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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朵:乌鸦的谬赞 | 诗与诗学

 置身于宁静 2018-04-25



一只神圣往昔的健壮乌鸦慢慢走进我房间
  ——爱伦·坡《乌鸦》

这声音不是来自没边际的腹语术
  ——史蒂文斯《不是关于事物的理念而是事物本身》

敌意是我们最初的反应
  ——里尔克《杜伊诺哀歌》第四首



1

  爱伦·坡,《乌鸦》(曹明伦译)为路人皆知的那只鸟定下了宿命,对应于一种压抑的时间,那只鸟应招而来。在1845年之前,这只鸟早就存在多时,而且在这一年之后的百余年间,这只鸟诡谲依旧、羽翼丰满。我们可以假设是爱伦·坡第一次利用自身的推理特长,为我们描绘出这样一只鸟——一只听上去令人毛骨悚然的、幸灾乐祸的鸟。后来者可以省去校对这种声音之意义的细致工作,全凭传统意义做主,而且可以通过重温爱伦·坡的著名诗篇,不断加深对这只鸟属性的认识。这只鸟当夜对诗人的意味,也就是对后来者的意味,不容更改,也不值得大张旗鼓地修改。就这样了,一锤定音。乌鸦政治学就在一夜之间瓜熟蒂落,从此开始了有口皆碑的传播。至于爱伦·坡经验中的那只鸟到底属于哪个科目,在作诗前,是否在几种鸟的声音中有过甄别,这些悬疑已经被压服,成为滚滚红尘中的不被人留意的辙痕。许多人会在恰当的时候,重读《乌鸦》的第一节:

从前一个阴郁的子夜,我独自沉思,慵懒疲竭,
沉思许多古怪而离奇、早已被人遗忘的传闻——
当我开始打盹,几乎入睡,突然传来一阵轻擂,
仿佛有人在轻轻叩击,轻轻叩击我的房门。
“有人来了,”我轻声嘟哝,“正在叩击我的房门——
仅此而已,别无他般。”

在这突然传来的一阵轻擂声中,著名的“乌鸦”先生就要显身了,离我们的诗人仅一门之隔。在小学生的一本小笔记本上,她记录了写作文的许多秘诀,比如碰见坏消息时,可以采用“在窗外的枯树上,几只乌鸦在叫唤”开头,这似乎是语文老师亲授的法宝。当我问及好消息的处理时,她脱口而出的是“喜鹊”,那利索劲儿,真像成人。然而就我所知,她家的窗外并无一棵枯树,定然没有乌鸦隐居于此,甚至她无法仔细区分“乌鸦”和“喜鹊”的体貌特征;零星的见闻仅限于动画片里那拟人化的诸多鸟儿的芳容。她告诉我区分两种鸟儿的好办法:利用它们各自的叫声。“乌鸦”的嗓音从来就是嘶哑的、咒语般的、低低的、令人打寒战的,而“喜鹊”所叫唤顾名思义是欢快的、精神抖擞的、天使般的、高亢的。小学生对“乌鸦”的使用,严格服从于语文老师的标准;类似她的遭遇可以在诸多诗作中发现。即便有一天乌鸦亡命天涯,但是在诗中,它依旧按部就班地轻擂一些人的房门。

2

  爱伦·坡在《乌鸦》中确立的“乌鸦”形象以及它在诗中扮演的角色所预示的各种关系,正成为一种想像力的源头,后来的诗作屡次把“乌鸦”置于类似的环境中;爱伦·坡把“乌鸦”放在“房门上方一尊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而别的诗作会用窗台、梳妆台、池塘栏杆来替换,但是那阵轻擂声如出一辙——对于“乌鸦”的眷恋,除了它的落脚点以外,就是它单调的嗓门。对声音的需要,历来是诗人们捉襟见肘时的苦衷。同时,“乌鸦”作为那黑色的不祥之物提供了一种喃喃自语的可能性,诗人面对眼前的黑色物体(即便是听见户外两三声鸟叫,也极为方便地把那只鸟当作黑鸟)可以较为安全而得体地表露心声。“乌鸦”显身于诗中,带来了语句本身无法做到的某些效果——诗人利用了它的滚滚资本。当“乌鸦”的位置得以确立时,诗人在诗中的位置也随之确定。当然,我们可以把“乌鸦”当作一种象征物,最初的诗人是这样去做的,并且不断赋予这个象征物更多的趣味(尽管大多数情况中,趣味们是臭味相投的,并无性质上的悬殊);后来,诗人们利索地在诗中插入“乌鸦”这个象征物时,所得到的便是巨大的馈赠:给予“乌鸦”的如此少,而它回报的这般慷慨。通过这个馈赠的仪式,数代诗人济济一堂,得以互诉衷肠。

3

  两个朋友正在交谈,突然听见他们之外的叫声。“这个是乌鸦。”坐在室内的人指着窗户说。但他并没有起身去推开窗户检验一下真伪。然而又能检验出什么?另一人顺着他的手指看到某处,却只看见窗户。如果这个人从来没有看过乌鸦,或者他对他的朋友的方言并不熟悉,那么,“乌鸦”在此会得到怎样的理解?是他的朋友的一个手势所主导的身姿,还是手指所示意的“窗户”?他的朋友刚才为某个事物命名了。然而“名称与被命名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维特根斯坦很好奇,“为了揭示名称和所称的东西之间的独一无二的那个关系,盯着面前的一个对象,一遍一遍重复一个名称甚至重复‘这个’一词,于是乎这种奇特的联系当真发生了。”格特鲁特·斯坦因提供了专注能产生某种效果的范例:玫瑰是玫瑰是玫瑰是玫瑰。

4

  在对乌鸦的诸多命名以及关于它们的命运的设想中,我们是否假定(自认为):人类与乌鸦共命运、同呼吸——相同的情感、类似的交际圈以及同样有着金字塔模式的等级?即便如此,为什么我们经常拿“乌鸦”来作为一个象征物,而不采用某一种人,既然两者被假定能相互替代?使用“乌鸦”是否不需什么顾忌而显得经济实惠?一旦我们认为“乌鸦”的插嘴能给表达带来便利,就会碰见一段“乌鸦使用史”或“乌鸦意义史”,至少“乌鸦”不是如今我们的确切感受,而是一种从积习中暗手相援的间接印象。有了这些积习,我们不必进行任何反省,“乌鸦”就脱掉了帽缨而成为似是而非的乌鸦。
  正是由于我们无法完全了解乌鸦,使得一种幻觉具有了合理性:“乌鸦”对应了我们一时觉得的那种感受,舍此,别无他法。不知不觉,我们强行加入了乌鸦可能不具备的许多特性。由于积习造成了一种坚固的传统,又使得我们不会为此感到愧疚:谈起“乌鸦”没必要合乎乌鸦的本性。我们一直是在谈论、写作那传统链条上的关于“乌鸦”的习性,以此为乐,其乐无穷,并无压力敦促我们靠近生物学家的门窗。

5

  如果“乌鸦”能替换人们意想之中的某些事物,并且丝毫无损于他们的真情实意,那么,它也能被其他符号(载体)所代替,比如华莱士·史蒂文斯为他的读者记述的十三种观看方式下的“乌鸫”。稍不注意,“乌鸦”就等同于“乌鸫”,由此反证:当初使用“乌鸦”来穿针引线的人们信誓旦旦认为“乌鸦”是如此称心如意,乃至于是唯一的情绪载体,如今在“乌鸫”的百般婉转之中,竟然分不清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也就是说,“乌鸦”的首次运用并非仅有的对应,此后反复强调它的不可取代,无非是不肯承认最初的选择存有漏洞。“乌鸫”如此迷惑人,人们于是扩大初衷的边界,略似变节与辩解,胆大包天地认为:“乌鸦”最初就涵盖了“乌鸫”的所有音色。他们所谓的“乌鸦”不只是树枝上的不祥之兆。一个大胆的念头随之产生:乌鸦就是一切爱恨情仇的化身——意味无涯、能通宵达旦地鸣唱。

6

他乘着一辆玻璃马车,
穿过康涅狄格。
一次,他突然感到一种恐惧,
他误把行李的影子
当成了乌鸫。

  (选自华莱士·史蒂文斯《十三种看乌鸫的方式》,灵石译)

  “乌鸦”被授予不祥之兆奖章的那次表彰会,我们并未出席。从此,铁定了的一种关系笼罩在它的身上。它的处境类似“乌鸫”关于“一种恐惧”的出演。在辗转多地之后,这一节诗已不能详述那最初的表彰会的热闹场合。诗中所述的乘客之所以感到恐惧仅仅是“乌鸫”再现之故吗?会不会那误认本身——由此复原的乘客处境以及前处境——才是“一种恐惧”的根源?同时,恐惧感发给乘客、诗人、译者、读者甲、读者乙的是一样的图册吗?“乌鸫”必然唤起“一种恐惧”吗?它又能造成之于乘客多大的灾祸?

7

  “乌鸦”是加重了语气(并由此提供更多的预期),还是为忙乱的想像王国划明了边界?究竟是在什么状况下,它被适时地呼唤出来,在诗的显眼处演示先验是什么?有几种情形可以设想:其一,诗人刚好位于乌鸦的啼声所及的范围内,而且他具备了信手拈来的功底(或者他恰巧在写一首关于异兽的诗);其二,半亩之内并无任何鸟鸣,但诗人书桌上一本提及乌鸦的书册为他建立起某种稳定的联系而辛勤耕耘(实际上,不限于这样的书册,还可能包括一次临时性谈话、一个电视剧的花絮、一个电话或邻居小朋友的校徽,等等)。
  而关于“适时”,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乌鸦”在诗行中出现乃形式需要(或形势所逼),正如诗人用其他名词那般顺其自然;二是诗人做了必要的筛选,他确实比较了几个类似的词,但最后选定了它。如果在写作中,他已预知“乌鸦”可能产生“意象超载”,却继续调遣,是否表明他自信能给它注入新鲜血液,或者通过它来与读者共享对“乌鸦史”的反讽所带来的秘密乐趣?

8

  如果在一首极短的诗中,比如四行诗(两节),由于页边乍现较大的空白,“乌鸦”作为惟一的关键意象露头,是否会导致它不堪重负?其他的词仿佛相对下沉,反衬出它的挺拔,此时,诗人与读者对它的认识是否更容易达成一致?

9

  假设一首诗的逐行发展正形成一条封闭的圆形锁链,在那关键的一刻,“乌鸦”被邀请列席,去弥补其中的一处裂隙而成为其中一环,就像儿童用许多枚回形针两两勾连形成一个圆,“乌鸦”便是其中一枚回形针;这时,它是否为缝合一个完整的意图而献身?
  诗人仅仅是凭感觉借用了“乌鸦”某一方面的属性,恰好是他想像中的那种形象在无所不能的乌鸦身上寓居着;现在,“乌鸦”巧妙地镶嵌其中,环环相扣,是一个整体赖以牢固组合的有功之臣。试问:诗人何以肯定所使用的正好是“乌鸦”这一方面的属性,而非另一方面?

10

  在一首被改动过的诗中,原来“乌鸦”的位置被别的鸟雀占据了。这一改动使得作者与读者在意义分享与抗辩时丧失了底气,好比是丢失了地契的房东与房客正在讨论住房的产权。
  还要其余情况:当“乌鸦”出现在句末时,仅仅是为了贡献“a”这只韵脚;当它作为颜色的代表去开会时,能调和诗中色彩纷呈导致的骚乱,为此,它不辞辛苦站在诗的中间位置,安抚众姐妹,防止百色起义,它也可能被复沓三次,以凸现中间人的形象;当一首诗一开始就从声音写起时,随着气力的逐步衰竭,诗人为了延缓告罄者的禀报,为了维持或再造动力,“乌鸦”的特有动静被安插其中,仿佛它刚刚落座,就变成了引擎,为诗制造一次反响。

11

  去区分“乌鸦”是作为喻体,还是“兴起之物”,会使我们重返刘勰《文心雕龙》关于“比兴”的说辞。或许它正好体现了刘勰所谓的“诗人之志有二”的论断。刘勰有云:“夫比之为义,取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后人摘取“乌鸦”的某一方面的形象,意图化为己有,把它当作上苍给予的补偿,这一做法早已被刘勰归纳,从此用得生龙活虎也称不上什么造诣。

12

  在“慈鸦”的形象广为人知之前,诗人就在逆流而上的行程中摸索,反观之余赶忙向“乌鸦”致歉:“帘户每宜通乳燕,儿童莫信打慈鸦”(杜甫《题桃树》)、“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白居易《慈乌夜啼》)。

13

  关于“乌鸦”的落脚点,或加诸其身的定语,比如“城乌”、“樯鸦”,都使得“乌鸦”的活动范围直接换算为语义面积。当爱伦·坡把读者的目光引导至“乌鸦”的落脚点时,似乎有意在交代空间环境的同时还使我们注意“乌鸦”的性别与那“半身雕像”:

而以绅士淑女的风度,栖在我房门的上面——
栖在我房门上方一尊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

于是,“乌鸦”变成了“那只独栖于肃穆的半身雕像上的乌鸦”。不知道是“乌鸦”壮了那半身雕像的胆,还是半身雕像为“乌鸦”提供了语言的底蕴。也许,你有过相似的经历,一只小鸟误入你的居室,你看见它扑棱不休,开窗让它飞出,然而它没有快速领取你的盛意,反而临时落在某处;请回想一下你当初的心绪,然后对比一下你是否比爱伦·坡做得更细心,你的灵魂“会从那团在地板上漂浮的阴暗被擢升”吗?
  当“乌鸦”和城墙、帆樯有染时,是否更能使诗人油然而生萧瑟?“城乌啼眇眇,野鹭宿娟娟”(杜甫《舟月对驿近寺》)、“城鸦拂曙烟”(王维《奉和圣制重阳节宰臣及群官上寿应制》)、“日色隐孤戍,乌啼满城头”(杜甫《发秦州(乾元二年自秦州赴同谷县纪行)》)、“桃叶成阴燕引雏,南风吹浪飐樯乌”(元稹《送友封》)、“樯带城乌去,江连暮雨愁”(王维《送贺遂员外外甥》)……

14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是一。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和一只乌鸫
是一。

  这是华莱士·史蒂文斯观察乌鸫的又一心得。鸟雀的加入极有可能改变诗的形成,我们要格外在意那些细小的事物对行程的干扰,它们具备改弦易辙的魄力,总是破例而行。当我们认为“乌鸦”在诗中浮现“加重了语气”时,它所吞没的语调又有多少?也许,当初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那儿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然而诗人嫌它还缺点什么,于是想当然地邀请鸟雀列席,不料,原初完满的世界被遗弃了,一个新世界出现在跟前。所以,我们现在谛听到的恰是他的告诫:不可小视“乌鸦”的作用力。

15

  可以假定这样一首诗:它尽心尽力模仿乌鸦的叫声,从其规律(长短、起伏等)上找到灵魂,灌注在诗中。类似的仿生学还包括:一首排列别致的诗看上去是乌鸦演出的海报。

16

  两位诗人结伴参观了一个风景区,然而回家后写出的诗:甲提到了“乌鸦”,而乙不但未涉及,甚至丝毫不记得风景区到底有没有乌鸦。
  后来,乙陪同诗人丙再访,格外注意寻找“乌鸦”的踪影,也许这一次他有所发现,也可能一无所获,或者即便看见树叶中少许鸟雀,却无法区分它们的种属。两人相互赠诗时,乙发现丙提到了一只石舫,而自己两次都没有见识过。

17

  十年前,我在一位退休海员的家里看到过一只漂亮的微型铁锚,上面镶嵌着一只神态异样的乌鸦。昨天,我在街上遇见这位海员的妻子,不由得想起十年前的那个相谈甚欢的黄昏,而乌鸦化作铁锚记录了我和海员的会晤。其实还有一次,我在废弃的工地上看见过一只巨型铁锚,工人们正在切割它,在我看来,他们正在解剖一只沉睡的乌鸦。

18

  在屈原投江自尽前,他是否听见乌鸦的不祥叫唤?他的姐姐早晨出门时是否听到乌鸦凌厉的喊叫?他的学生是否接受到了乌鸦的暗示?当其中一人看到乌鸦“绕树三匝”时,是否嗅出了其中的血腥?我们尽力回到自身的体验中去,某一天,出远门,下楼时或独自经过空旷的坪前时,确实听到三五声刺耳的鸟叫,这一刻,你是否接纳了预言生成的声称?也许,可以如此小结:乌鸦并不必然构成不祥之兆,仅仅是恰巧路过巫师的耳畔。在乌鸦交出神秘的预言之际,一朵花侧向荫凉处,一条狗骤然奔跑,一只蚂蚁沿着盥洗池疾步……那么多事件同时发生,究竟哪一件将成为日后的灵验?

19

  诗到了一个节骨眼上,此前一些不忍舍弃的词句熠熠发光,这时需要一次跌宕,或曰谋求“乌鸦的气息”,但是诗人克制住了对“乌鸦”的爱意,他有意在避开陈词滥调,于是他用了别的符号。又过了两三行,他感到诗中缺了精神,仿佛初衷变成了软骨头,难免归咎于那个替身:它不但没能承揽生机,而且带来了杂乱。
  后一次,在另一个节骨眼上,诗人需要再次使用“乌鸦”,他吸取了上次教训,毫不掩饰对“乌鸦”的眷顾,承认它是最妥当的礼物。当他的理想读者在甄别前后两首诗的优劣时,他可能从读者的反馈中找到了“乌鸦”的贡献,甚至不吝将诗的其他成员的功劳也当作它的付出。
  读者也想弄清这首令他满意的诗究竟凭什么征服了自己,很快,他锁定了诗中的“乌鸦”:诗意的吉祥物。一下子就找到了佳作得以产生的原因。实际上,有关“乌鸦”的好感仅仅是读者爱乌及屋的反应。但也不免碰到爱屋及乌的情况。我有过类似的体验:当我被诗中某个关键的呈现所击倒时,就会试图扩大这种好感至整首诗,如果这次回顾能够获得足够的信任,我就会把整首诗复制下来,或者抄录、打印。“乌鸦”好像是一座县城,使得整张地图浸染在静谧之中。

20

  可以设想几种情形:其一,“乌鸦”很快就入诗,就像刚跨入晨曦的操场,裤脚就濡湿了,这种速度很可能使“乌鸦”飘逸俊俏,乃至于无法竭尽全力,用尽其体魄,它既可以作为比兴的媒体,又可以作为耀眼之物,明目张胆地给诗的开场白带来一股可被感知的必要的阴影;其二,“乌鸦”好比是一个乞儿,并不急就章,而是一旁等着,比如诗人几天前就在小册子写下了“乌鸦”这个符号,或者他的小侄女将一只“乌鸦”玩具留在书桌上,此刻,诗人正在写诗,但他早已斜视到“乌鸦”的存在——在这个短暂的过程中,他会不会有意为“乌鸦”的降临铺平道路?其三,本来打算在诗的中间位置插入“乌鸦”,使得它成为中坚力量,然而诗的实际进展并未提供这样的空隙,乃至于诗快要谢幕时,诗人才想起它,这时,会不会为时已晚:他有何对策翻手为云,以对得起“乌鸦”虔诚的守候?其四,“乌鸦”出现在诗的前三行与现身于最后三行有无分别?诗人究竟出于怎样的压迫而非自愿地让一首诗去领养一只弃儿般的“乌鸦”?


2006年6月


一只神圣往昔的健壮乌鸦慢慢走进我房间
  ——爱伦·坡《乌鸦》

这声音不是来自没边际的腹语术
  ——史蒂文斯《不是关于事物的理念而是事物本身》

敌意是我们最初的反应
  ——里尔克《杜伊诺哀歌》第四首



1

  爱伦·坡,《乌鸦》(曹明伦译)为路人皆知的那只鸟定下了宿命,对应于一种压抑的时间,那只鸟应招而来。在1845年之前,这只鸟早就存在多时,而且在这一年之后的百余年间,这只鸟诡谲依旧、羽翼丰满。我们可以假设是爱伦·坡第一次利用自身的推理特长,为我们描绘出这样一只鸟——一只听上去令人毛骨悚然的、幸灾乐祸的鸟。后来者可以省去校对这种声音之意义的细致工作,全凭传统意义做主,而且可以通过重温爱伦·坡的著名诗篇,不断加深对这只鸟属性的认识。这只鸟当夜对诗人的意味,也就是对后来者的意味,不容更改,也不值得大张旗鼓地修改。就这样了,一锤定音。乌鸦政治学就在一夜之间瓜熟蒂落,从此开始了有口皆碑的传播。至于爱伦·坡经验中的那只鸟到底属于哪个科目,在作诗前,是否在几种鸟的声音中有过甄别,这些悬疑已经被压服,成为滚滚红尘中的不被人留意的辙痕。许多人会在恰当的时候,重读《乌鸦》的第一节:

从前一个阴郁的子夜,我独自沉思,慵懒疲竭,
沉思许多古怪而离奇、早已被人遗忘的传闻——
当我开始打盹,几乎入睡,突然传来一阵轻擂,
仿佛有人在轻轻叩击,轻轻叩击我的房门。
“有人来了,”我轻声嘟哝,“正在叩击我的房门——
仅此而已,别无他般。”

在这突然传来的一阵轻擂声中,著名的“乌鸦”先生就要显身了,离我们的诗人仅一门之隔。在小学生的一本小笔记本上,她记录了写作文的许多秘诀,比如碰见坏消息时,可以采用“在窗外的枯树上,几只乌鸦在叫唤”开头,这似乎是语文老师亲授的法宝。当我问及好消息的处理时,她脱口而出的是“喜鹊”,那利索劲儿,真像成人。然而就我所知,她家的窗外并无一棵枯树,定然没有乌鸦隐居于此,甚至她无法仔细区分“乌鸦”和“喜鹊”的体貌特征;零星的见闻仅限于动画片里那拟人化的诸多鸟儿的芳容。她告诉我区分两种鸟儿的好办法:利用它们各自的叫声。“乌鸦”的嗓音从来就是嘶哑的、咒语般的、低低的、令人打寒战的,而“喜鹊”所叫唤顾名思义是欢快的、精神抖擞的、天使般的、高亢的。小学生对“乌鸦”的使用,严格服从于语文老师的标准;类似她的遭遇可以在诸多诗作中发现。即便有一天乌鸦亡命天涯,但是在诗中,它依旧按部就班地轻擂一些人的房门。

2

  爱伦·坡在《乌鸦》中确立的“乌鸦”形象以及它在诗中扮演的角色所预示的各种关系,正成为一种想像力的源头,后来的诗作屡次把“乌鸦”置于类似的环境中;爱伦·坡把“乌鸦”放在“房门上方一尊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而别的诗作会用窗台、梳妆台、池塘栏杆来替换,但是那阵轻擂声如出一辙——对于“乌鸦”的眷恋,除了它的落脚点以外,就是它单调的嗓门。对声音的需要,历来是诗人们捉襟见肘时的苦衷。同时,“乌鸦”作为那黑色的不祥之物提供了一种喃喃自语的可能性,诗人面对眼前的黑色物体(即便是听见户外两三声鸟叫,也极为方便地把那只鸟当作黑鸟)可以较为安全而得体地表露心声。“乌鸦”显身于诗中,带来了语句本身无法做到的某些效果——诗人利用了它的滚滚资本。当“乌鸦”的位置得以确立时,诗人在诗中的位置也随之确定。当然,我们可以把“乌鸦”当作一种象征物,最初的诗人是这样去做的,并且不断赋予这个象征物更多的趣味(尽管大多数情况中,趣味们是臭味相投的,并无性质上的悬殊);后来,诗人们利索地在诗中插入“乌鸦”这个象征物时,所得到的便是巨大的馈赠:给予“乌鸦”的如此少,而它回报的这般慷慨。通过这个馈赠的仪式,数代诗人济济一堂,得以互诉衷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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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朋友正在交谈,突然听见他们之外的叫声。“这个是乌鸦。”坐在室内的人指着窗户说。但他并没有起身去推开窗户检验一下真伪。然而又能检验出什么?另一人顺着他的手指看到某处,却只看见窗户。如果这个人从来没有看过乌鸦,或者他对他的朋友的方言并不熟悉,那么,“乌鸦”在此会得到怎样的理解?是他的朋友的一个手势所主导的身姿,还是手指所示意的“窗户”?他的朋友刚才为某个事物命名了。然而“名称与被命名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维特根斯坦很好奇,“为了揭示名称和所称的东西之间的独一无二的那个关系,盯着面前的一个对象,一遍一遍重复一个名称甚至重复‘这个’一词,于是乎这种奇特的联系当真发生了。”格特鲁特·斯坦因提供了专注能产生某种效果的范例:玫瑰是玫瑰是玫瑰是玫瑰。

4

  在对乌鸦的诸多命名以及关于它们的命运的设想中,我们是否假定(自认为):人类与乌鸦共命运、同呼吸——相同的情感、类似的交际圈以及同样有着金字塔模式的等级?即便如此,为什么我们经常拿“乌鸦”来作为一个象征物,而不采用某一种人,既然两者被假定能相互替代?使用“乌鸦”是否不需什么顾忌而显得经济实惠?一旦我们认为“乌鸦”的插嘴能给表达带来便利,就会碰见一段“乌鸦使用史”或“乌鸦意义史”,至少“乌鸦”不是如今我们的确切感受,而是一种从积习中暗手相援的间接印象。有了这些积习,我们不必进行任何反省,“乌鸦”就脱掉了帽缨而成为似是而非的乌鸦。
  正是由于我们无法完全了解乌鸦,使得一种幻觉具有了合理性:“乌鸦”对应了我们一时觉得的那种感受,舍此,别无他法。不知不觉,我们强行加入了乌鸦可能不具备的许多特性。由于积习造成了一种坚固的传统,又使得我们不会为此感到愧疚:谈起“乌鸦”没必要合乎乌鸦的本性。我们一直是在谈论、写作那传统链条上的关于“乌鸦”的习性,以此为乐,其乐无穷,并无压力敦促我们靠近生物学家的门窗。

5

  如果“乌鸦”能替换人们意想之中的某些事物,并且丝毫无损于他们的真情实意,那么,它也能被其他符号(载体)所代替,比如华莱士·史蒂文斯为他的读者记述的十三种观看方式下的“乌鸫”。稍不注意,“乌鸦”就等同于“乌鸫”,由此反证:当初使用“乌鸦”来穿针引线的人们信誓旦旦认为“乌鸦”是如此称心如意,乃至于是唯一的情绪载体,如今在“乌鸫”的百般婉转之中,竟然分不清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也就是说,“乌鸦”的首次运用并非仅有的对应,此后反复强调它的不可取代,无非是不肯承认最初的选择存有漏洞。“乌鸫”如此迷惑人,人们于是扩大初衷的边界,略似变节与辩解,胆大包天地认为:“乌鸦”最初就涵盖了“乌鸫”的所有音色。他们所谓的“乌鸦”不只是树枝上的不祥之兆。一个大胆的念头随之产生:乌鸦就是一切爱恨情仇的化身——意味无涯、能通宵达旦地鸣唱。

6

他乘着一辆玻璃马车,
穿过康涅狄格。
一次,他突然感到一种恐惧,
他误把行李的影子
当成了乌鸫。

  (选自华莱士·史蒂文斯《十三种看乌鸫的方式》,灵石译)

  “乌鸦”被授予不祥之兆奖章的那次表彰会,我们并未出席。从此,铁定了的一种关系笼罩在它的身上。它的处境类似“乌鸫”关于“一种恐惧”的出演。在辗转多地之后,这一节诗已不能详述那最初的表彰会的热闹场合。诗中所述的乘客之所以感到恐惧仅仅是“乌鸫”再现之故吗?会不会那误认本身——由此复原的乘客处境以及前处境——才是“一种恐惧”的根源?同时,恐惧感发给乘客、诗人、译者、读者甲、读者乙的是一样的图册吗?“乌鸫”必然唤起“一种恐惧”吗?它又能造成之于乘客多大的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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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鸦”是加重了语气(并由此提供更多的预期),还是为忙乱的想像王国划明了边界?究竟是在什么状况下,它被适时地呼唤出来,在诗的显眼处演示先验是什么?有几种情形可以设想:其一,诗人刚好位于乌鸦的啼声所及的范围内,而且他具备了信手拈来的功底(或者他恰巧在写一首关于异兽的诗);其二,半亩之内并无任何鸟鸣,但诗人书桌上一本提及乌鸦的书册为他建立起某种稳定的联系而辛勤耕耘(实际上,不限于这样的书册,还可能包括一次临时性谈话、一个电视剧的花絮、一个电话或邻居小朋友的校徽,等等)。
  而关于“适时”,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乌鸦”在诗行中出现乃形式需要(或形势所逼),正如诗人用其他名词那般顺其自然;二是诗人做了必要的筛选,他确实比较了几个类似的词,但最后选定了它。如果在写作中,他已预知“乌鸦”可能产生“意象超载”,却继续调遣,是否表明他自信能给它注入新鲜血液,或者通过它来与读者共享对“乌鸦史”的反讽所带来的秘密乐趣?

8

  如果在一首极短的诗中,比如四行诗(两节),由于页边乍现较大的空白,“乌鸦”作为惟一的关键意象露头,是否会导致它不堪重负?其他的词仿佛相对下沉,反衬出它的挺拔,此时,诗人与读者对它的认识是否更容易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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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一首诗的逐行发展正形成一条封闭的圆形锁链,在那关键的一刻,“乌鸦”被邀请列席,去弥补其中的一处裂隙而成为其中一环,就像儿童用许多枚回形针两两勾连形成一个圆,“乌鸦”便是其中一枚回形针;这时,它是否为缝合一个完整的意图而献身?
  诗人仅仅是凭感觉借用了“乌鸦”某一方面的属性,恰好是他想像中的那种形象在无所不能的乌鸦身上寓居着;现在,“乌鸦”巧妙地镶嵌其中,环环相扣,是一个整体赖以牢固组合的有功之臣。试问:诗人何以肯定所使用的正好是“乌鸦”这一方面的属性,而非另一方面?

10

  在一首被改动过的诗中,原来“乌鸦”的位置被别的鸟雀占据了。这一改动使得作者与读者在意义分享与抗辩时丧失了底气,好比是丢失了地契的房东与房客正在讨论住房的产权。
  还要其余情况:当“乌鸦”出现在句末时,仅仅是为了贡献“a”这只韵脚;当它作为颜色的代表去开会时,能调和诗中色彩纷呈导致的骚乱,为此,它不辞辛苦站在诗的中间位置,安抚众姐妹,防止百色起义,它也可能被复沓三次,以凸现中间人的形象;当一首诗一开始就从声音写起时,随着气力的逐步衰竭,诗人为了延缓告罄者的禀报,为了维持或再造动力,“乌鸦”的特有动静被安插其中,仿佛它刚刚落座,就变成了引擎,为诗制造一次反响。

11

  去区分“乌鸦”是作为喻体,还是“兴起之物”,会使我们重返刘勰《文心雕龙》关于“比兴”的说辞。或许它正好体现了刘勰所谓的“诗人之志有二”的论断。刘勰有云:“夫比之为义,取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后人摘取“乌鸦”的某一方面的形象,意图化为己有,把它当作上苍给予的补偿,这一做法早已被刘勰归纳,从此用得生龙活虎也称不上什么造诣。

12

  在“慈鸦”的形象广为人知之前,诗人就在逆流而上的行程中摸索,反观之余赶忙向“乌鸦”致歉:“帘户每宜通乳燕,儿童莫信打慈鸦”(杜甫《题桃树》)、“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白居易《慈乌夜啼》)。

13

  关于“乌鸦”的落脚点,或加诸其身的定语,比如“城乌”、“樯鸦”,都使得“乌鸦”的活动范围直接换算为语义面积。当爱伦·坡把读者的目光引导至“乌鸦”的落脚点时,似乎有意在交代空间环境的同时还使我们注意“乌鸦”的性别与那“半身雕像”:

而以绅士淑女的风度,栖在我房门的上面——
栖在我房门上方一尊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

于是,“乌鸦”变成了“那只独栖于肃穆的半身雕像上的乌鸦”。不知道是“乌鸦”壮了那半身雕像的胆,还是半身雕像为“乌鸦”提供了语言的底蕴。也许,你有过相似的经历,一只小鸟误入你的居室,你看见它扑棱不休,开窗让它飞出,然而它没有快速领取你的盛意,反而临时落在某处;请回想一下你当初的心绪,然后对比一下你是否比爱伦·坡做得更细心,你的灵魂“会从那团在地板上漂浮的阴暗被擢升”吗?
  当“乌鸦”和城墙、帆樯有染时,是否更能使诗人油然而生萧瑟?“城乌啼眇眇,野鹭宿娟娟”(杜甫《舟月对驿近寺》)、“城鸦拂曙烟”(王维《奉和圣制重阳节宰臣及群官上寿应制》)、“日色隐孤戍,乌啼满城头”(杜甫《发秦州(乾元二年自秦州赴同谷县纪行)》)、“桃叶成阴燕引雏,南风吹浪飐樯乌”(元稹《送友封》)、“樯带城乌去,江连暮雨愁”(王维《送贺遂员外外甥》)……

14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是一。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和一只乌鸫
是一。

  这是华莱士·史蒂文斯观察乌鸫的又一心得。鸟雀的加入极有可能改变诗的形成,我们要格外在意那些细小的事物对行程的干扰,它们具备改弦易辙的魄力,总是破例而行。当我们认为“乌鸦”在诗中浮现“加重了语气”时,它所吞没的语调又有多少?也许,当初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那儿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然而诗人嫌它还缺点什么,于是想当然地邀请鸟雀列席,不料,原初完满的世界被遗弃了,一个新世界出现在跟前。所以,我们现在谛听到的恰是他的告诫:不可小视“乌鸦”的作用力。

15

  可以假定这样一首诗:它尽心尽力模仿乌鸦的叫声,从其规律(长短、起伏等)上找到灵魂,灌注在诗中。类似的仿生学还包括:一首排列别致的诗看上去是乌鸦演出的海报。

16

  两位诗人结伴参观了一个风景区,然而回家后写出的诗:甲提到了“乌鸦”,而乙不但未涉及,甚至丝毫不记得风景区到底有没有乌鸦。
  后来,乙陪同诗人丙再访,格外注意寻找“乌鸦”的踪影,也许这一次他有所发现,也可能一无所获,或者即便看见树叶中少许鸟雀,却无法区分它们的种属。两人相互赠诗时,乙发现丙提到了一只石舫,而自己两次都没有见识过。

17

  十年前,我在一位退休海员的家里看到过一只漂亮的微型铁锚,上面镶嵌着一只神态异样的乌鸦。昨天,我在街上遇见这位海员的妻子,不由得想起十年前的那个相谈甚欢的黄昏,而乌鸦化作铁锚记录了我和海员的会晤。其实还有一次,我在废弃的工地上看见过一只巨型铁锚,工人们正在切割它,在我看来,他们正在解剖一只沉睡的乌鸦。

18

  在屈原投江自尽前,他是否听见乌鸦的不祥叫唤?他的姐姐早晨出门时是否听到乌鸦凌厉的喊叫?他的学生是否接受到了乌鸦的暗示?当其中一人看到乌鸦“绕树三匝”时,是否嗅出了其中的血腥?我们尽力回到自身的体验中去,某一天,出远门,下楼时或独自经过空旷的坪前时,确实听到三五声刺耳的鸟叫,这一刻,你是否接纳了预言生成的声称?也许,可以如此小结:乌鸦并不必然构成不祥之兆,仅仅是恰巧路过巫师的耳畔。在乌鸦交出神秘的预言之际,一朵花侧向荫凉处,一条狗骤然奔跑,一只蚂蚁沿着盥洗池疾步……那么多事件同时发生,究竟哪一件将成为日后的灵验?

19

  诗到了一个节骨眼上,此前一些不忍舍弃的词句熠熠发光,这时需要一次跌宕,或曰谋求“乌鸦的气息”,但是诗人克制住了对“乌鸦”的爱意,他有意在避开陈词滥调,于是他用了别的符号。又过了两三行,他感到诗中缺了精神,仿佛初衷变成了软骨头,难免归咎于那个替身:它不但没能承揽生机,而且带来了杂乱。
  后一次,在另一个节骨眼上,诗人需要再次使用“乌鸦”,他吸取了上次教训,毫不掩饰对“乌鸦”的眷顾,承认它是最妥当的礼物。当他的理想读者在甄别前后两首诗的优劣时,他可能从读者的反馈中找到了“乌鸦”的贡献,甚至不吝将诗的其他成员的功劳也当作它的付出。
  读者也想弄清这首令他满意的诗究竟凭什么征服了自己,很快,他锁定了诗中的“乌鸦”:诗意的吉祥物。一下子就找到了佳作得以产生的原因。实际上,有关“乌鸦”的好感仅仅是读者爱乌及屋的反应。但也不免碰到爱屋及乌的情况。我有过类似的体验:当我被诗中某个关键的呈现所击倒时,就会试图扩大这种好感至整首诗,如果这次回顾能够获得足够的信任,我就会把整首诗复制下来,或者抄录、打印。“乌鸦”好像是一座县城,使得整张地图浸染在静谧之中。

20

  可以设想几种情形:其一,“乌鸦”很快就入诗,就像刚跨入晨曦的操场,裤脚就濡湿了,这种速度很可能使“乌鸦”飘逸俊俏,乃至于无法竭尽全力,用尽其体魄,它既可以作为比兴的媒体,又可以作为耀眼之物,明目张胆地给诗的开场白带来一股可被感知的必要的阴影;其二,“乌鸦”好比是一个乞儿,并不急就章,而是一旁等着,比如诗人几天前就在小册子写下了“乌鸦”这个符号,或者他的小侄女将一只“乌鸦”玩具留在书桌上,此刻,诗人正在写诗,但他早已斜视到“乌鸦”的存在——在这个短暂的过程中,他会不会有意为“乌鸦”的降临铺平道路?其三,本来打算在诗的中间位置插入“乌鸦”,使得它成为中坚力量,然而诗的实际进展并未提供这样的空隙,乃至于诗快要谢幕时,诗人才想起它,这时,会不会为时已晚:他有何对策翻手为云,以对得起“乌鸦”虔诚的守候?其四,“乌鸦”出现在诗的前三行与现身于最后三行有无分别?诗人究竟出于怎样的压迫而非自愿地让一首诗去领养一只弃儿般的“乌鸦”?


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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