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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于公交车上发病,无人救助,后被诊断突发脑淤血,至今仍昏迷,请问可以追究公交公司的责任吗?

 LEON波格 2018-05-13

司机一路开到终点站。

我能追究公交公司的法律责任吗?

Q1

今年1月5日晚7点左右,我爸在公交车上突然不舒服,口吐白沫、意识模糊,蹲在公交车上,当时司机和乘客无人帮助。直到终点站,司机以为我爸是喝醉了,把他抬下车丢在公交站场地上,30多分钟无人问津。后被人发现打120,送往医院后医生诊断为突发脑溢血,至今昏迷不醒。请问是否可以追究公交车公司的法律责任?

A1:

你好!首先,对你父亲的遭遇深表同情。你父亲昏迷的原因为突发脑溢血,公交车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

你父亲从购票乘坐公交车起,就与公交车公司建立了承运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救助措施包括了当公交司机得知乘客情况后,是否对其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急救措施,是否在最快时间内送医等。对此,公交车公司应举证,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从你描述的情形来看,你父亲在公交车上口吐白沫、意识模糊却无人救助,直到终点站司机也没有拨打120将你父亲及时送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交车公司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救助义务,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若属于此种情形,你可以以你父亲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公交车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Q2

我们是中职学校的学生,现在学校逼着我们出来在电子厂打工,不打工就不给毕业证。我们身份证给老师了,老师不还我们,想回家的话必须交700块什么违约金才给身份证,这是违法的吗?在厂里每天工作10小时,还必须加班!这是不是强迫啊!违法了吗?

A2:

你好,对你们的遭遇我深表同情。接下来分四点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你们作为中职学校的学生,在电子厂期间的活动在性质上应当是为了学习劳动技能而从事的实习活动,该活动应当与你们在学校学习的内容存在内在联系,学校没有权力强迫在校学生实习。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等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如果你们老师未经你们同意收走你们的身份证,并且你们要求其返还时无正当理由拒不返还,则违反相应法律。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与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你们中职学校学生(大多数人的年龄应该不超过18岁)可以从事轻体力劳动,但根据你的叙述“在厂里面每天工作10小时”显然已经超出轻体力劳动的范围,并且如果你们的年龄尚不足16周岁,则构成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第四,学校不打工就不给毕业证的做法是错误的,你们可以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对于电子厂违法用工的行为,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有人违法扣留你们的身份证或者工厂非法限制你们的自由,你们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3

我和前夫离婚十多年了,一双儿女都是我给别人家做保姆养大旳,儿子到了结婚年龄,女儿又在读书,我实在拿不出钱给儿子娶老婆,前夫该不该管?

A3:

你好!你只能与你前夫通过协商解决关于孩子的结婚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般来说,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其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并且可以独立生活。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儿子应该已经成年,可以独立生活。那么作为父母是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再给孩子支付任何费用的。结婚的问题也是如此,父母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金钱给付义务。相反,作为已成年的子女,具有独立生活和获得劳动收入的能力,应该赡养年长的父母。

总之,你的儿子已经成年,你和你的前夫对他都不再有抚养义务。关于他的结婚问题,你们可以自愿提供帮助,但也建议量力而行,切勿因婚致贫。此外,也建议子女能提高自身能力,争取通过自己的努力追求幸福。

4

Q4

我舅舅是一位单亲爸爸,带着女儿和我外婆生活。之前通过我姨和我父母借了不少钱。2015年,我舅舅做了开颅手术,术后一直恢复不好,有后遗症,生意无法经营。现在他女儿上大学,我外婆有心脏病,且因骨折卧床不起。我舅舅申请了低保,但是低保的存折却被我姨霸占了,我姨要用这个低保钱来还通过她借的钱。低保是他家唯一经济来源,就这样被擅自霸占了怎么办?

A4:

你好!首先对你舅舅的情况深表同情。你姨霸占了你舅舅的低保,她的行为属于侵占,你舅舅作为低保待遇的享有人完全可以要求她返还存折。

你舅舅曾向你姨和你父母借款,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意味着借贷关系的成立。对你舅舅而言,他现在是你姨和你父母的债务人,应当履行还款义务。但由于你舅舅欠你姨的钱和他因低保政策得到的钱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你舅舅本身又要照顾老人又要照顾孩子,生活压力较大,低保是其唯一的经济来源。在这种情况下,你姨不能在未经你舅舅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采取行动,以你舅舅的低保收入来偿还其债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姨侵占了你舅舅的财产,你舅舅有权要求她返还财产。 如果你姨拒不返还,你可以让你舅舅去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挂失或申请更换一张新的低保卡,由你舅舅本人掌握自己的低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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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爸58岁,在建筑工地工作四天,做工时因脚手架断裂而摔伤,肋骨多处骨折。没有签合同没有买工伤保险,现在施工方和包工头都不愿意申请工伤认定!请问在只有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受害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A5:

如果只有证人证言,要申请工伤认定会很困难。你还需要再收集其它间接证据来佐证,比如受伤时120或110记录、医院病历资料、工作服、工地出入证件、工地的监控录像、派工单、或是工资凭证等等。

按照你的描述,你父亲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发生的人身损害。虽然没有签合同,单位也没有买工伤保险,但并不影响你父亲的受伤属于工伤的事实,你父亲作为劳动者在自事故伤害被确定之日一年内可以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并且尽管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单位也应承担与此对应的责任,职工因工负伤治疗,要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你可以收集你父亲工作期间的材料,比如工牌、饭票、制服、发放工资的证明等,也可以寻求证人证言,如果当时报警的话也可以调取出警记录,还有医院120的记录,这些证据对你很有帮助。具体认定的流程,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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