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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中如何设定员工持股方式?

 思明居士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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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丁凡合伙股权

让天下的企业家合的好,合的久,欢迎来到丁凡合伙股权。今天我们聊一下,在做股权激励方案中如何设定员工的持股方式?

股权激励中如何设定员工持股方式?

在我们的操作过程中,员工的持股方式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虚拟股,员工和企业的负责人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

这是虚拟股的一种方式,员工的股权不在工商局的登记上显示,他的好处在于收放自如,弊端可能会让员工感觉股权是虚拟的,并不是真正的股权。

第二种,持股平台,我们会在企业里面设置一个持股平台,让持股平台持有企业里的部分股权。

在持股平台里面在设定一个GP和LP,所谓的G P就是无限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通常企业的负责人充当GP合伙人,LP就是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有限合伙里面,员工是没有话语权的,没有管理权,从而保证了GP和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在新三板里面较为常用。

第三种,注册股,就是将员工的股份直接注册在公司里面。

这种方式激励性最强,但风险同样最大,在注册股里面,我们一般这么来设计,根据企业较长时间的元老。比如,5年、10年的老员工,企业负责人认为他们非常的安全,我们就把他们放到公司的注册股里面来,对于一般新入股的员工,一般不注册到工商局,因为变更起来非常的麻烦。

你的企业股权激励用的是虚拟股还是持股平台和注册股呢?股权激励是一件大事,要么不做,要么做好,尤其是法律上的合规审查,这是我们专业律师的基本功。

通过今天的分享,我希望你能制定出一套适合你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让你的股权真正发挥他应有的价值,激发员工奋斗的动力。好了,谢谢大家的聆听,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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