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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工的现状看新型城镇化战略

 百科知识博览 2018-04-23



           

        通过对江苏省农民工情况的问卷调查,揭示了其自然状况以及受教育、工作、生活、收入、权益保护、社会保障等基本情况,全面反映了当前农民工的实际状况。在此基础上,就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市民化的途径、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解决办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重大社会政策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邹农俭(1957-),男,江苏无锡人,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学博士。




一、学术综述

农民工现象将伴随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漫长过程,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重要现实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要研究好的课题。对此,学术界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关于农民工的研究大致集中于6个方面。一是关于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农民工来到城市,与城镇正式职工有所区别,拖欠工资、待遇低、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环境差等等问题时常暴露出来。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1]。二是关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政策研究。农民工要成为正式的市民,各个方面仍面临着很多问题。如何通过社会政策的调整,使农民工逐渐融入城市是我们面临的课题[2-4]。三是关于农民工进城以后面临的困难研究。主要有住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等问题[5]。四是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专题研究。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不同,他们在乡村没有土地,也不会种田,因此进城以后没有退路,他们的出路主要是融入城市[6]。五是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摊机制研究。农民工要转化为标准意义上的市民,主要是要落实一系列市民应有的公共服务,而这些公共服务的提供需要巨大的投入,对这些投入要制定好的政策予以正确的分解,落实责任主体[7]。六是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具体制度设计。比如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设计[8]

所谓的新型城镇化主要体现为农民工市民化,或者说农村人口的转化是城镇化的实质内容。农民工是农村人口转化为现代市民的具体形式,而农民工转化为市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时常掌握农民工的现状,从农民工的现状出发思考城镇化战略是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所以,对农民工现状的跟踪调查,掌握农民工的即时性实态,一直为学界和政策制定者所推崇。正是基于此,我们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江苏省的农民工进行了跟踪调查,依据调查得到的农民工真实情况来思考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基本重大问题。


二、调查样本及其说明

江苏省农民工情况的问卷调查是在2016年7—8月开展进行的,样本分布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南通、泰州等10个市,问卷由44道客观题和1道主观题构成,内容涵盖了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工作状况、生活情况以及社会保障情况等。

① 本调查报告问卷受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委托,由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的师生共同完成。陈汝军、赵磊对问卷作了修改,吴松森、夏昕、季节、陈雪媛、温朝东、唐丹宁参加了问卷数据后期处理及初步分析工作。

本次调查为了提高代表性,一是确保样本一定的量,二是样本注意分散,三是在样本分散的同时兼顾不同的接纳地、工作性质、居住地点等基本特性。调查设计将农民工的地域分布分为3个层次:省会城市、省辖市、县级市。考虑到地域大小和农民工的分布,问卷分布情况为:南京市300份,苏州市300份,无锡市300份,常州市200份,镇江市200份,扬州市200份,南通市200份,泰州市200份,盐城市200份,徐州市200份,合计2 300份。

问卷调查员由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本科生和硕士生共同完成。调查之前对调查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统一要求,明确任务,集中在暑期完成,要求调查员上门与农民工面谈当场完成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 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006份(由于对问卷具体问题的回答有一定出入,所以某些问题的有效问卷数量稍有差别)。



三、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 农民工自然状况


本次调查,男性农民工占63.1%,女性农民工占36.9%。农民工的年龄分布为:25岁以下的占12.5%,26~35岁的占29.3%,36~45岁的占36.7%,46~55岁的占17.9%,56岁以上的占3.6%。就性别看,男性远高于女性。就年龄看,农民工的年龄多集中在26~45岁,46岁以上的农民工只占1/5,56岁以上的农民工仅占3.6%。大量的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与当今农村的空心村现象具有直接的关系。


(二) 农民工受教育情况

调查表明:农民工的总体文化程度偏低,89.7%的人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下,其中有17.9%的人是小学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只占10.3%。

一般来说,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的文化程度相应的受教育年限为6、9、12、13、15、16年。这次调查表明:44.9%的农民工为初中文化程度,也就是近一半人仅仅完成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就进入劳动力市场。


(三) 农民工的政治面貌

被调查农民工中,81.3%的人的政治面貌是群众,13.9%的人的政治面貌是共青团员,4.5%的人是共产党员。


(四) 农民工工作情况

农民工来到城市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动因就是找工作。就业情况的好坏决定着农民工在城市生存状况的好坏。


1. 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状况


本次调查显示: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或岗位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44.8%,没有接受过培训的占55.2%。也就是说有超过一半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或岗位技能培训就进入了劳动力市场。在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上,数据显示:初级工和中级工分别占到13.9%和12.2%,无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占到56.3%,高级工以上的人仅占5.6%。

2. 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和工作单位的性质

农民工的就业领域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制造业、住宿和饮食服务业等行业,在金融、保险、房地产、教育、文化等行业就业的人数很少。

本次调查农民工群体的行业分布显示:建筑业、制造业和住宿餐饮服务业3个行业所占比例分别为22.7%、22.6%和12.6%,合计比例达到57.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8.6%;居民服务、家政、修理等服务业占6.8%;批发和零售业占8.6%。可见,农民工从事的行业比较多,他们广泛分布于城市的各个行业中,就业的领域相当宽广,这使得许多行业离开农民工可能就无法正常运转。在农民工广泛渗透到众多行业和部门就业的同时,其分布又呈现出某些集中的趋势,尤其体现在建筑业、制造业,这一情况是与这些行业的性质、对劳动者数量、质量要求和农民工的实际现状相吻合的。

从农民工所在工作单位的性质看,与农民工的就业行业相对应,也呈现出既多元化又集中化的特征。农民工主要在私营企业工作,所占比例为48.8%。另外,个体户所占的比例达到了21.4%,这种情况往往是农民工在城市中经营小本生意。也就是说,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是农民工主要的就业领域。其他不到三成的农民工分布情况是国有企业占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1%,机关事业单位占2.2%,外资企业占3.4%。

3. 农民工找工作的途径

在外务工或生活的亲友是农民工生活中的重要人脉,这一点从农民工找工作的渠道就可以看出。调查数据显示:有53.5%的农民工是通过老乡或亲戚朋友推荐找到工作的。通过现代招聘手段找到工作的,如各类媒体、招工广告、中介等均有一定的比例,但是还不能成为主流。传统的找工作方式,如用人单位入村招工及通过劳动力市场等仍占有一席之地。由政府部门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的只占2%。

4. 农民工的工作时间

农民工的工作时间一定程度上了反映了农民工的工作状态。从农民工在就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看出农民工工作的稳定性。农民工的作息时间则能反映出农民工的劳动强度。调查显示:农民工到现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的占20.1%,在1~2年的占26.2%,在2~3年的占18.8%,3年以上的占34.8%。也就是说,约1/3的农民工在现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了3年,但仍有六成多的农民工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到3年。农民工群体流动性大,频繁变换工作单位是常态,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工作单位渐趋稳定的状态。不论是对于农民工自身还是工作单位来说,员工经常变动都加大了成本,也给制度建设增添了难度。

农民工每天工作的时间,约有40%的人每天工作时间在8 h,有51.5%的人每天工作时间为8~12 h,7.8%的人工作时间在12~14 h,工作时间达到14 h以上的占1.5%。一半多的人工作时间在8~12 h,由此可见,农民工群体的劳动时间偏长。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农民工希望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自愿加班加点;另一方面,相当部分农民工工作的性质客观上要求加班加点,比如建筑工人、卖菜人员、个体餐饮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现在的问题是可能短时间内很难杜绝农民工加班加点的超额劳动,农民工付出了超额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且延长劳动时间应当征得农民工的同意,让农民工有选择的权利。


(五) 农民工的收入和生活支出

1. 农民工的收入情况


调查表明:工资按月发放的占到61.9%,按每月发生活费,年底结账的占26.1%,以“其他”方式发放工资的占12%。农民工获取报酬的方式多种多样,这方面存在着较大的不规范性,主要是农民工就业岗位五花八门,规范有相当大的难度。不同行业在工资发放上也存在着差异,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一般是在一个工程结束之后领取报酬,而在个体工商户打工的农民工有不少是按年或者按半年结算工资,而以件计算工资或者打临时短工的农民工,可能是计件或者每天结算工资。

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年龄、工作岗位、就业情况等不同,其经济收入有很大区别。月平均收入低于2 000元的农民工占到20.2%,月平均收入在2 001~5 000元的农民工占到68.7%。11.1%的农民工月平均收入在5 000元以上。

关于上1年的总收入,总收入为3万~4万的人最多,占总人数的30.4%。总收入为2万~3万、4万~5万的人分别占21.5%和18.4%。

2. 农民工的生活支出

调查显示:农民工生活支出占月收入的比例,在10%~30%的占42.1%,在30%~50%的占33.1%,在50%以上的占13.4%,在10%以下的占11.1%。

由于多数农民工的家庭仍在农村,所以农民工将其收入寄回老家就成为很自然的事。具体而言,将收入的一半以上寄回老家的占17.9%,将收入总数的30%~50%寄回老家的占28.9%,将收入的10%~30%寄回老家的占31.9%,将收入的10%以下寄回老家的占21.1%。


(六) 农民工的业余生活

农民工由农村社区到城市社区的迁移,生产方式、经济条件、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对农民工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总体上看,农民工的休闲文化娱乐生活比较单调,闲暇时间的活动依次是睡觉、看电视、听广播、上网、聊天、打牌、逛街、读书和看报等。


(七) 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

相当多的农民工从事着脏活、累活、苦活、重活,因此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显得特别重要。从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状况看,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占被调查人数的55.6%。也就是说,仍然有近一半的农民工在进入劳动岗位时,属于非正规就业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不合法状态。在签订劳动合同的人群中,合同期限分为1年以下、1~3年、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选择这些合同期限的比例分别为12.8%、31.2%、14.2%、16.8%、5.8%、19.4%。签订合同的期限主要集中在1~3年,其他期限都较为分散,无论期限长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约束力,有利于维护各自的劳动权益。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个老大难的问题。调查显示:有71.4%的农民工表示自己遭遇过工资被拖欠,28.3%的人表示自己没有遇到过被拖欠工资。虽然近些年政府花大气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亦有较大成效,但是仍然有为数不少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资。

课题组还调查了农民工遇到纠纷时如何处理的情况。结果显示:选择寻求政府部门帮助、寻求法律援助和自行处理的占处理方式的前3位,比例分别是33.8%、22.3%和16.3%。寻求老乡或熟人帮助、寻求工会等群团组织帮助的比例分别是14.8%和9.0%。选择默默忍受的农民工占总人数的3.8%。这说明,农民工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相较以往已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八) 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情况

对于“您的爱人和孩子是否和您一起生活”这一问题,调查显示:36.4%的人选择“是”,30.9%的人选择“否”,19.2%的人表示“爱人在身边,孩子在老家”,4.3%的人表示“孩子身边和老家都有”,9.2%的人选择“其他”。也就是说仅有1/3的农民工跟爱人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而子女成为留守儿童。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受教育往往是个问题,在“您的随迁子女正在上的学校”的提问中,34.7%的人选择输入地的公办学校,13.1%的人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52.3%的人选择“其他”。“其他”一般是不具备教学资质的办学单位,如此高比例的农民工子弟在“其他”类学校上学,非常令人担忧。

关于“您的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存在哪些问题”,23.3%的人选择“入学条件高”,21.2%的人选择“手续繁琐”,55.5%的人选择“其他”。即除了入学条件高、手续繁琐以外还存在更多的问题。虽然目前我国在教育方面加大了投入和扶持力度,但是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仍然需要支付借读费和赞助费,而这对于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工家庭来说是不小的负担。


(九) 农民工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及住房问题

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问题中,14.2%的人回答“1年以内”,27.9%的人回答“1~3年”,21.6%的人回答“3~5年”,36.3%的人回答“5年以上”。即超过1/3的农民工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在5年以上,农民工的居住地点有趋于稳定的趋向。

在“您经常居住在什么地方”的问题中,40.8%的人选择“自己租房”,27.5%的人回答“雇主安排单位宿舍”,12.7%的人回答“工地”,12.4%的人选择“自购房”,4.0%的人选择“其他”,2.6%的人选择“亲友提供住处”。也就是说,大部分人是自己租房,一部分是雇主安排,少部分人居住在工地,有极少数农民工在城市拥有了自己的住房。

在“您是否有住房补贴”问题中,10.4%的人选择“有”,81.3%的人选择“没有”,8.3%的人选择“不知道”。可见,绝大多数农民工是没有住房补贴的,甚至有些人都不知道有住房补贴。


(十)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农民工成为市民的重要标志。调查显示:2 006位农民工中只有840人在务工地参加了养老保险,占被调查人数的41.9%;有1 165人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占被调查人数的58.1%。相对于2009年江苏省对3 032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而言,当时在务工地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只有783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5.8%,未参加的人数为2 18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74.2%。从百分比可以明显发现:相对于2009年,农民工在务工地参加养老保险的比率有了明显增长。但从总的参保比例看,农民工的参保率还比较低。

调查显示:农民工在务工地参加医疗保险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45.7%,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占总数的54.3%。相对于2009年的数据,在务工地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明显增加,但仍有一半多未参加医疗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是,41.2%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58.8%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有不少农民工从事着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工伤保险对于农民工来说显得特别重要,不少农民工在农村有养老、医疗等保险,而工伤保险一般来说原来的农村没有,因此,仍有超过一半的农民工没有工伤保险,这是非常危险的。

调查显示:农民工在务工地参加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3%和16.3%。

在“您在老家是否参加了养老保险”的问题中,38.1%的人选择“是”,61.9%的人选择“否”。即现有农民工中的1/3多在农村老家有养老保险。

在“您在老家是否参加了医疗保险”的问题中,51.4%的人选择“是”,48.6%的人选择“否”。也就是说,过半数的农民工在老家有医疗保险。

在“您的养老保险缴费有无发生中断”问题中,34.1%的人选择“有”,65.9%的人选择“没有”。可见,约有2/3的农民工是持续在农村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十一) 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和对政府的期望

1. 农民工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最关心的问题依次是:工资水平占59.2%、子女教育占38.0%、工作时间占34.1%、社会保险占33.7%、看病占33.0%、工作环境占32.6%、劳动合同占20.9%、住宿占18.9%、技能培训占15.7%、文化娱乐活动占14.5%。收入、子女教育、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看病、工作环境成为农民工最为关心的事项,农民工的这种诉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很多方面正是做好农民工民生工作的切入点。

2. 农民工对政府的期望

调查显示:当前农民工最希望得到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务依次是:社会保险50.4%、住房保障46.0%、子女教育44.3%、就业服务42.8%、技能培训34.6%、医疗34.0%、权益维护20.3%、文化娱乐12.3%、计划生育9.0%。这些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农民工在务工地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对未来的忧虑。


(十二) 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意愿以及落户面临的困难

1. 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意愿


调查显示:愿意在城镇落户的人数占总人数的41.6%,不愿意在城镇落户的占总人数的27.9%,说不清意愿的占总23.6%,已经在城镇落户的占总人数的6.9%。也就是说大多数农民工倾向于在城市落户,成为市民。在农民工总体中,当然是一部分愿意在城市落户,而且是陆陆续续地融入城市,为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以促使一部分农民工完全融入城市,成为标准意义上的市民。在农民工群体中有近30%的人不愿意在城镇落户,一般是年龄比较大的农民工以及出于多种多样的考虑,这些农民工的真实意愿应当得到尊重,城镇化并不意味着要将所有的农民工统统留在城镇。

2. 农民工落户城镇面临的困难

在调查中,我们假设进城务工人员不想在城市落户的原因有多种,其中农民工普遍存在的问题有2个:第一是城市生活成本太高,第二是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可见城市生活成本高和房价高是阻碍农民工落户城市的主要原因。其他原因依次是:担心城市就业风险大,害怕失业后生活没有保障;担心落户可能要交责任田、宅基地;担心城市生活压力大,不如农村生活舒适;担心在城市受歧视、融入城市难。

3. 农民工融入所在城市的自我感觉

调查结果显示:有44.4%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和家人能够融入所在城市生活,有39.4%的农民工及其家人说不清是否融入了城市,只有16.2%的农民工及其家人认为无法融入所在城市生活,这些人大部分都是老一代农民工,城市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打工挣钱的地方,农村才是晚年养老的场所。对于老一代农民工的这种选择,应当理性地去理解,不要强迫所有的农民工都必须成为市民。


(十三) 农民工对相关社会政策的看法

1. 农民工对提供公共服务的态度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群体庞大,政府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了大量的公共服务。农民工对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看法,满意的占总人数的10.2%,基本满意的占总人数的52.4%,不满意的占总人数的12.4%,说不清的人占总人数的25%。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民工对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还是比较满意的。

2. 农民工对相关政策的看法

调查显示:对于政府出台的政策有没有让农民工获得跟当地人平等的权利这一问题,有10.5%的人认为完全没有,有40.5%的人认为部分没有,44.6%的人认为基本平等,4.4%的人认为完全平等。可以看出,多数农民工还是认可目前政府关于农民工的社会政策的。

3. 农民工对政策实施的满意度

从政府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看,农民工表示满意的人占总人数的10.2%,基本满意的人占总人数的44.1%,不满意的人占总人数的12.3%,说不清的人占总人数的33.4%。



(十四) 农民工的未来规划

1. 农民工的未来规划


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对于未来的目标有着不同的规划。调查显示:未来想学到一门技术、干出一番事业的占总人数的27.8%,尽快成为城市人的占总人数的8.0%,宁肯吃苦也要多挣钱的占总人数的25.0%,赢得社会和亲友尊重的占总人数的5.0%,有了积累回老家的占总人数的13.1%,收入少点但工作稳定占总人数的4.4%,走一步看一步没有固定想法的占总人数的12.6%。

2. 农民工是否返乡创业

有40%的农民工未来想返乡创业。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信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中,必然有一部分将来想返乡创业,而这无论对农业产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还是对一二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人力资源的优化都有积极的意义。我们的社会政策应当有利于让农民工中的大部分顺利融入城市,成为标准意义上的市民。同时,也要鼓励其中的一部分农民工在学到了技术、开阔了眼界、积累了资金后能返乡创业,成为新一代的职业农民。这样,农村才有希望,新型城市和美丽乡村才能形成。


四、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政策建议

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农民工的现状,弄清楚农民工的诉求,是我们制定农民工政策的重要前提。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一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农民工市民化必将成为“十三五”期间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此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制订和落实。


(一) 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并举

根据调查,农民工中的相当大一部分有意融入城镇,成为新型市民,其中的小部分将会回乡创业,这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态。农民工中的多数成为市民,符合现代化的大趋势,而其中的小部分在城市打工有了历练后回乡创业,又符合建设新农村,造就新型职业农民的客观需要。我们的社会政策应当既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市民化,又要在城镇化的背景下建设新型农村,将农村人口流出、土地流转、要素变动与土地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体制的建构、职业农民的造就、美丽乡村建设统一起来协调起来。


(二) 坚持多元化的市民化

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要坚持多元化的市民化,即就近市民化与远距离市民化,在小城镇、小城市市民化与在大、中城市市民化同时展开。而且进入小城镇、小城市、中等城市成本更低,农民更容易转化为市民。从城镇体系的形态看,也应该是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功能互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人口的合理分布问题。如果经历了城镇化,我国形成了人口分布的极度不平衡,一方面,人口过度向东部地区集结,向超大型城市、大城市高度集中;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得不到必要的开发,大量的乡村凋敝,乡村既有的资源不能得到合理使用,那可以说这样的城镇化是失败的。因此,要促进小城镇与大中小城市之间的资源配置结构合理[9],为多元化市民化创造条件。


(三) 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镇就业,从实际情况看,有个权益保护问题。用工的不规范、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无限延长劳动时间等等,都是农民工权益受损的体现。调查表明:这些方面通过努力较前几年虽有较大改善,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为此,需要规范劳动用工,凡使用农民工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延长工时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必须征得农民工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根本之举在于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规章,并将好的制度落到实处。


(四) 构建农民工职业培训体系

农民工已经大量分布于城市的各行各业,农民工在若干行业已经是主体,特别是大量一线从事实际操作的领域,农民工起着主体的作用。所以,农民工的劳动状况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为此,需要将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列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农民工中的一部分将会稳定下来,长期从事某项工作。要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中国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需要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做起,建立健全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终身受教育体系、技术等级体系、技术考核体系等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工作。


(五) 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解决思路

农民工来到城市,住房问题是一大难题,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一是农民工就业的单位应像对待城镇人口就业职工一样有住房补贴,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就业单位应尽量为农民工提供宿舍。三是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六) 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标志。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最为重要。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操作办法是坚持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特别要强化刚性原则,凡是就业的农民工都必须进入养老保险范畴。为了应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征,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要建立转移、续接办法,以确保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构建一套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还有个如何将原来农村既有养老保险转化为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的问题。为此,整个养老保险办法应当逐步并轨,特别是养老保险的城乡一体化,要将所有的人纳入养老保险的同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分不同的档次,各类人员都能对号入座。现有文件虽然规定了城乡养老保障应当衔接,但由于是按照农民工原来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了多少钱来抵算城镇养老保险基金,而新农保与城镇养老保障的水平差距非常大,原来农村积累的新农保基金转化为城镇养老保障基金实在是杯水车薪,可能新农保积累了10年转化为城镇养老保险只够抵上1~2年,这样其意义就不大。应当考虑将农村积累的一部分充实到养老保险基金。因此,农民工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还应当作为一个重大课题予以专门研究。

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思路是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畴,并将人口分布与医疗资源配置、分级分类的就医制度、一体化的医疗制度建设、医保联网、异地就医协调起来。

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非常重要,因为不少农民工从事高危险工作,要坚决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关键是强化刚性原则,农民工必须参保,就业单位必须承担必要的责任,绝不是可以参保也可以不参保。


(七) 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的解决办法

要把城镇化纳入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10]。长期以来,教育资源是按照户籍标志来配置的,就是说受教育者的户籍在什么地方,其接受教育就应在什么地方。现在城市里突然涌进了那么多外来人口,其子女的受教育自然成为问题。这个问题的症结在于:增加教育设施由谁来投入;外来人口数量难以预测,教育设施的规划有较大困难;增加教育设施需要建设的时间。为此,提出如下建议:(1)义务教育的经费支出原则上应由中央财政负担,根据上学的人数返回到各地,逐步实现孩子在什么地方生活就在什么地方上学。(2)农民工输入地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其子女入学要以进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3)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发挥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在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方面的作用。在目前的条件下,只有运用多方资源,主要由输入地负责,才能逐步缓解,并创造条件最终完全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


五、结束语

农民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变迁处于动态演化过程之中,应当时时把握农民工的动态变革。所以来自于第一线的农民工的真实情况呈现在任何时候都是需要的。

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是制定社会政策的重要依据,或者说制定的社会政策应当对农民工的现状有所回应。

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之举在于建构具有现代化理念的社会体制,现在正是制定现代社会体制的关键时间节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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