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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达50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找东西zdx 2018-04-27
报送单位:文化产业处        时间:2014-11-14        阅读: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近日财政部下达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亿元,比2013年增加4.2%,共支持项目800个(其中:中央191个,地方609个),与2013年基本持平。主要分为三大类:支持文化产业升级项目、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项目和文化金融扶持计划,这些正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也是财政支持文化产业的着力点。上市公司吉视传媒、浙报传媒、新文化、凤凰传媒、美盛文化、华谊兄弟、时代出版等在列。

 

  今年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文化改革发展战略和规划,特别是配合落实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创新管理模式,优化资金投向,更好发挥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与往年相比,2014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充分借助行业主管部门力量。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深入沟通对接,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促进专项资金与产业政策相衔接。

 

  二是积极发挥专家评审作用。在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等推荐的基础上,大幅扩大专家库规模,专家库总人数由54人增加至152人,涵盖专业领域更广,人员结构更合理,特别是新增了大量金融领域、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专家,以适应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需要,同时也确保了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

 

  三是全面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首次引入互联网在线申报系统,为申报单位创造了更为便捷、公开的申报环境;首次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增加了预算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是符合新《预算法》精神的有益尝试。

 

  截至目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192亿元,支持项目3300多个,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对推动全国文化领域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文化资源、优化产业发展整体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下为与此次文件提及的相关政策的亮点提炼:

 

《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

 

  1、明确支持重点:鼓励和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等享有同等待遇 、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加大内容创新力度、支持文化企业拓展文化出口平台和渠道、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等;

 

  2、加大财税支持。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力度、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等;

 

  3、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对外文化贸易特点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支持重点企业扩展融资方式等;

 

  4、完善服务保障。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减少对文化出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等。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到2020年,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更加强化,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显著提升,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城市、集聚区和新型城镇。

 

重点任务:

 

  1、塑造制造业新优势

 

  2、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3、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4、提升旅游发展文化内涵

 

  5、挖掘特色农业发展潜力

 

  6、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

 

  7、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将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扶持5-10部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该资金将采取重点影片个案报批的方式。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1、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

 

  2、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3、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4、对电影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5、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城市影院建设资金补贴政策

 

  6、加强和完善电影发行放映的公共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

 

  7、对电影产业实行金融支持政策

 

  8、实行支持影院建设的差别化用地政策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意见》吸纳了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经验与成果,结合当前金融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突出改革创新精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这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要求,共15条具体内容。文化部部长助理刘玉珠解读了《意见》的八大亮点:

 

  1.建立文化金融合作部际会商机制。

 

  2.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3.加大财政对文化金融的扶持力度。

 

  4.推进文化金融在重点领域的实施。

 

  5.重视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6.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

 

  7.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

 

  8.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加大财政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分步实施、逐年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开发、演艺剧目制作、特色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支持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

 

  主要任务:

 

  1、发展重点领域

 

  2、发展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带

 

  3、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

 

  4、打造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

 

  5、健全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

 

  6、培育特色文化品牌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

 

  合理利用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承和保护,培育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富民;推进文化与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把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成为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为西部和民族地区的振兴繁荣提供强大动力。

 

  (一)近期目标

 

  2014—2016年,初期建设阶段。引导实施一批文化资源有效保护与产业转化项目,支持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生产基地,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产品生产和品牌推广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二)中期目标

 

  2017—2020年,全面建成阶段。建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产业示范项目,形成完善的文化旅游产品生产体系和旺盛的文化消费市场,文化产业普遍成为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成为世界级精品旅游区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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