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 PART 1 购买设备进行报销时,哪些须办理设备验收?哪些须办理低值品验收? PART2 哪些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PART 1 购买材料等超过1000元时,可以使用公务卡结算吗?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日常报销需要哪些附件? PART 4 教职工在外单位开具发票时,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PART 5 哪一类差旅费报销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出差审批单》? PART6 国内差旅的城市间交通费及各地区的住宿标准? PART 7 工作餐及业务、公务接待费的报销标准? PART 8 在校师生参加需要缴纳会议注册费的会议而产生的差旅费在报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PART 9 给校内外专家发放咨询费及讲课费的标准? PART 10 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PART 11 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报销需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设备进行报销时,哪些须办理设备验收?哪些须办理低值品验收? 答:凡是能单独反复使用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价大于等于1000元的,须办理设备验收。其他能单独反复使用,单价大于等于200元,小于1000元的,须办理低值品验收。另外,凡是家具无论金额大小均须办理家具验收。 哪些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答: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一)在县级以下(不包含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二)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三)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四)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凡单笔大于等于200元的消费均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撰写书面情况说明,说明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原因,并写明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购买材料等超过1000元时,可以使用公务卡结算吗?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日常报销需要哪些附件? 答:实行公务卡结算以后,购买材料等超过1000元时,可以使用公务卡结算,也可以提前办理对公借款或者报销时对公转账,不允许个人自行支付。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日常报销需携带公务卡的消费交易凭条(POS小票或者银行流水单)和相应的原始发票等其他各项正常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 教职工在外单位开具发票时,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一般情况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对方单位有特别规定和要求的情况除外。 哪一类差旅费报销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出差审批单》? 答:报销差旅费时,除科研项目使用科研经费支付差旅费外,其他差旅费报销在出差前均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出差审批单》。书记、校长出差相互审批,校领导副职由正职审批,机关、直属单位正职出差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学院书记、院长出差相互审批,其他人员出差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国内差旅的城市间交通费及各地区的住宿标准? 答:出差人员应当按下表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注意: (1)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二级以上职员、院士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1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2)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火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 (3)第三类差旅费标准原则上不包含乘坐火车软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8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夕发朝至列车)的,可在不超过相应城市间飞机经济舱全价票的范围内,据实报销软卧车票。 (4)因科研工作需要,使用科研经费支付差旅费的,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可对应二类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由于特殊情况乘坐交通工具超过规定等级的,出差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由项目和单位分管科研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批后方可报销。 行政教学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统一发布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表1)。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出差的住宿费标准按照简化区域分类的原则,将全国省份(直辖市)、市分为四个级别,具体住宿费限额标准(见表2),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可对应二类标准报销住宿费。若出差地点和时间在国家规定的相关地区和旺季期间,则按该地区旺季期间的同等上浮比例标准执行。 表1 武汉理工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表 单位:元/人.天
表2 武汉理工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伙食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人.天
工作餐及业务、公务接待费的报销标准? 答:(一)校领导、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因学校管理工作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以及因学校办学和发展需要,教学教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及部分党政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接待行为,用餐标准为:早餐每人不超过50元,中餐或晚餐每人不超过90元。工作日早餐、午餐不得饮酒,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用餐。接待对象所在单位同在武汉市的一般不安排接待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的工作盒饭。 (二)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 (三)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接待外单位人员安排的业务接待,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的附件《武汉理工大学科研业务活动接待单》,按照每人每餐不超过200元(大型科技活动业务接待每人每餐不超过300元,由科发院审批)执行。 (四)接待外宾的日常伙食标准(含酒水、饮料):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接待外宾的宴请费标准(含酒水、饮料):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外宾在校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 在校师生参加需要缴纳会议注册费的会议而产生的差旅费在报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校师生参加需要缴纳会议注册费的会议时,应当提前办理会议注册费对公借款或者现场刷公务卡缴纳会议注册费,参加会议回来后办理差旅费报销时,应当带上会议通知和原始发票等其他各项正常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并将会议注册费和对应差旅费做在一份差旅报销单上进行报销。 给校内外专家发放咨询费及讲课费的标准? 答:(一)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付给聘请咨询专家的费用,发放标准按照不超过6000元/人.天执行(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发及其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从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支付给聘请咨询专家的费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具体标准如下表:
(三)学科建设评审费和研究生教学评审费包括会议评审和通讯评议两种形式。①学科建设评审的主要范围包括国家、湖北省和学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湖北省重点学科,学科水平评估,学位授权点申报,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目录外二级学科自查及增设,ESI学科项目等。 ②研究生教学评审的范围主要包括研究生工作站项目评审、研究生公共实验教学平台项目评审、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项目评审、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评审、研究生创业项目评审、十佳学术科研之星评审等。 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教学教研单位组织的上述各类评审可按规定向被邀请的校内校外专家支付评审费。具体标准如下表:
(四)其他涉及到邀请专家并发放专家咨询费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具体标准如下表:
(五)学校给聘请来校进行讲座等学术活动的校内外专家发放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具体标准(税后)如下: ①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②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③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 (六)学校对聘请来校进行讲座等学术活动的外籍专家发放讲学酬金、咨询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①诺贝尔奖获得者或诺贝尔奖没有涵盖的其他科学领域世界级重大奖项获得者,来校讲学或指导教师和学生的酬金按1万美元/人.次执行;若学校报销其头等舱国际旅费及住宿费,则不再支付讲学费。 ②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澳大利亚、法国等发达国家的院士,我国的外籍院士,《Nature》、《Science》的主编或副主编及《Nature》子刊的主编,来校讲学或指导教师和学生的酬金按2000-3000美元/人.次执行;若学校报销其公务舱国际旅费及住宿费,则不再支付讲学费。 ③其他外籍教授级专家,来校讲学或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的酬金按500-1000美元/人.次执行。 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答: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办公用品、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各单位承办会议所收取的会议资料费等,可列入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的补充。由于特殊情况,科研业务会议经费预算超过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的,须经项目负责人和单位分管科研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批后,方可从会议费列支。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不安排住宿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住宿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住宿费不能调剂使用;不安排就餐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伙食费不能调剂使用。科研业务会议,可根据会议安排的实际具体情况,同城会议代表可以安排住宿就餐,并纳入会议费综合控制定额标准。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见下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表 单位:元/人.天
下列费用纳入会议费预算,但不计入会议费综合控制定额,从相应的支出科目中据实列支: (一)会议代表旅费。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旅费,原则上回单位报销。对确因工作需要,邀请学者、专家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可在差旅费中报销。 (二)参会专家人员费用。会议举办者根据工作需要,向邀请参会专家发放咨询费、评审费、劳务费,不在会议费科目列支。 各单位会议费结算,按规定应采用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各项资料和票据并办理报销手续。 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 会议审批表、会议通知(含会议议程); (二) 会议预算表(预借时已提供,可不需重复提供); (三)会议费开支的相关票据和会议费支出明细表; (四)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或会议名册; (五)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委托协议(合同)等资料。 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报销需注意哪些问题? 答: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有别于其他性质的出访,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其他出访主要指一般性中外校际和科研院所间的工作交流。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最终以《武汉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审批表》及出国任务批件上的内容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所执行的任务、涉及的国家(地区)和在外日程等要按规定公示,接受监督;未按规定公示的不予受理出国申请,不予核销相关费用。出国人员应于回国后一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出访总结,并由所在单位留存出访总结以备查。报销出国差旅费时,报销单上需注明“出访总结已公开”,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未按规定公开的,财务处不予核销出国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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