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合理的食盐专卖制度造成古代严重的私盐问题,有盐业专卖就有私盐。查的越是严格,私盐就越是好卖,利润自然更高,当然沉重的盐税负担也是盐价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盐那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因此盐与百姓的生活是密切相关。高价暴利面前自有人铤而走险。 ![]() 私盐始于何时、何地、何人所为,历史并没有明确记载。但一般是认为西汉武帝元狩四年开始实行的食盐官卖,严禁私盐。齐恒公时的管仲则被认为是中国食盐专卖政策的创始人。 ![]() 到了商鞅变法时,食盐政策比齐国更加严格。不但用重税控制食盐生产和流通,更设“眼贴市官”加强对食盐的管控。自武帝起,食盐分官盐和私盐,到东汉复行征税制度,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则专卖、征税二制并行。 ![]() 到了中唐以后,私盐日渐成为古代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均田制”瓦解,地主“土地私有制”迅速发展,两税收入已远远不能满足专制统治日益增长的多种财政开支。国家开始更为严格的对“茶、盐、酒”等物品的垄断与控制。由此产生的弊端也更加明显:“天宝、至德间,盐每斗十钱”。至第五琦变更盐法,盐增至每斗110钱。百姓买不起盐,盐又不可或缺,加上食盐生产技术的进步,于是有人开始制造私盐并贩卖。唐末农民暴动的领袖“黄巢、王仙芝”就和私盐有关系。 ![]() 到宋代,违禁制贩私盐的活动和规模都发展到一个空前阶段,人数众多、遍及全国。为对抗官军缉捕,私盐贩子结伴而行,有的地方动辄千百人,持械贩私。 ![]() 中国历代对私盐打击力度有多大?汉武帝时期,对私盐贩子“钛左趾没入其器物”。意思就是:在左脚趾挂六斤重的铁钳,并没收生产工具。唐代:捕私盐者,自淮北置监院十三,不仅要杀头,还要连坐相关官员。到了五代,贩卖一斤一两私盐可以正法,到了宋代无非也就是把杀头的标准放宽到几斤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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