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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老人将三岁孙女抛窗外致死

 thw8080 2018-05-15
抑郁症老人将三岁孙女抛窗外致死
犯故意杀人罪获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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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65岁的耿某与儿媳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将其3岁孙女刘某从窗户扔出致死。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6月12日10时许,耿某与其儿媳刘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小区楼房过道处,将其3岁孙女刘某从窗户扔出,致刘某死亡。经鉴定,耿某实施犯罪时受精神障碍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审理期间,耿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未提出异议,对其行为和后果表示后悔不已。坠亡女童的父母均对耿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耿某从轻处罚。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耿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是因家庭日常矛盾引发,耿某与被害人刘某是直系血亲关系,并未预谋实施杀人行为,且行为时受精神障碍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存在一定区别,加之其系初犯、偶犯,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害人刘某的父母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亦均对耿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依法对耿某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光旭  涂  浩)  

    ■连线法官■

    这是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人间悲剧。备受父母呵护的3岁女童还未来得及感知世上更多的美好就骤然坠亡,承办此案的法官对刘某的离世深感痛心,对女童父母的遭遇深表同情。耿某法治观念淡薄,责任意识欠缺,未选择正确的方式处理家庭矛盾,在现实因素和疾病影响的共同作用下,终酿惨剧。希望耿某深刻反思自己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对刘某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对刘某父母造成的创伤。家和万事乃兴,“报复型”“自伤型”手段非但不是化解家庭矛盾的理性选择和正确方式,反而会导致更深的误解和积怨,甚至整个家庭的分崩离析。2017年4月,耿某在老家被诊断为抑郁状态,2017年5月,耿某来京治疗抑郁症,期间与儿子、儿媳、孙女刘某同住,耿某将刘某从高楼扔出窗外时,正值抑郁发作,行为时受精神障碍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从开庭审理到案件宣判,耿某始终对其行为深感懊悔,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刘某的父母也对耿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均未对判决结果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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