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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就生效的判决书,如现申请执行法院还会受理吗,有何规定?

 昵称48083461 2018-05-06

谢邀。题主的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3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因此,题主现在申请强制执行三年前的生效判决,人民法院会受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异议,法院将会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被申请人提出时效异议,法院审查认为申请超出两年时效,将会裁定不予执行。

时效是法律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一旦时效届满,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规定时效制度,主要目的在于督促一方当事人尽快行使权利,同时避免另一方当事人长期面临随时被诉讼的风险,从而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正如一句法谚说的,“法律要帮助的是警惕的人,而不是怠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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