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Apr.2018✎ —— 光有想象的小说,就象一具没有血肉的骷髅,写的人吃力,读的人也很不开心。 好久没看国内作家的作品了。 这本书是朋友推荐给我的,他说这是我们老乡写的,可以看看。 01 作 者:毕飞宇 出 版 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页 数:227 I S B N:9787520005685 装 帧:平装 定 价: 36元 我发现这本书确实不错,当然不排除作者和我是同乡的缘故。他书中所写的人和事,还有他说话的调调,都让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一口苏北腔。
他记忆中的村里的各式各样的残疾人,我们村也有,正如他所说,他们都有很奇怪的名字,比如余得水,比如牛得草。
还有那句“我们那一茬人”中的那个“茬”字,都是典型的苏北腔。 《写满字的空间》这本书是毕飞宇的一本杂文集,里面收录了他三十八篇随笔、杂文、读书笔记。他把它们分成六个部分,我比较喜欢第三和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是读书笔记,共有六篇文章。 我特别赞同他在《货真价实的古典主义》里讲的“重读经典”的做法,他说,“一本书,四十岁之前读和四十岁之后读是不一样的,它几乎就不是同一本书。” 他说他在年轻时无限痴迷小说里一件事,那就是爱情,主要是性。“既然痴迷于爱情与性,我读小说的时候就只能跳着读。”他说他的阅读方式和刘翔先生的奔跑动作有点类似,跑一步就要做一次大幅度的飞跃。 他说的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我在二十岁时读小说,和他类似,也是专捡写爱情的章节来读的。 有爱情的地方,我会仔仔细细一字不漏地读过去,没有爱情的地方,一律略过。 我曾经把那时的我比喻成看偶像剧的中年妇女,既嫌偶像剧婆婆妈妈,拖泥带水,又不舍里面的小鲜肉,于是,手握遥控器,眼盯小鲜肉,有小鲜肉的画面就停下,没有小鲜肉的就跳过。 毕飞宇在这篇文章中列举了《德伯家的苔丝》这部小说,很巧,前段时间,这部小说我刚重读了一遍。 02 作 者:【英】托马斯·哈代 首版时间:1891年 字 数:406000 外文名称: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文学体裁:长篇小说 我是二十岁时看这部小说的,那时候,我非常讨厌苔丝那个假堂兄德伯维尔,我认为他就是恶魔,是他毁了苔丝的人生。我喜欢并同情苔丝的丈夫克莱尔。认为苔丝为了克莱尔杀掉德伯维尔是大快人心。 可是这次重读,我突然发现,我对里面的人物有了新的认识。 我能理解里面的每个人物所做的每件事。 比如,当初被我看成是恶魔的德伯维尔,现在不再是恶魔,充其量是个花花公子。如今,我不再简单地把他占有苔丝理解为强暴,而是半推半就的,性与金钱、地位的交易。 换句话说,现在我所理解的德伯维尔并不怎么坏。而那个克莱尔也不再像当初我认为的那么纯情完美了。 另外,我在重读这本书时,已经不再单纯地阅读苔丝的爱情,会更多地思考,如果我来写这样的故事,我会写怎么做? 我会不会给它写一个全新的结尾,比如,面对回头的克莱尔,她的内心有过挣扎,但最后,她选择了德伯维尔,而不是克莱尔。 重读给我的愉悦,远不是新读一本小说所能达到的。这其中还掺杂了许多青春的记忆,和只有慢品才能感受到的那种喜悦和震颤。 这本书的第五部分主要是讲写作的。 我特别喜欢《文学的拐杖》这一篇。 在这篇文章里,他提到了在小说创作中,作家对世态人情掌握的程度对一篇小说好坏的影响。又提到中国作家从来不缺想象力,可惜的是往往在不该有想象的地方,用了想象。 光有想象的小说,就象一具没有血肉的骷髅,写的人吃力,读的人也很不开心 。 ![]() ![]() 他把世态人情称为文学的拐杖。 他举了鲁讯的《药》和《故乡》两篇小说,他认为鲁迅在写《药》这篇小说时是很吃力的,为什么,因为这篇小说脱离了世态人情。 而《故乡》则完全是符合世态人情的。《药》有点“隔”,而《故乡》则很自然。 ![]() ![]() 小说主人公“我”年少时离开故乡,多年后回乡,重逢儿时的玩伴闰土,本来是老友重逢,应该是欢天喜地的,可闰土的那声毕恭毕敬的称呼“老爷”,一下让“我”流下泪来。 毕飞宇说,“一下子抵达了我的心坎。‘老爷’,听得我难受死了。作为一个读者,我被感染了,有了共鸣,我觉得我的情感也很真实,不是吗?亲兄弟一样的人,不认我了。”
我想我会喜欢毕飞宇这本书,也是有这个原因的。 我在他这里找到了我遇见过,或正在遇见的人和事。 ![]() ![]() ![]() 一支爱写作的铅笔✎ 米禾,资深媒体从业人士,亲子阅读写作推广人,布可米联合创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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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冬天惠铃 > 《A04小说/编剧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