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无韵不成诗”话题的再探讨

 阆风苑 2018-04-23

此乃一家之言,欢迎共同探讨!

关于“无韵不成诗”话题之再探讨


作者:杨明华


这个话题,上世纪初到现在,一直存在争论。2013年,我曾经写《谈诗说韵》一文,近六千字,全文主要就是讨论这个话题,现在再谈,就是老调重弹,就算是对前文的补充吧!这次再谈的起因,是这几年里与许多文友之间,依然有过这方面的讨论,包括今天。我们对任何事物的肯定与否定,都应该建立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之上,而不能凭想当然。世界万物,都有其定义与类属,而对于任何事物类别之归属的判断,自然应该考虑其基本的定义。诗是最早的文学体裁,自从有了韵文与散文的分类之后,自古至今,诗都属于韵文的范畴;而韵文与散文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其文是否押韵而作。或者说,押韵而作的文体,属于韵文;不押韵而作的文体,就属于散文(广义散文)。


许多朋友认为,自由诗可以不押韵,并且找到许多名人的诗句为自己提供佐证;但我要说的是,我从来不看谁说了什么,做过什么,我只看一种说法是不是符合道理、经不经得起推敲。如果经不起推敲,哪怕是如来佛祖这么说也不行——我们得讲理,而不是看谁的面子足够大。自由诗不押韵而作,这也有其历史原因。清末,中国有一批仁人志士赴西方留学,他们在那里学习西方先进工业技术与管理经验的同时,也带回不少西方诗人的名作,但由于其文学能力有限,没有能力把原作押韵翻译,这便在中国出现了最初的不押韵的所谓外国“诗”。其实,每个国家的诗人,都是按照母语的押韵要求押韵而作,到了中国,因为翻译的缘故而失去诗韵,这本来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可有人在这个基础上开始了不押韵而作的所谓“自由诗”,并一直影响到现在。大概是读多了从外国翻译过来的不押韵的“诗句”,也习惯了这样的表达方法。


很多人对于不押韵的诗句的赞赏,只是出于对其内容的认同,就是说,那段文字成功地让他的心灵产生了共鸣。但切记,你叫好的是内容,而不是我们要谈的是文体形式。不管什么文体,只要能够准确地表达出自己的思想情感,都是佳作,我们不能因为有了一个成功的表达,就把不属于诗的文字也称为诗。


这也就不得不提到,历史上某阶段的确存在不严谨的所谓“大家”,他们对于诗的定义之草率与不负责任,也是“自由诗可以不押韵”这种错误认知之所以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字词典里有许多经不起推敲的定义,在诗学方面就存在很多,我2011年写的《浅谈古典诗词的创作与赏析》系列论文中就曾经提到过这方面的问题,也因此提出倡议,我们对于古典文化的学习与认知,应该是批判地接受,而不应该囫囵吞枣。不加甄别地接受一切说法,只能是以谬传谬。


就拿诗的定义来说,我们一起查查词典:

1、《辞源》:“以韵律歌咏之文体。”

2、《现代汉语词典》:“文学体裁的一种,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情感。”

3、《辞海》:“文学的一种样式。语言精炼而形象性强,并具有一定的节奏和韵律。按是否押韵,又可分为有韵诗和无韵诗。”

4、《新华字典》:“诗,一种文体。形式很多,多有韵,可吟咏朗诵。”


可以看到,《词源》、《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基本上肯定了诗应该具有押韵的特点。但《辞海》的释义,就前后矛盾。一方面指出,诗应该具有“节奏和韵律”,却同时又说可分为“有韵诗”和“无韵诗”,这不是自打嘴巴吗?《新华字典》里的解释也不好理解——“多有韵”,就意味着没有韵的文字,也可以称诗。这也是自相矛盾的释义。


有朋友说,世界在发展,文化在进步,为什么就不能存在多元思维?我说了,不是什么事情都存在多元,更多的事物只存在二元,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认为,阴阳二元是构成世界万物的基本法则。任何发展的东西,除了新发现中无法直接归类的事物之外,应该尊重既有的认知。多元,也得看相对于什么来说,反映在文学体裁上,把一段文字拆开,按照诗体的形式排列,就可以称作诗,那么,世界上所有文字,都可以通过重新排列文字而成诗了。如果硬要把散文拆开排列,为了尊重文体多元化的存在,把其作为一种新的文学体裁,也只能在散文类里提供归属,叫做“诗体文”是最恰当不过了,但那不是诗。押韵而作的文字,哪怕不拆开而连续排列,也是诗的语言;不押韵而作的文字,你就是按照诗的形式排列,依然是散文——诗体散文——本质决定归属。


我曾经多次提醒文友们,对任何事物的判断,要看本质而非外表。我打这样的比方: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在于其生理构造,而不是打扮。女人剃了光头,男人蓄起长发,都只是改变了发式;男人当众穿起裙子、女人当众穿起裤头,也只是改变了着装而已。他们的生理结构——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也因此,不能因为他们的外表有所改变而改变其性别归属。有喜欢钻牛角尖的朋友说,的确也存在阴阳人呀!我说,阴阳人属于正常人吗?那是先天性病人。一句话就让对方哑口无言。诗属于韵文范畴,有没有“韵”的存在,是文学体裁归属的本质所在。如果你愿意承认自己写不押韵的“自由诗”属于“病诗”,那么,这就对了。


我们又不得不提到“散文诗”,《现代汉语词典》这么释义:

——兼有散文和诗的特点的一种文学形式,不押韵,写法同散文,但注重语言的节奏,内容富于诗意。


这样的释义方法,前面已经批评过。从现代中国汉语语法学上讲,如果把不押韵的“散文诗”叫做“诗散文”,这才说得通;只有押韵而作的散文,才有资格称作散文诗。新文化运动以来,这样的提法在中国存在上百年,也只有中国这样的文化氛围可以造就,有权利、名气方面的影响力,就可以不考虑理的曲直,大众也多只能是人云亦云者。就好比书画界,由于存在“名人书画”与“书画名人”之争论而饱受诟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取消美协、书协,排除政界利用权利、名人利用自身名气等影响力涉足这些行业,的确顺应了民心。我们应该还希望看到,作协对于所谓“自由诗”归类问题方面的正本清源,把本不该存在的争论画上句号。


我听过清华大学特聘古典文学教授王步高老先生的讲座,他说了这样一句话:“那些不押韵的所谓现代诗,严格来讲,那不叫诗。”——他是对的,符合情理。这个理,前面已经论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