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本书,或塑造了我的三观,或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或奇妙地渗透到我的现实生活中来,在此种意义上,它们都称得上我的文学阅读史十佳。 最后审判一样的傍晚。街道是天空中移到崩裂的伤口。我不知道在深处燃烧的光是一个天使还是一次日落。像一个恶梦,无情的距离压在我身上。地平线被一道铁丝网刺痛。世界仿佛毫无用处,无人眷顾。天空中仍是白昼,但黑夜已在峡谷里背叛。所有的光都在蓝色的围墙与那一片姑娘们的喧闹之中。我已经不知道是一棵树还是一个神,透过生锈的大门呈现。突然间有多少国土:原野,天空,郊外。今天曾经有过的财富是街道,锋利的日落,惊愕的夜晚。在远方,我将重获我的贫穷。——【阿根廷】博尔赫斯《维拉·奥图萨尔的落日》 “文学阅读史”听起来是一个口气很大的词,但“文学”和“史”这两个大词只是界定范围,真正的落脚点还是在于“阅读”。正好借世界读书日的契机,回顾、整理了一下我短暂的文学阅读史,好多欢欣或痛苦的阅读记忆都冒了出来。多年以后,当我裸裎着面对我惨淡的人生时,我会回想起那些为我生命写下密密麻麻注脚的阅读时光。 因为是十佳,很多作品都难以割舍,中学时代酷爱的马尔克斯、巴尔扎克,后来为之赞叹不已的伍尔夫、福克纳、博尔赫斯,无法言明的卡夫卡以及仍未读完的普鲁斯特,等等等等,太多太多,最后都只好无奈地抛弃了,把位置留给了那些更加能定义我这二十几年来的人生的阅读体验。 这十本书,或塑造了我的三观,或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或奇妙地渗透到我的现实生活中来,在此种意义上,它们都称得上我的文学阅读史十佳。 罪与罚读过的陀翁不多,但每一本都读得十分着迷。犹豫再三,决定把《罪与罚》放在比《卡拉马佐夫兄弟》更高的位置上。当我试图以一种客观冷静的方式来描述第一次完全浸入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种灵魂震颤的痛苦感受时,我发现我根本无法做到。 那就让我们从一个问题开始谈起吧:如何区分一个宗教是不是邪教?我认为这取决于它是否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诫命与地狱体系。佛说出家人不可杀生,基督教也有摩西十诫,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当你仍对地狱的惩罚心存畏惧,你决计不会去违背诫命,有所不为。《罪与罚》就是在试图通过拉斯科尔尼可夫的心理变化历程从个体层面来解释这套地狱与诫命体系对人的作用方式。后来我看很多探讨宗教与信仰的文学作品或是电影作品(比如最近在北影节上数次让我流泪的伯格曼),往往都能看到这样一套体系。 第一卷似乎一直在试图营造一种拉斯科尔尼可夫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状况,连番的困顿厄运为他的罪行做了合理的铺垫,把他置于一种弱势者的位置。而从第二卷直到第六卷结尾,拉斯科尔尼可夫一直处在心理与生理的多重痛苦之中,长篇累牍不厌其烦的心理描写,正是他所受的罚。直到他遇见了从未抛弃信仰的索尼娅,他才得以认清自己的罪,即他所打破的诫命,而他为之所承受的罚,即他心力交瘁的地狱。尾声中西伯利亚不是地狱,而是苦行之地,是重返人间的绳子。 没有人应该是虱子,生命不能够被任何东西轻易地僭越,一己私欲不可以,共同理想也不可以。拉斯科尔尼可夫是一个人的罪与罚,尚且能够幡然醒悟,可当一个群体犯罪时,他们的惩罚又要由谁来实施呢? 上帝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而这些人早已不相信上帝的存在。 红楼梦去年的读书总结里已经讲过现阶段对《红楼梦》的感受了,不再赘述。 这是我读得最多的一本书,也是我无论如何也会在接下来的人生当中不断重读的作品。它绝对不是故纸堆,它无数次真真切切地影响着我的当下,影响我对事物的认知和思考,影响我的价值观念,影响我的情绪和心情。 对于经典的荒岛问题(如果你流落荒岛,且只能带一本书,你会带哪一本?),我的回答永远都是《红楼梦》。 桤木王在我短暂的阅读史中,图尔尼埃算是一片曾经沧海。他的小说结构精妙,节奏把控能力一流,思辨部分也没有落入精神活动繁琐的细枝末节当中,丝毫不显冗杂。那种思辨与美学达到完美相协的阅读体验此后当然也有过(比如穆齐尔,比如舒尔茨),但初恋的惊艳永远只有这一回。 左手写就的日记,负载孩童的桤木王,粪便与男根的荒诞哲学,鸽子、鹿、马、孩子,充满隐喻征兆的图腾与神话,交织出一则丰富深刻的人性寓言,魔鬼与上帝相伴而生,一切都蕴含在征兆之中,恶性的倒错诱发人性向魔性的嬗变。而《礼拜五或太平洋上的灵薄狱》则与之有着迥然不同的形态:崇高的面包与面包师结婚,精液与大地交合长出曼德拉草,困于引力的元素在秩序与失序中维持平衡,人的社会性与自然性的博弈,游离于实在界与虚无界的灵薄狱,哲学难题的答案终极指向对人的弃绝和思想的消解。 后来在迈克尔·波伦的《植物的欲望》中读到这样一段话:“马铃薯的种植一点也不像农业,一点也没有提供那种秩序井然的大片农田的阿波罗式的欣慰之感,一点也没有金色的小麦仿佛列阵般地在太阳下闪耀的感觉。小麦是向上指,指向太阳和文明;马铃薯却是向下指,它是地府的,在地下看不见地长成它那些没有区别的褐色块茎,懒散地长出一些藤野趴在地面上。” 联想到《桤木王》中对于如厕的描述,膝盖向上的动作与跪拜的指向相反,是一种反抗的姿态,这种空间方位和天地神祇的联系着实有趣。 也是自那以后,我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自己观察周遭事物的另类目光。 金阁寺前两年读了很多三岛由纪夫。三岛的作品颇具有岛国人民菊与刀的民族特色,除了近乎于童话的《潮骚》中用潮水象征渐趋饱满的爱情(暴雨夜在哨塔围着篝火那段真是克制住高潮,反而让感情更为流深),以及几乎是完全复刻三岛少年内心事的《假面自白》之外,其他的,似乎都有一种执拗的变态。 比如《禁色》,讲了一个殿堂级的同性恋故事。比如《丰饶之海》四部曲,把妍媸美丑的对比放大到极致。又比如《爱的饥渴》,爱意长久困囿于东方女人特有的含蓄不发中,在反反复复的克制压抑与小心流露的循环中曲折变质,最后竟至于完全扭曲变态的境地了。 到了《金阁寺》,那个结巴且瘦弱的沟口,自视为绝对的丑的化身,是因为那座辉煌的代表绝美的金阁寺而相形见绌了吗?畸形腿的柏木与自己同为残废,放浪形骸,丑也成了另一种美。一定是金阁寺,有它便不能有我。在这虚妄纠结中,受《临济录》“向里向外,逢者便杀”启示,如同斩下猫头般烧掉那座金阁寺。负草鞋者又要如何做到呢? 很多时候,三岛由纪夫是可以照见我内心自我认同的一面镜子,如今可能不再那么喜欢读他的作品了,但他教会了我成长。 特朗斯特罗姆诗歌全集辗转三地、历时三年读完特朗斯特罗姆一生的诗歌,在文本与现实的互文中打破了时空的阻隔,我所经历的这段零星琐碎的时光渐趋融合、到达过的那些遥隔千里的地方也消弭了距离。 还记得前年冬天在阳台挑灯吐露诗的音节犹如鸽子打嗝,诗绝非拼凑,诗在我的体内拔节生长,将我一点一点挤出身体的巢穴,纷繁的意象像造梦般融会贯通。 空间、时间、运动、静止交织成诗的影像,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仿佛置身于冰雪覆盖的荒原大陆中心,一道光从远古迢遥而至在悬崖边投下阴影,朝着它迂回前进,而死亡游荡人间,暗蓝色的波涛囚禁着永恒那挥舞的拳头。 一年只写一首诗的特朗在我眼里一直都是在菜畦边俯首躬耕的清癯农夫的模样,正如这片哺乳诗人哺育诗意的土地般朴实而厚重,中风失语后,诗终于彻底成为他生命尽头的极致语言,他静坐在轮椅上,俨然是诗意丛生的渊薮。而这,也是我汲汲以求的生命之终极。 砂女对于能触碰到我童年阴影的作品抱着本能的好感,《砂女》即是这样一部作品。 阅读全程毛骨悚然,至少感受到三重恐惧:第一重来自环境对心理潜移默化的侵蚀,沙砾之干燥、密集、压力和由其构成的沙壁空间之幽闭以及整个沙村犹如被诅咒的秘境之遗世边缘与旷野之孤独,无不令我生发生理性的恐慌(我时常做落入秘境的噩梦);第二重来自人身自由和能动的丧失,男人被囚禁、被监控,只能被迫拿起铲子加入铲沙项目,试图逃离却深陷沙地的漩涡,呼喊着“救命”将对自由最后的坚守拱手相让,个体的何其脆弱无能令我有种因失掉气力而来的恐惧;第三重来自由对整个故事站在人类共同命运层面上观看所产生的西西弗斯式解读,即人类不断重复的反抗不啻无意义的徒劳之举,我们可能就像男人热爱收藏的昆虫标本那样被某种更高维度的事物所操控,最后男人“心甘情愿”地永远困于沙壁之下,我们也“心甘情愿”地生存于世,即一种堕入虚无的终极惶惑。 我不停地回想起,小时候那些置身荒野时突然袭来的孤立无援的恐惧,感受到一种没有意义的虚无感将我吞吐于时间的洪流之中。《砂女》让我再次经历了这种恐慌,而解读它,也就成了我打开心结的钥匙。 马桥词典这是我绕不开的一本书,只要我仍对故乡怀抱有一份热爱,我就无法怀疑当时读到这本书时的那种情感的共鸣是否只是滥情。 方言词条牵扯出一段段人间男女的故事、语言对时空的回溯,以这种地方性强烈的形式内容表达的却是最具普适性的情感。读到《醒》里关于汨罗人民与屈原在醒醉之间的摇摆纠缠和《肯》中赋予万物主动的生命力竟有泪意;而在那些运用了唯有湖南人能懂得的名词动词的故事里,又无不令我掩卷长笑。果然对故乡的情意万千,除去美食,都蕴含在乡音里头了罢。 南开花事和《马桥词典》的故乡之乡愁相对应的,是《南开花事》带给我的异乡之乡愁。严格来讲,这并不是一本文学类书籍,放在文学阅读世十佳之列,似有不妥,但我并未将它当做一本科普类读物来读,作者也说这是一本“无用”之书,而“无用”正是我对阅读史划定文学之界限的根本原因所在。 读这本的时候还是前年秋天,那时候上大学已经两年了,却对这个城市和学校没有什么独特的地方感情和记忆,好像漂浮着随时可以离开,还不带走一片云彩。但就在那个秋天,我置身于荒郊野岭的津南新校区,匆匆翻阅这本书,虽然没记住多少那些花的样子和名字,但心有欢欣,好像一下子就和这片土地有了什么生命层次上的联系。尤其记得,不起眼的黄金树在霜降的秋天清晨,寒风猎猎中被阳光镶上金边,实在太美。 如今已临近毕业季,我却始终没来得及好好看看开到荼蘼的南开花事。 尤利西斯我读乔伊斯的过程恰好是一个由浅到深的过程。很多时候,读者都被书的名声在外给吓到了,比如《尤利西斯》,光是被冠以最难读的意识流作品的名号就让多少人望而却步?其实能写出《都柏林人》《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这种小说已经足够优秀,但有了《尤利西斯》,乔伊斯才堪称伟大。 写下我的三点体会:第一,整本书在对基督教义和英雄史诗戏谑式的摹仿与重构中完成了对传统的背叛和超越、对意义的解构与延宕,在现代性叙事之中暗藏后现代性之玄机;第二,熬过前面如荆棘丛生犬牙交错的呓语迷宫,到后半部分终于一路高歌猛进螺旋升天!从第十四章的生命史话到第十五章的迷幻狂想曲,从第十七章以《要理问答》形式之呆板规整碰撞语言之智性与思维之跳脱到第十八章意识与文字恣意缠绕成狡兔三窟的游戏,如恒河沙数的灵光狂飙突进迸裂了一地;第三,斯蒂芬从孤独敏感的青年艺术家肖像中走出,成为潜藏未来浩劫将至的销魂声调,他回答布鲁姆为何离去时说:“去寻求厄运。”与象征过去深厚的累积的布鲁姆互补,一个选择沉默的流亡艺术家形象逐渐地饱满起来,背后是贯穿于乔伊斯整个创作谱系之中的对爱尔兰的厌弃逃避与迷恋狂热纠缠不清的复杂情感。 去年12月份的某天晚上,我刮胡子时把脸划破了,刀片上白色的剃须泡沫里镶嵌了黑色的短须和红色的血渍。和前年被布朗肖的新书锋利的页边割破手指一样,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把流血与某种献祭的仪式联系起来。在《尤利西斯》的开篇当中,勃克·穆利根正是在剃须时,裹着淡黄色的浴衣,模仿天主教神父,迎着风说道:“我要走上主的祭台。” 我知道,我会被劳拉·布朗(《时时刻刻》)旅馆房间的潮水淹没,我会被拉祖莫夫(《在西方的注视下》)地狱鬼魅的荧火阴燃,我会把自己活活剖开当做祭品,播撒在花园。 谋杀电视机2015年的时候,也就是大一快结束的时候,我想我大概与文学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关系了——如果说在那之前那个会每周都省下早餐钱去书店买书并且在周记里写一些年少深情而拙劣的小说的我算作与文学有关的话。大学一开始的陌生和新鲜最后演变成了一种对生活的不适、对生命的不适,演变成迷惘、得过且过、看不到任何方向,它模糊掉了很多东西,包括曾经有过的小小梦想。 是啊,你还记得你写的作文被老师在课堂上念诵的羞赧与窃喜吗?还记得你用小小的手臂抱着那本厚厚的《红楼梦》在树下边看边落泪的场景吗?还记得在那些一切与学业无关的事情都被禁止的岁月里偷偷阅读与写作旁逸斜出的生命体验吗? 后来我偶然之中读到了大头马的《Ordinary People》,一年内反反复复读过很多次。即使是现在回过头再去思考,我也完全无从得知当时是怎样一种力量攫住了我,那篇小说不见得就那么好,我只知道我必须写下去,为了写下去也必须读下去,我只是想“把自己爱看的小说写出来。” 最后以我两年前的一段自白作结: 我得以无视人间的奇特谵妄,他们或吵闹喧嚣,凿凿地抨击,或冷漠无言,虚妄地构陷,却不能伤害我丝毫; 我得以将生命的狂热假相全都浇息,再也无法承受那些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或重,带着对生的倦怠,但仍心有戚戚得奔赴死亡; 我得以像安提诺乌斯那样溺死在尼罗河的柔波里,像雅辛托斯一般血流之处长出风信子的花,像圣赛巴斯提安被反剪双手捆绑于树干上在乱箭中殉道。 “在远方,我将重获我的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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