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各方主体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物业服务的透明度,我市出台了《潍坊市物业管理三会三公开工作规范》。 所谓“三会”是指业主恳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联席会,而“三公开”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服务标准和价格、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共收益信息以及业主委员会公开业主自治管理标准、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共收益信息。 市民最为关心的“公共收益信息”公示中,物业服务企业需公示: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经营管理主体; ●由物业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账户的设置情况和公共收益划转公共账户的情况;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 投诉渠道和方式为: ●物业企业24小时投诉及服务电话; ●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开发建设单位售后服务电话和质量保修电话; ●辖区物业、物价、城管、公安、工商、质监、规划、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及水、电、气、暖等专业经营单位的投诉服务电话;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投诉服务电话; ●市长公开电话等综合投诉受理平台的电话和网址等。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来源:潍坊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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