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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哥从翻译到丞相的飞腾之路(3)

 墨香笙樵 2018-05-09
桑哥还提出了另两项增收节支的措施。至元二十五年四月,他奏言:“扈从之臣,种地极多,宜依军、站例,除四顷之外,验亩征租。”准行之。“扈从之臣”系指怯薛,占有大量土地而不纳地税,现在令他们按军、站户体例,占地超过四顷的都要交地税。


  《汉藏史集》记载桑哥“对怯薛们实行限制”,引起他们的忌恨,当包括这件事。其年十二月,他又提出:“有分地之臣,例以贫乏为辞,希觊赐予。财非天坠地出,皆取于民,苟不慎其出入,恐国用不足。”世祖令:“自今不当给者,汝即划之,当给者宜覆奏,朕自处之。”(《元史·世袒纪十二》)赏赐诸王贵戚(即“有分地之臣”)是当时一项巨大的财政支出,在国用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桑哥不得不予以裁抑。按照桑哥的建议,还收缴了安西王相府印。皇子忙哥刺之子阿难答嗣封安西王,另一子封秦王,桑哥认为一藩二王不妥,遂诏罢秦王之封,收还其印;东道诸王胜纳哈儿用“皇侄贵宗之宝”,桑哥谓“宝”非人臣所宜用,奏改授“济南王印”。以上几条都触及蒙古贵族以至皇室成员的权益,桑哥也敢于提出,并被采纳,可见世祖对他的宠信程度。


  至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大都人史吉等请为桑哥立“德政碑”,诏准之,命翰林学士阎复撰文,题为《王公辅政之碑》;次年闰十月,碑成,树干省前。又敕以秃鲁花(怯薛散班)及侍卫兵百人为桑哥导从,并许其乘小舆而行。其宠荣为出身“大根脚”的蒙古大臣所不及。当时桑哥已掌握了铨调中央和地方官员的人事权,但宣敕还由中书省颁给,桑哥奏言不便,世祖命“自今宣敕并付尚书省”,因此权势益盛。据《元史》本传载,他“由是以刑、爵为货而贩之”,犯法、求官之人“咸走其门,入贵价以买所欲。贵价入,当刑者脱,求爵者得,纲纪大环,人心骇愕”。但由于世祖正信任桑哥,反对他的人都畏惧而不敢言。


  至元二十八年正月,世祖在大都东南的柳林(漷州北)狩猎,随从怯薛也里审班(不忽木弟)、彻里(利用监卿)、也先帖木儿(御史中丞)等首先控告了桑哥奸贪误国害民诸罪。彻里尤为激烈,“言色俱厉”,世祖怒责他“丑诋大臣,失几谏体”,命左右批其颊,“血涌口鼻,委顿地上”,彻里仍辩不止,声明自己与桑哥无仇,只是为国家着想。世祖召不忽木问,不忽木也揭露桑哥蒙蔽皇帝,素乱政事,诬杀言者等罪。怯薛长(宣徽院使)月赤察儿根据时任尚书平章的怯薛也速答儿的密报,也奏劾了桑哥。正月二十三日,桑哥被罢去相位,交付审讯。指控他的一条罪状是“沮抑台纲,杜言者之口,又尝捶挞御史”。他上台不久就以诽谤尚书省和非议时政罪杀台吏王良弼和前江宁达鲁花赤吴德,以压制群言。至元二十六年,他奏告监察御史稽照尚书省左右司文簿多有遗漏,提出应令监察御史到省部稽照,署名于卷末,若有遗漏则易于归罪。于是答监察御史四人。此后御史到省部,司吏持文簿置于桌上而去,使御史陷于遍阅案卷,一有疏忽即获罪,纠弹之职尽废。南台侍御史程钜夫入朝,上疏指摘宰相“惟以殖货为心”,“立尚书省钩考钱谷,以割剥生民为务,所委任者率皆贪饕邀利之人。江南盗贼窃发,良以此也”(《元史·程钜夫传》)。桑哥大怒,将他羁留京师,并以御史台都事王约与程呼应,奏请并诛二人,因世祖不许而止。治书侍御史陈天祥奉命理算湖广钱粮,上疏劾平章要束木凶暴不法,要束木是桑哥的姻亲、党羽,于是桑哥摘天祥疏中语,诬以不道,奏遣使逮捕入狱,欲致之死,直到桑哥事败才获释,系狱达400天。监察御史周祚弹劾江淮行省官忙兀台等奸赃,被反诬以他罪,流放到漠北憨答孙之地,妻子财产没官。这些事实说明桑哥确曾沮抑御史台。世祖令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审辩其事,桑哥持御史已刷文卷来为自己辩解,经反复勘验辩论,终于辞屈。另一条罪状是他实行的钧考和变更钞法、盐酒课以及铨选制度。钩考本来是清查和追征各官府仓库侵盗、逋欠的钱粮,主要是针对官吏贪污、失职的,由于以多征为主旨,层层严责,实际上负担往往转嫁给到百姓身上,成为害民弊政。课税增额自然是加重人民的负担,但似乎并没有受到深究,桑哥下台后,课额也没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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