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分析
【关键词】 遗产继承 篡改遗嘱 继承权丧失 内容摘要 继承法规定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意见对“严重情形”又进行了细化,规定篡改遗嘱致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基本案情 王大和王二是兄妹关系。王二身患残疾,没有劳动能力。2006年其母亲去世,2008年其父亲去世。在收拾遗物的过程中,王大发现其父留有一份遗嘱,明确遗留存款15万元中的12万元留给王二。王大觉得对自己不公平,便模仿父亲的笔迹更改了遗嘱,将存款12万元留给自己。事后,王二对此事产生怀疑,经鉴定该遗嘱篡改。于是王二向法院起诉,要求独自继承其父亲遗产,王大丧失继承权。 不同观点 王大的行为是否属于“篡改遗嘱情节严重”?其继承权是否丧失? 具体分析 文章来源:北京法院网|张久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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