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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湾乡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

 观点荟萃 2018-04-27

  天赐湾乡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选派到村任第一书记干部的管理,改变干部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根据《靖边县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考勤制度。选派干部驻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200天,期间享受天赐湾乡的节假日待遇。采取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相结合的量化考勤制度,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培训、争取项目资金等不计入在村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乡党委分管领导(原则上党委副书记)负责日常考勤,每半年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计入干部驻村工作档案,并送派出单位备存,村党组织要如实记录第一书记到岗情况,每月考勤情况经乡党委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将考勤结果在乡和村公示。

  第三条实行请销假制度。第一书记请假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由乡党委分管领导(原则上党委副书记)统一管理。请假10天以内,需乡党委批准;10至20天的,需县委组织部批准;20天以上的,需由县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并在全乡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一律给予撤换,并对本人和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第四条 第一书记要严守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七个绝不”,即:绝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绝不收受群众财物、绝不接受基层单位公款宴请、绝不在派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绝不在群众面前乱表态、绝不挪用帮扶资金、绝不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违反纪律要求、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五条第一书记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存入个人档案。

  (一)日常考核。由乡党委负责,主要包括到岗、调研、项目实施、工作开展等情况。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半年考核。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采取适当形式,评定考核等次,并向派出单位反馈。

  (三)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考核,乡党委和派出单位配合,采取“第一书记”撰写工作总结,进行述职述廉,群众党员代表、乡村干部代表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第一书记年度考核优秀率控制在15%左右。第一书记考核将按照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综合评定等 程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第一书记要落实好六个一驻村工作制度,即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建立“一本工作台账”,每月上好一堂党课,写好一篇调研报告,承诺办好一批实事,制定一份发展规划。

  第七条本办法由中共天赐湾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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