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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属于购销合同吗?

 松涛楼 2018-05-12


【税法正能量分享第1343天】

       今天是2018年5月5日,星期六。亲爱的小伙伴们,上午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让身边的人因你而进步!微公益,微力量,动动手一起来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因为你而受益!

       问:墨子老师,您好!您之前分享的旅游合同不征印花税,我有不同观点。提供旅游服务在营改增以后属于销售服务,自然营改增以后旅游合同也应归属于“购销合同”征印花税吧?

       答: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提得非常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的印花税应税合同是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分类。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所以,不管“营改增”对提供服务是如何的规定,而购销合同仅适用于货物的购销,而不适用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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