、形制、大小都基本相同,应是对剖一分为二所致。每件的边缘都有数个刻进的小凹槽,位置保持对称,器身中部上下各有一个小系孔,应是没有改制完成的小牌饰。大者一面还刻有两道横行凹槽,可能是制作新纹饰的定位线;小者一面原有的类似羽冠的浅浮雕纹饰尚有保留。大者高1.75厘米,宽1.4~1.6厘米,厚0.15厘米;小者高1.4厘米,宽0.8~1.3厘米,厚0.15厘米。(图九:1)

在可资对比的材料中,出土于湖北石家河城址肖家屋脊遗址的玉虎头小牌饰值得注意(图九:2)[21],月河牌饰与之相比,形制比较近似,小者的浅浮雕工艺也见于虎头上,大者的浅浮雕纹饰应已被磨平。同时,这些已对剖待用的玉牌饰的外轮廓与春秋以来常见的玉牌饰也很相似,如下述光山黄君孟夫妇墓即有出土,其表面装饰的蟠螭纹就是春秋时期很流行的样式(图九:3),尤其这些小牌饰的两个小系孔、大者牌饰表面的两条纹饰定位线,在春秋流行牌饰上也都能见到。这表明,这4件小牌饰应是龙山时期的遗玉,到月河墓所在的春秋晚期被剖开,又对外缘稍作加工并钻孔,说明原有的浅浮雕纹饰也被磨去,准备就原器做成春秋时流行式样的新牌饰,只不过改制未完成。

(三)原器已改制成新器的遗玉

共9件。已就原器的形状改成了新器,或对剖、或分

割、或开槽、或钻孔,有的还加刻了新的纹饰。

原器为玉环2件,其中1件编号M1∶66,另1件编号暂不明(见《撷英》图版165)。两件质地、尺寸、大小及形制均相同,应是对剖而成。M1∶66为蚀变辉长岩,黑色,有灰白色沁斑。均一面饰蟠螭纹,一面素面。外缘有4个介字形小冠饰。直径7.5厘米,孔径5.15厘米,厚0.3厘米。(图十:1;图十:2)原器为玉环2件(《撷英》称玉玦),编号M1:265、M1∶399。两件质地、尺寸、大小及形制均相同,应是对剖而成。花褐色,有黑色及灰白色沁斑。外缘有5个介字形小冠饰,一侧开有平直窄槽,显然已改成玉玦使用。直径6.8~6.9厘米,孔径3.55厘米,厚0.15厘米。(图十:3;图十:4)原器为玉环1件(《撷英》称玉玦),编号M1∶256。花褐色,有黑色及灰白色沁斑。原有断裂,断口两侧有6个小连缀孔,一 侧 开 有 斜 直 窄槽,槽两侧也有2个小连缀孔,显然已改成玉玦使用。直径6.85厘米,孔径3.4厘米,厚0.15厘米。(图十:5)

原器为有领玉环3件(《撷英》称前2件为玉环,第3件为玉镯),编号M1∶99、M1∶386、M1∶300。第1件为黑色蚀变岩,环身有7个小系孔,其中2个为相邻的连缀孔。内缘一周尚未磨平的矮领痕迹较为明显,可见原器应为有领环,领已被切去他用。直径7.4厘米,孔径5.3厘米,厚0.55厘米。第2件黄褐色,环身有3个小系孔。直径4.5~4.6厘米,孔径3.35厘米,厚0.4厘米。第3件为蚀变岩,褐色,呈矮桶状,厚薄略有差异,有6个成对的小连缀孔,应是以有领环切下的矮领做成的新玉环。直径6.2~6.5厘米,孔径5.8~5.95厘米,厚0.6~0.7厘米。(图十:6-8)

根据前文对M1∶165完整有领玉环的分析,以上8件遗玉多可断在龙山晚期或略晚。只不过从形制上看有些差异,如环身有宽有窄,外缘的介字形小冠饰或有或无,领也是或有或无,这是否意味着年代有早晚,或者有晚至夏代的可能,还有待更多出土资料的验证

原器为玉璧戚1件(《撷英》称玉瑗),编号M1∶268。细晶岩,乳白色,有少量灰色沁斑。外轮廓不太规整,可见有多个略呈弧形的窄刃,尤其两侧及下部较为明显。直径11.9~12.6厘米,孔径6厘米,厚0.35厘米。(图十一:1)经过与已有考古资料的比较,这件玉器的原形应是玉璧戚,如二里头遗址即发掘出土了至少3件(如84VIM11∶5,图十一:2)[22],其形制基本相同,都是弧顶,两侧有扉牙,刃部为数个略内弧的大齿。月河这件下部遗留有三四个略呈弧形的窄刃,应是这种大齿的残迹,其钺身两侧的弧形窄刃则是磨去扉牙的残迹。而下述罗山天湖晚商墓出土的玉钺,钺身已经变得瘦长,并饰有晚商时期流行的饕餮纹,两侧的扉牙更加粗壮(图十一:3;图十一:4),与二里头的玉璧戚及玉钺相比已经大大发展了。由此可知,这件玉器原本应是夏代的玉璧戚,在改制成玉瑗或环的过程中被磨去了外边缘的修饰,又因为这些修饰比较突出而磨得不彻底,所以造成外形不是太规整。

二其他墓葬出土遗玉分析

除了月河养子墓,豫南地区还有罗山天湖晚商墓地、光山黄君孟夫妇墓、淅川下寺楚墓M7、南阳麒麟岗西汉墓M8等,也出土了前代遗玉,数量较少,计有14件。

(一)罗山天湖晚商墓地

天湖墓地(又称后李墓地)位于罗山县蟒张乡天湖村南竹竿河西岸,西北距县城20余公里20世纪七八十年代,信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在这里进行了三次发掘,清理商周时期墓葬45座,出土了大量青铜器和玉器等。根据有铭铜器的分析,这里应是晚商时期息国墓地[23]。经过对发表资料的检核分析,约有3件前代遗玉。

原器为有领玉环1件(报告称玉镯),编号M9∶12。磨光硬玉,器表灰白并泛玛瑙红光泽。呈矮桶形,腹壁略内束。应是将有领玉环的高领切下改作玉镯的。直径6.6厘米。(图十二:1;图十二:2)玉环1件(报告称玉璜),编号M12∶32。灰白色粗玉,仅余半环部分,外缘可见有2个类似介字形小装饰。断口两端各有1个系孔,可能是用作玉璜的。长6.4厘米,宽1.1厘米,厚0.3厘米。(图十二:4)玉璇玑1件(简报称环形玉饰),编号M43∶6。原器基本保持完整,灰白色粗玉,体呈环形,内侧可能有领,外缘上有3个大致等距离分布的机牙。(图十二:3)

以上3件玉器中2件玉环的年代,参照前文对月河墓有领玉环和外有介字形小冠饰玉环的分析,可断在龙山晚期或略晚。M43∶6这件璇玑的造型比较简单古朴,与山东海阳司马台、安丘老峒峪等遗址出土者(图十二:6)[24]比较相

似,根据近年栾丰实先生的综合研究,这种璇玑不会晚于龙山时期[25]。此类璇玑在陕西石峁等地也有发现。反观殷墟出土的几件当世玉璇玑,机牙和扉牙都做得非常规整,有的还做得比较粗壮简化,已现退化之势(如小屯M232出土者,见图十二:5)[26],天湖这件与之相比显然差异较大。所以,我们可以把天湖这件玉璇玑断在龙山时期。

(二)光山黄君孟夫妇墓

1983年,信阳地区文管会在光山县宝相寺遗址发掘了一座春秋中期偏早大墓,此墓有封土、墓道和复杂的棺椁结构,出土了一批精美的青铜器和玉器。根据有铭铜器可知,该墓为黄国国君“黄君孟”夫妇的合葬墓。随葬品中包括185件玉器,1984年发表的简报公布了主要玉器[27],林继来、孙庆伟、丁哲等先后著文讨论了其中包含的前代遗玉[28]。我们在此基础上共分辨出9件遗玉。

玉卷尾神人2件(简报称人首玉饰),编号G1∶B8、G1∶B9。二者的形制、质料、尺寸基本相同,显为1件完整玉器对剖而成。黄色,体呈圆形,两面均饰有卷尾神人形象,整体是一个头戴平顶垂冠的披发神人,眼睛分别为圆形眼和臣字眼,长颈和长尾向上卷曲与冠顶相连。仔细观察,2件神人的纹饰结构尽管比较近似,但细部纹饰和雕刻技法并不相同,其中1件的神人头部采用减地技法雕出阳纹,颈及尾部则采用阴刻技法雕出蟠螭纹,另1件则采用阴刻技法雕出全部纹饰。其中1件外径3.8厘米,厚0.2厘米。(图十三:1)玉神人头像1件(简报称玉雕人头),编号G2∶27B107。黄褐色,整体呈柱形(颈后切半)。采用圆雕技法表现出一个头戴平顶垂冠、耳戴双珥、长颈的神人,五官刻画比较形象。高3.8厘米,宽2.5厘米,厚1.8厘米。(图十三:4)

以上这3件玉神人或神人头像,其最大特点是重在表现神人的头部,类似头像在湖北石家河城址肖家屋脊遗址有较多出土,北京故宫博物院和上海博物馆也各藏有1件[29]。(图十四:1;图十四:2;图十四:4)这几件头像尽管细部特征不尽一致,但整个神态所要表达的意境是相同的,所以学界多认为黄君孟这3件应是遗玉,并比照石家河的发掘品特征,将其断为属于石家河文化。不过仔细观察又能发现,黄君孟卷尾神人的眼睛与石家河玉器存在明显差异,就是每件的正反两面分别是圆形眼和臣字眼,并不相混,而石家河目前发现的都是单面表现的臣字眼,不见圆形眼和臣字眼共存的作品。其实早年流散到海外的古玉中就有不少圆形眼和臣字眼共存的作品,著名的如美国国家艺术博物馆藏的1件附有虎头握柄的玉器[30]。(图十四:3)学界多断此类作品为山东龙山文化时期或略晚,杜金鹏先生也主张石家河发现的此类玉器与山东龙山文化有着密切联系[31]。在黄君孟墓所出的1件卷尾神人的头部,还可见到减地法阳纹雕刻技法,这应是遗玉原有的纹饰技法,其身上的阴刻纹饰则是春秋

时期磨去原有阳纹之后仿刻的,这种阳纹技法在山东龙山和石家河的玉器上都有。

玉虎2件,编号G2∶25B8、G2∶25B9。2件的形制、质料、尺寸基本相同,显为1件完整器对剖而成。黄色,造型为巨首,张口,长躯,卷尾。前者身上阴刻方圆折纹饰表现各部位,后者则以阴刻技法雕出蟠螭纹。长9.1厘米,宽2.5厘米,厚1.5厘米。(图十三:5)玉玦2件,编号G2∶25B24、G2∶25B25,黄色,环形,开窄直槽缺口。一面阴刻雕出卷曲蟠虺纹。外径5.28厘米,内径2.3厘米,厚0.3厘米。(图十三:3)玉鱼2件,编号G2∶25B22、G2∶25B23。其质料、工艺相同,饰纹和尺寸略有差异,推测可能是1件完整器对剖解开后,再按照鱼的雌雄差别,雕出不同形状和大小。翠绿色,体呈长条形,一面饰纹,大斜刀阴刻雕出较粗纹路表现各部位。长5.5~6.1厘米,宽2厘米,厚0.2厘米。(图十三:2)

以上6件玉器两两成对,显然都是对剖所致,其中玉虎是一分为二之后,将1件的原有饰纹磨去,再刻上新纹饰,另1件的饰纹则保持原样不动,改制的情形与上述卷尾神人类似;玉鱼和玉玦则解开后基本保持原样,改制的痕迹不明显。玉虎的整体造型不是东周流行的几字形造型,而且巨首张口、口含獠牙、臣字眼等特征都非常明显,这种风格应属于晚商玉虎的风格特点,在殷墟和山东滕州前掌大等地都有出土(图十四:7)[32],所以可断为晚商遗玉。玉鱼采用大斜刀技法刻出粗线条,是西周时期流行的雕刻技法,在陕西张家坡西周墓地等地都有大量出土,而且也多是两面刻饰相同的纹饰(图十四:6)[33],所以尽管造型上略有差异,也仍可断为西周遗玉。玉玦的最大特点是装饰有蟠虺纹,由两条变形的夔龙相对组成,类似的夔龙也是西周新出现的造型,在陕西张家坡西周墓地(图十四:5)、山西晋侯墓地等地也有出土[34],据此也可断为西周的遗玉。

(三)淅川下寺楚墓M7

下寺楚国墓地位于淅川仓房镇下寺东沟村丹江口水库西岸,北距淅川县城40公里。1978年至1979年间,发掘清理了25座楚墓,出土了大批珍贵青铜器和玉器[35]。其中M7随葬青铜器和玉器共61件,年代应在春秋中期偏晚。

经过分析,此墓有1件牌饰为遗玉,编号M7∶21。乳白色,约呈方形,外缘有数个凹槽。两面均刻纹饰,一面为大斜刀雕出的臣字眼、大耳、方颌、披发神人首,另一面刻饰蟠螭纹。牌饰的上下端各有3个相对的斜钻系孔。长2.3厘米,宽1.4~2.2厘米,厚0.2厘米。(图十五:1;图十五:2)这件玉牌饰的神人纹饰已不完整,被凹槽和系孔所破坏,可知应是就旧玉残存的部分改制成新的牌饰。在可比资料中,晚商时期这种大斜刀雕刻的臣字眼神人比较流行,在殷墟就有较多发现,如妇好墓所出M5∶518(图十五:3)[36],所以可断为晚商时期的遗玉,春秋时期在另一面又刻上蟠螭纹,并加刻凹槽和系孔,改制成了新式样的牌饰。

(四)南阳麒麟岗西汉墓M8

1989年,南阳市文物工作队在南阳西郊宛城

区麒麟岗清理了一座规模较大的木椁墓(M8),出土了30余件随葬品,年代为西汉早期[37]。其中有1件遗玉,即玉立鹰残件(简报称玉佩,《撷英》称玉鹰),出于棺内人骨胸前位置(图十六),编号M8∶27,表面灰黑色,有浅色沁斑,体呈片状。残失较甚,轮廓不规整,上部边缘经打磨后向上弧出,鹰足也是雕刻突出,由此推测,应是1件圆雕作品。其一面饰纹较为清晰,采用减地法阳纹雕出一只立鹰,仅余尾羽和左侧鹰足及部分翼羽,头及其他部分已残失。上部中央有两个上下排列的系孔,应已改制成了可以佩挂的小饰件。残高6.5厘米,残宽6.8厘米,厚0.7厘米。(图十七:1)

杨建芳先生最早甄别出这件玉鹰,并认为是来自石家河文化的遗玉[38],林继来从之[39],我们在肯定这是1件遗玉的基础上再做分析。与这

件立鹰最像的是台北故宫藏的1件玉圭上的立鹰形象(图十七:2),无论是雕刻技法还是刻画的纹饰结构,都很相似,不同的只是一为圆雕作品,一为刻在其他玉器上的单纯纹饰。目前学界一般多认为,台北故宫这件玉圭属于山东龙山文化或略晚[40]。目前,在石家河文化所在的江汉地区尚未发现这种形制和姿态的立鹰玉器作品,在山东龙山文化中也没有这样的考古发掘品,但在山东地区的商周墓葬中已经出土了2件这种立鹰的发掘品,分别出自滕州前掌大商周之际墓和济阳刘台子西周墓中(图十七:3;图十七:4)[41],与麒麟岗这件及台北玉圭神似。最近笔者对山东地区商周墓中出土的史前遗玉做了综合分析,认为山东在商周时期仍保留了大量史前东夷人的文化传统,在埋葬习俗、日用陶器和铜器上都有体现。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前掌大和刘台子这2件玉立鹰应该是土著夷人流传下来的遗玉,如果认为来自石家河文化,那是不可思议的[42]。

但笔者这样说并不意味着麒麟岗这件立鹰一定来自于山东地区,因为有些过去多发现于江汉地区、被断为石家河文化的玉器,包括玉虎头、介字形冠玉神人、鹰形玉笄等,近年来也开始在中原地区陆续有所发现,如山西芮城清凉寺、襄汾陶寺、陕西神木石峁、河南禹州瓦店、偃师二里头等遗址都出土过[43],而这些遗址出土的玉璜、玉圭、玉璇玑、玉璧戚等其他表达权力的重要礼器,在石家河文化遗址中却不见或少见。在这一背景下,原来定性为属于石家河文化的玉器,现在看来反而有可能是从中原腹地传入的。以此观之,出在中原地区南边缘南阳麒麟岗的立鹰(以及黄君孟夫妇墓的玉神人等)未必是石家河文化的玉器,很有可能与中原腹地的

龙山期文化有更密切的关系。

三来源途径及历史背景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知,豫南地区出土的遗玉是比较多的,这在中原地区显得较为突出。作为前代遗留下来的旧器,遗玉本身的流传应是经历了辗转的过程,也就决定了其来源途径应是比较复杂的。基于前文的分析,并联系豫南地区先秦时期的历史发展背景,我们认为这些遗玉的来源途径主要有三个。

一是当地龙山期至夏代土著人历代流传而来。豫南地区处于中原和江汉两大文化区的交汇地带,现有考古资料证明,先秦时期这里就已成为重要的南北交往要地,文化繁荣。从邓州八里岗、淅川下王岗、沟湾等遗址的发掘看[44],早在仰韶文化时期,豫南地区就成为中原文化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江汉平原的屈家岭文化也曾北上这里。到龙山文化时期,这里先是石家河文化的分布区,龙山晚期,来自中原地区的王湾三期文化占据了这里,经过发掘的重要遗址有下王岗、方城平皋台等[45]。而且王湾三期文化还继续南下,占据了石家河文化所在的江汉平原腹地,并形成了新的“后石家河”文化面貌,有学者近年经过系统研究,主张应称之为肖家屋脊文化,而不再属于石家河文化的范畴[46]。(图十八)到夏代,中原地区的二里头文化继续占据豫南地区,经过发掘的重要遗址有下王岗及驻马店杨庄等[47],并进一步南下江汉平原,在湖北荆州荆南寺、黄陂盘龙城等遗址都见有明显的二里头文化影响[48]。

基于这些情况,近年陆续有学者指出,在石家河城址肖家屋脊、罗家柏岭等遗址,以及钟祥六合、荆州枣林岗、湖南澧县孙家岗等遗址出土的众多玉器,在当地并无发展的源头,应是从中原腹地的龙山期文化传入的,而非原来认为的石家河文化[49]。还有学者进一步认为,晚于石家河文化的肖家屋脊文化的出现,应与文献记载的“禹征三苗”有关,是王湾三期文化南下征服石家河文化的结果[50]。笔者认为这都是值得重视的意见,能够解释有关考古遗存的表象和成因。以此观之,前文分析的龙山期至夏代的遗玉就很可能来自中原地区,即王湾三期文化和二里头文化。此外,肖家屋脊、六合等遗址出土的玉神人与山东临朐西朱封出土的玉神人很相似(图六:4;图六:5),肖家屋脊还出有山东龙山文化晚期流行的粗颈敞流陶鬶(图十八),这说明肖家屋脊文化的玉器还受到了山东龙山文化的强烈影响。

据《左传》《史记》等文献记载,淮河流域在先秦时期一直是淮夷的主要活动地域,他们多是嬴姓皋陶向南 迁 徙 的 后裔,皋陶原为山东东夷人的首领,与大禹处 于 同 一 时代,这与上述有关认识基本相符。延至东周时期,淮河流域还有不少

文物研究土著嬴姓小国,其中分布在淮河中下游的有六、英、蓼、葛、徐等,分布在淮河上游豫南地区的则有黄、养、江、柏、樊等[51]。由此可知,黄国和养国是由土著嬴姓建立的国家,其上层贵族保持自身悠久的文化传统是理所当然的,而珍藏自己先祖流传下来的玉器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所以我们认为,像桐柏月河墓和光山黄君孟夫妇墓出土的多数龙山期至夏代遗玉,应是当地嬴姓土著人历代流传而来,月河墓不少改制的遗玉也说明其珍爱程度,以至破损也不忍遗弃。至于南阳麒麟岗西汉墓出土的玉立鹰残件,应是当地由来已久的保藏遗玉的余绪。

第二个来源途径是有些墓主人因特殊国情境遇而对遗玉着力收藏而来。这主要是指月河养子墓及黄君孟夫妇墓的墓主人。这两座墓出土的遗玉数量占到豫南所有遗玉的绝大多数,尤其月河墓随葬的遗玉达到30余件,占所有遗玉的一半以上,数量甚至超过了出土遗玉较多的曲沃晋侯墓地和三门峡虢国墓地。若不是特意收集,恐怕不会如此。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们推测应与春秋时期黄、养等小国面对的特殊历史境遇有直接关系。西周王朝建立之初,对控扼南北交通的豫南鄂北一带极为重视,分封了姬姓的蒋、息、唐、曾和姜姓的吕、申等诸侯国,再加上土著的嬴姓诸国,这里成为周王室控制的重要地域和屏障,以形成对南方荆楚之地的军事优势。近年发掘的鄂北随州叶家山西周早期曾国墓地,其罕见的高规格也说明了这一点[52]。但后来随着楚国的崛起,淮上(及汉东)诸侯的发展受到强烈抑制,逐渐沦为楚国的附庸,以至到春秋中晚期相继被楚国吞并。

据研究,黄国在公元前648年灭于楚,养国在前559年—前538年间灭于楚,黄君孟夫妇墓和月河养子墓的下葬年代都在亡国前不久[53]。可以想见,这两墓的墓主人生前应面临着十分窘迫的内外局面,长期作为楚国的附庸而无力扭转,随时面临着灭国危险。为了寄托忧国情怀,遂好古收藏,刻意收集先祖留下的遗玉等旧物,通过这种隐喻的方式来显示自身古老的文化传统。从月河墓随葬的龙山期至夏代遗玉看,原器保存基本完整的遗玉较多,加工待用和已改成新器的遗玉也为数不少,并且多是采用对剖工艺一分为二,对原器的形状并无大的改动,反映出墓主人生前刻意收集并珍藏的程度。黄君孟夫妇墓的3件完整玉神人作品也是这种行为的体现,说明黄国及其国君也面临着与养国同样的境遇,也就有了同样的寄托爱好。

第三个遗玉来源途径是商周王朝朝聘赏赐及诸侯交往而来。这主要是指诸墓葬中属于晚商和西周时期的遗玉。罗山天湖晚商墓地出土了龙山期玉环、有领玉环、璇玑等遗玉,分别出自3座墓,这些墓葬(以及其他20余座晚商墓)具有比较明显的商文化特征,包括墓底设腰坑、殉人殉狗,随葬青铜器和陶器的形制与组合等,大多数玉器也是典型的商文化特征,与殷墟文化有高度一致性。从有铭铜器可知,这里是晚商时期息国的贵族墓地,殷墟甲骨文中曾见有“婦息”的记录,有学者研究认为息国与商王通婚,是与商王朝保持密切联系的异姓方国[54]。另从妇好墓随葬了不少来自各地的史前遗玉看[55],商王室应保存有各地入贡的前代遗玉。因此,可推测天湖这些龙山期遗玉可能是由商王室赏赐而来,当然也可能是息国在当地收集的土著遗玉。

黄君孟夫妇墓是春秋中期偏早黄国国君的墓葬,从此墓夫人棺椁(G2)中出土的14件铜器铭文可知,黄君孟的夫人“孟姬”是姬姓女子,此女可能来自附近淮上或汉东诸姬姓国家,也可能来自周王室。另据《逸周书》《左传》等文献记载,武王克商时曾在殷都掠获了大批玉器,并在封邦建国时赏赐给各地诸侯。由此可推测,黄君孟夫妇墓的6件晚商玉虎和西周玉鱼、玉玦,可能是朝觐周天子时受赏赐而来,也可能是在与其他诸侯国聘问交往过程中获馈赠而来。月河墓除了随葬大量土著遗玉外,还有2件晚商玉虎和西周玉璜,国势弱小的养国几乎不见于文献记载,已有的几件青铜器铭文也很简短,透露的信息有限,推测养国很可能没有朝觐受恩的礼遇,这2件玉虎和玉璜应来自与周围其他诸侯国交往过程中的馈赠之物。另外,月河墓随葬的龙山期至夏代遗玉数量较大,玉料来源也比较复杂,显非养国一国所产,这些土著遗玉中应有相当部分是与周围其他诸侯国、尤其是嬴姓诸国交往过程中专门收集而来。当然,也有可能是墓主死亡时周边诸侯国前来助葬的“赗赙”所为。

淅川下寺楚墓M7没有兵器和车马器随葬,表明墓主人为女性,M8墓与其南北并列,墓主人为男性,规格更高,并有车马坑祔葬,据有铭铜器可知,墓主人为“楚叔之孙以邓”,是楚国的高级贵族。研究认为,这2座墓应是夫妇异穴合葬墓[56]。初步推测,M7随葬的晚商玉牌饰可能是与其他诸侯国交往过程中馈赠而来,或者是从周围小国中俘掠来的。

四结论和余论

综合本文的分析,豫南地区目前所知共有5处遗址的商周西汉墓出土了前代遗玉,主要包括罗山县天湖晚商墓地、光山县宝相寺春秋黄君孟夫妇墓、桐柏县月河春秋养子墓M1、淅川县下寺春秋楚墓M7,以及南阳市麒麟岗西汉墓M8等,共计出土约45件遗玉[57],其中月河墓出土最多,约有30余件。遗玉的存在状态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原器保存基本完整,二是已加工待用,三是已改成新器。遗玉的年代也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龙山期至夏代的牙璋、璇玑、玉圭、玉钺、玉斧、玉戈、玉矛、玉环、立鹰、卷尾神人、神人头像等,二是晚商文化的玉虎、玉戈、玉牌饰等,三是西周文化的玉璜、玉鱼、玉玦等。遗玉的来源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当地龙山至夏代土著人历代流传而来,二是有些墓主人因特殊国情境遇而对遗玉着力收藏而来,三是商周王朝朝聘赏赐及诸侯交往而来。

在这些遗玉中,龙山至夏代的玉礼器占了大多数,其中包括引人注目的卷尾神人、神人头像和立鹰等,此前学界多认为其文化性质属于江汉地区的石家河文化,是从石家河文化传入的玉器。本文结合考古文化背景的分析提出,这些龙山至夏代的遗玉应属于中原地区龙山期文化即王湾三期文化,以及夏代的二里头文化,并受到山东龙山文化的强烈影响,传至商周时期则属于当地土著文化传统的遗玉。尽管有些遗玉也不排除来自南邻的江汉平原“后石家河”肖家屋脊文化的可能,但数量应是很少的。与此有关的问题,还涉及到商周时期南阳盆地和淮河上游土著嬴姓方国的复杂历史发展背景,值得今后深入研究。此外,本文通过对玉器实物的观察发现,月河春秋墓随葬的土著遗玉数量众多,为商周时期墓葬所罕见,这一独特的文化现象和文化背景也值得进一步研究。总之,豫南地区出土的前代遗玉数量是比较多的,分布也比较集中,这在中原地区显得较为突出,本文的分析只是初步的,权作引玉之砖,以待识者。

附记:本文的写作,得益于与“月河春秋墓出土玉器研究”课题主持者杜金鹏先生及课题组其他成员的交流;月河玉器的出土编号承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乔保同先生提供,在此一并致谢!

[1]杨建芳.一件珍贵的石家河文化残玉鹰[N].中国文物报,1997-4-13;林继来.论春秋黄君孟夫妇墓出土玉器[J].考古与文物,2001(6);孙庆伟.周代用玉制度研究[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丁哲.考古出土改制玉器浅识[J].东方收藏,2014(1).[2][7]赵成甫等.试论桐柏月河春秋墓出土的牙璋[J].中原文物,1997(4).[3]南阳市文物研究所等.桐柏月河一号春秋墓发掘简报[J].中原文物,1997(4).[4]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南阳古玉撷英[M].文物出版社,2005.本文对月河墓出土遗玉的器物描述主要依据此书,少数依据简报和目验。下寺墓和麒麟岗墓同此。[5]山东博物馆.玉润东方:大汶口—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玉器文化展[M].文物出版社,2014;中华玉文化中心.玉魂国魄——玉器·玉文化·夏代中国文明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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