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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中荣||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叙事探析

 文武不全 2018-05-17


[摘 要]过继叙事作为明清白话小说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叙事单元,不仅在发掘与之相关人物的隐秘心理及形象塑造上有独特价值,也是推动小说展开故事的动力和营造传奇效果的行文策略。小说作者在行文中试图通过过继叙事化解与转移继子“复姓”时的选择困境。作为现实生活中过继事件的投影,过继叙事在小说中的频繁出现,一方面表现了小说家对过继事件的兴趣;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现实生活中过继关系的焦虑。小说中大量有关继子“复姓归宗”的小说叙述,很大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通过文学的虚构来平复心理焦虑的“需要”。

[关键词]过继叙事; 心理追摹; 叙事动力; 复姓; 选择困境

 

问题的提出


作为一个较为常见的社会文化现象,过继属于“收养”这一“拟制的亲子关系”中的一种,是指无子或户绝的家庭为了延续宗族世系、祭祀祖先神灵而将家庭之外的人立为子嗣,也是传统社会比较重要的一种立嗣承继方式。[1]在宗法观念浓重的古代社会,过继有着相对严苛的规定。程维荣在《中国继承制度史》中较为详细地总结了以宗祧继承为目的的收养(即过继)所应具备的条件:对承继方来说,第一,必须无子;第二,被过继人必须为同宗即本族同姓者,原则上不得过继异姓;第三,过继与被过继人必须辈分合适;第四,继子年龄必须小于承继父母的年龄等。同时,出继方的子嗣一旦过继给承继方为子,一般会随继父改姓并被禁止随意复姓归宗。[2](P85-88)另外,继子在承继父母处享有与亲生子嗣相同的权利以及承担“生养、死葬、葬后祭祀”与“传承嗣父本支血脉”的责任。[3]除此,据现存的大量过继文书可知,当时的法律规约对过继程序也有着较为具体的规定,过继双方一般都会在本族长者的见证下签订过继文书,承继父母也会设宴召集本族老幼,宣布继子的合法身份等。[4]从这些详备的条文规定足以见出当时人们对过继事件的重视程度。

翻检明清白话小说,可以发现以较为完整的情节单元的形态出现的过继叙事是小说中一个较为常见的现象。以小说史上惯用的四大小说类型的划分来看,尽管历史演义、英雄传奇和神怪这三种小说类型中也有不少与过继有关的叙述,比如《三国演义》中刘备过继刘封以及关羽过继关平,《水浒传》中高俅过继高衙内,《说岳全传》中周侗过继岳飞等。但细致梳理这三种类型小说中的过继叙事,会发现其书写多比较简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难以构成完整的情节单元。但在世情题材、特别是带有一定传奇色彩的世情题材小说中,过继叙事不仅出现频繁,而且多敷衍叙述,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情节单元。以明清白话短篇小说集“三言二拍”为例,在198篇小说中有5篇以情节单元的形态写及过继叙事,而这5篇无一例外都是世情题材小说。除此,在笔者所阅及的明清白话世情题材小说中,就有《醒世姻缘传》《儒林外史》《醋葫芦》《品花宝鉴》等十数部小说对过继叙事有较为详细的叙述。另外,笔者据苏建新《中国才子佳人小说演变史》中《才子佳人小说创作系年(公元283年前—1907年)》所收录小说查阅,[5](P301-313) 发现在以描写世情故事为主的明末至清中前期的才子佳人类小说中,也至少有5部(《鼓掌绝尘·风集》《定情人》《飞花咏》《二度梅全传》和《合锦回文传》)对过继叙事有较大篇幅的描写。而据沃特纳在《烟火接续——明清的收继与亲族关系》一书所说,其“已发现有大约70部故事和戏曲涉及收养”,[6](P104)可见明清时期涉及较为完整的过继叙事描写的白话世情题材小说应该远比上面提及的20余部(篇)为多。

作为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过继已引起从事史学、文化学研究者的广泛关注。如学者从继承制度史或某一过继制度的角度,多有研究著述,特别是徽州文书的大量发现以来,也出现了不少有关探研徽州文书中过继事件的论文。这些著述虽然对于揭示现实生活中人们看待过继事件的文化心理以及身处过继事件中人们的行为表现、心理变化等有很大意义,却往往忽略了古代文学作品中大量存在的过继叙事现象。[7]对文学作品中的过继描写给予较多关注的是美国学者安·沃特纳的《烟火接续——明清的收继与亲族关系》一书。沃特纳在书中用整章的篇幅以《醒世恒言》中的《刘小官雌雄兄弟》《张廷秀逃生救父》,《拍案惊奇》中的《张员外义抚螟蛉子》以及李渔的《生我楼》等数篇小说为例,探讨了明清文学作品中的收养观并注意到了过继事件本身所具有的“充满虚构可能性的”文学性特点,[6](P105)这无疑从文学角度研究为叙事文学中的过继叙事打开了新的窗口。不过,沃特纳此书的着眼点在于把文学作品中的过继叙事作为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文化现象的案例予以讨论,所以仍是文化的而非文学的研究。

其实,当前有关明清小说研究的著述也有一些涉及其中的过继叙事,只不过多是附着于“立嗣承祧”母题之下的讨论。如吴光正在《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一书中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特别讨论了“三言二拍”中的绝户承继问题,其中就涉及到了对小说中人物在过继事件中的文化心理的详细分析。吴氏在书中虽然触及到了小说中过继叙事所蕴含的文化心理,并对笔者探讨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叙事的创作与接受心理有所启发。但由于其单纯着眼于文化人类学的观照,所以并没有对小说中过继叙事的文学性展开讨论。[8]在吴氏的影响下,相继出现了三篇相近的以“三言二拍”中的“承祧继产”故事为主的研究论文,其论证理路基本承袭吴氏专著而来,并未有所创新。[9]另外,近期发表的朱锐泉《老来得子:明清世情题材小说中的一种伦理叙事》一文把过继作为“老来得子”的一种方式,讨论了其生成原因并分析了“得子”对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带来的变动。特别是朱文还从叙事的角度讨论了“老来得子”在开篇人物塑造和组织人物关系的叙事端点以及“失而复得”的叙述结构所具有的巨大叙事潜能和意义。[10]虽然朱文讨论的是“老来得子”,与笔者本文所集中于讨论“过继叙事”有很大区别,但在论证思路上却具有较多相通之处,对笔者的深入思考也有一定助益。

通过上述考察可知,过继叙事是明清白话小说、尤其是白话世情题材小说中的重要现象,但这一现象目前并没有得到学界充分的关注。多数研究者仅将过继叙事作为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材料来看待,没有关注到其作为叙事文本的文学价值。鉴于此,本文探讨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叙事,是将其作为一种文学现象,探讨其对于小说文本展开及效果营造的作用。


一、明清白话小说中过继叙事的基本形态


明清白话小说中过继叙事的基本形态,包括继子是在什么情况下出继的,继子与所融入家庭中相关人物的关系,继子最后的结局,以及过继叙事在小说中占据的篇幅等方面,这些是我们讨论明清白话小说中过继叙事的前提。在此我们以“三言二拍”和才子佳人小说中涉及过继叙事的世情题材小说为例,分析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叙事的形态。先看“三言二拍”(短篇)世情题材小说中的过继叙事:

小说篇目

继子

出继时的情况

继子与周围人物的关系

结局

醒·卖油郎

秦重

汴京逃难途中,父亲将他卖给朱十老

伙计邢权与侍女兰花偷情,诬陷秦重。秦重被朱十老逐出家门

安葬朱十老,事事成礼;

复本姓秦;

巧遇生父

醒·刘小官

刘方

返乡途中,生父病亡。为报答刘公夫妇之恩与守生父之墓,过继给刘公夫妇为“子”

与刘公再救得落难刘奇。刘奇拜刘公为父,刘方、刘奇二人结为兄弟

刘方与刘奇成亲,供奉三姓香火

醒·张廷秀

张廷秀

家计困难,财主王员外过继王廷秀为子

赘婿赵昂为独霸家产,设计陷害张廷秀父子。廷秀兄弟为父伸冤,又遭赵昂谋害,兄弟二人被人分别救起并过继给邵家、褚家为子

复归本姓;

廷秀生得三子,将次子继了王员外之后,三子继邵爷之后,以表不负昔年父子之恩。文秀亦生二子,也将次子绍了褚长者香火

初拍·张员外

刘安住

跟随生父母流落异乡,刘安住被过继给富户张员外

女儿、赘婿思谋霸占家私;伯母不贤,偏爱亲女,不认其为侄儿

刘安住承当两姓家私

初拍·诉穷汉

周长寿

父母衣食艰难,过继给财主贾仁

贾仁悭吝,贾长寿心性阔大

巧遇亲生父母,复归本姓

再看才子佳人类小说(中长篇)里面具有代表性的4部世情题材小说中的过继叙事:

小说

继子

出继时的情况

继子与周围人物的关系

结局

涉及回数

鼓掌绝尘·风集

梅萼

梅萼幼无父母,但天资聪慧。杜翰林无子嗣,爱梅萼之才,过继其为子

结识康公子并与之读书凤凰山,邂逅相国府侍妾韩玉姿。进入相国府,趁机与玉姿私奔

私奔途中偶遇生父,复归本姓

第1回—第7回

定情人

双星

双星还在怀抱时,继名于江章夫妇

与江章之女蕊珠暗生情愫,江章慨允,亦子亦婿。双星回乡应试时,蕊珠受小人嫉恨,蕊珠投河殉情,恰被双星书僮救起。最终与彩云、蕊珠二人成婚

蕊珠与彩云各生一子,俱登科甲。江阁老夫妻,俱是双星做了半子送终。又以一子,继了江姓

第2回—第16回

飞花咏

昌谷

 

生父遭军籍戍边,为免昌谷流离之苦,过继给唐希尧为子;

唐昌遭到继父的族侄谋害,被端居救起,再次过继给端居为子

唐希尧族侄唐涂为谋夺家产,暗害唐昌与唐希尧父子。昌谷被打成重伤,后被端居救起,再次过继给端居为子

再见亲生父母,复归本姓;

昌谷生有四子,二子登甲,二子入泮。竟分接了三姓香火

第3回—第16回

二度梅全传

陈春生

生父遭奸人谗害,春生逃难。逃难途中结缘玉姐,春生状告江公子逼妻为妾,遇邱军门。邱公过继春生为子

在邱府攻读举业

昭雪冤情,复归本姓;

邱公与周奶奶也皆无后,陈春生将二位夫人所生次子,承继两家

第29回——第40回

根据对“三言、二拍”中世情题材小说(短篇)和才子佳人类小说(中长篇)中具有代表性的4部世情题材小说的列表分析,我们对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叙事可得出如下认识:

第一,继子往往是在落魄境遇中出继的。如秦重、刘方、刘安住、周长寿、昌谷等人都是跟随亲生父母流落异乡时出继,或被亲生父母卖与养父母,或为避免其流离之苦而过继给养父母;另外,像梅萼、张廷秀、陈春生等人则是因出身贫贱或家计败落过继给富贵无子之家。

第二,继子与继父母家庭中的人物往往保持一种紧张关系,这种心理紧张常会发展成迫害行为,从而造成继子的被逐或出走。如秦重、张廷秀、刘安住、昌谷等人都因为家产承继与族侄或赘婿等继父母家庭中的人物产生矛盾,并受到这些人物的排挤,继子随后被相信谗言的继父母逐出家门或不得已逃离继父母的家庭。

第三,继子最后绝大多数都会复姓归宗。这里又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复姓归宗的同时又生养多个儿子,用次子承继养父母之家,如上表中的张廷秀、双星、昌谷、陈春生等人,这种情况在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叙事中比较常见。二是安葬继父母后寻得亲生父母,复姓归宗,如秦重、周长寿等。三是“兼祧”数家香火,如刘方、刘安住等。

当然,在明清白话小说中也多有过继族内子侄的事例,如《醒世姻缘传》中的小琏哥、《林兰香》中的宣继宗、《儒林外史》中严贡生的二儿子等,这些继子有的出身不详,如宣继宗;有的继子只为争夺财产,如严贡生的二儿子;有的则是强被继父母过继为子,以养育孤儿为由霸占家产的,如小琏哥。相对于异姓过继来说,明清白话小说中的族内过继大多只表现为过继之时的其他族人与继子的矛盾冲突,争夺家产是其核心情节。由于此类过继叙事情节较为简单,所以不作为本文论述的重心。

由上述可知,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并非个人行为,而是涉及到与之相关的一组人物的心理与行为。继子、出继父母、承继父母以及承继父母的女儿、赘婿、族间子侄等,都是围绕在过继周边的人物。由于过继事件关涉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过继对他们的心理都会造成影响,同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他们也会采取不同的对策并付诸行动。这种心理变动与付诸的行动在小说中呈现为人物心理的生动刻画,或促成小说叙事走向变化的动力。除此之外,明清白话小说中有关过继叙事以复姓归宗及出继次子为结尾的叙事结构在小说中反复出现,成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其“意味”也值得认真探究。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在下文试图着重探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第一,与过继有关的人物形象的塑造以及面对过继时有关人物的心理活动;第二,过继在叙事文本中对小说叙事的影响;第三,对涉及过继叙事的以复姓归宗及出继次子为结尾形式的深层意蕴做出合理的解释。


二、过继叙事的艺术表现(一):人物隐秘心理的发掘与形象塑造


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叙事与人物形象的塑造紧密相关,这突出表现在涉及过继问题时人物隐秘心理的表现,以及过继事件中心及其周边的众生相问题。如小说《合锦回文传》第1回中的“单道那过继异姓人家女儿的没用处”的一首“口号”:

惜如金,非生丽水;爱似玉,岂出昆冈。亲之待女,只是一般心意;女之视亲,偏有两样肚肠。一个解衣衣之,推食食之,十分保护;一个谓他人父,谓他人母,满腹凄凉。一个勉尔趋承,终嫌生强,一个见他侍奉,认做家常。必使受托蘩,方是真媳妇,奉侍真舅姑;若但虚陪定省,不过假兄妹,趋侍假爹娘。凭你作亲儿女在膝前,看他只有自(父母在心儿上)。[11](P8)

这首口号虽说的是“女儿”并且带有一定的偏见,却道出了整个继子女与继父母群体的部分真实心理。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由于血缘的隔膜而导致的心理距离(明清白话小说中继女并不多见,据笔者所知只有《林兰香》《合锦回文传》《飞花咏》以及《镜花缘》等为数不多的小说中涉及到过继女儿。为便于论述,下文仅讨论“继子”)。所以明清白话小说中的继父母和继子在面对对方时总表现出一种微妙的“不稳定”或“不安全”的情绪。其实这种心理并非只出现在小说中,像明清时期承继文书中的“自立承继人之后,永无悔异。今恐无凭,立此承继文书永远存据”[12](P331)就可为继父母与继子之间的这种微妙心理下一生动的注脚。文书的签订,正是为了寻找一份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感”。

从继父母方面来说,由于与继子之间缺少维系感情最重要的血缘关系,所以常会抱有一种半生养育、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担忧。对于这层心理隐忧,明清白话小说中也多有叙述,如《拍案惊奇》卷33“张员外义抚螟蛉子”中的一段:

我正待要对你说,着你还乡,只恐怕晓得了自己爹爹、妈妈,便把我们抚养之恩都看得冷淡了。你本不姓张,也不是这里人氏。你本姓刘,……儿,今日不得不说与你知道。我虽无三年养育之苦,也有十五年抬举之恩,却休忘我夫妻两口儿。[13](P605-606)

但是,在过继问题上,最终的决定权在于继子,继父母的一切“抬举之恩”都是一个难以预料的赌注。也正由于这种难以预料的“赌注心态”,继父母在对待继子时往往显得多疑与敏感。[14]明清白话小说中作为容易被蛊惑的角色出现的继父母形象并不少见。如《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朱十老因偏听谗言逐出秦重;《张廷秀逃生救父》中王员外相信女婿赵昂的谗言而怒逐张廷秀。以后者为例,小说中王员外被说成没“主意”的人。[15](P411)但其面对此事的“没主意”,未尝不是内心对过继关系他人儿女贴不肉上[16](P192)脆弱性的一种外在表现。

对继子来说,这种由于血缘隔膜造成的心理隔膜亦如此。在明清白话小说中,继子多在贫困无奈的情况下出继:或像《飞花咏》中的昌谷那样由于家计困难被父母过继与人,或像《鼓掌绝尘》里的梅萼那样因为父母或失或亡流落为孤儿被人过继。过继最大的难关就是要跨越血缘这层障碍,尤其在宗法观念浓重的明清时期,“寻找根源”是多数人内心难以抹去的想法,对继子如此,对继父母而言亦如此。对继子而言,“外姓儿”的自我身份定位在生活中往往会把继父母的行为、语言变形为“有意”,在这种心理作用下,“寻父”情结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浓;对继父母来说,最怕面对的就是继子的“寻父”,因为“寻父”本身就意味着破坏过继关系的稳定性,故而对继子的某些行为、言语也会产生误解。双方的这种微妙心态,极容易在某个节点被引爆,彻底地破坏承继关系。当然,在过继关系中,过继双方并不处于均衡的位置上。正如上文所言,继父母过继继子是一个“赌注”,能否赢得继子之心,决定权绝大多数情况下在继子手中。

所以对继父母而言,最大限度地缩小因血缘带来的心理距离是维护过继稳定性的首要考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家产为诱饵“收买”其心。因此在明清白话小说中,承继方提出过继时最常见的开场白就是“家产田地也有三四百金”(《李天造有心托友  傅文魁无意□□》)“这些小家私好歹都是他的”(《张廷秀逃生救父》)。对出继方来说,家私也往往最具诱惑力,如《欢喜冤家·吴千里两世谐佳丽》中何立妻子“初然实是难舍。听得丈夫说他有万金家事,并无亲生儿女,日后都是我们的,方才允诺[17](P29)家私不仅是针对出继父母的诱饵,也是对继子的一种诱惑,《二度梅全传》中陈春生的话就可作为代表:“伯母之命,使饿殍而得食,奈小侄福薄,又玷辱老伯父母教育,若蒙抬举,情愿甘心常侍奉膝下。”[18](P163)其实,家私不仅是为了“收买”对方之心,同时也是为自己寻找维系过继关系的安全感。《醋葫芦》中的都氏在小说里虽是被讽刺的对象,但其所说的“受人恩处亲骨肉。但能以恩义结人,何虑无子”[16](P129)则显示了明清白话小说中承继父母的普遍心理。这种以家私“买”安全感的心态,看似笨拙与可笑,但除此之外,他们手里已经没有更好的可以维系这份不稳定关系的底牌。

涉及家私继承问题,不得不考虑过继对周边人物心理的影响,尤其是与家产继承密切相关的赘婿和族人。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叙事有不少关于族人或赘婿与继子“争继”的叙述。有意思的是,在此类涉及“争继”的叙述中,明清白话小说似乎偏好于把赘婿和族人塑造成贪财的丑角儿式人物。《张廷秀逃生救父》中的赘婿赵昂与《飞花咏》中的族侄唐涂就颇具代表性。以后者为例,小说对唐涂的“争继”心理刻画细致而婉曲:“见唐希尧家事丰饶,并无子女,他每每央人要将第二个儿子过继与唐希尧为子,实要图其产业。……又忽见唐希尧继了唐昌为子,心中大怒,屡屡设法算计唐希尧与唐昌。因见凤仪回家一番,镇压住了,不便弄手脚。又料想唐昌后来大了,也不是我的对手,等得叔子死了,这份家事少不得还是我的。料想这个外姓的人承受不去,故一向含忍不发。今忽然听见唐昌进考,他还道是叔子要虚装体面而已。不期县中取了第一,府中也是第一……合县衙门之人,俱恭喜唐涂道:‘令弟是个才子,将来稳稳进学,后来中举中进士,也是你唐家的体面。’这唐涂听了,越发火上添油,不胜恼怒,因暗暗要想个计策害他,却一时无计,甚是恼闷。”[19](P53)唐涂在“争继”中从怀抱希望的“央求”到因继子威胁其承继时“大怒”,再迫于凤仪的威势而自我安慰的“料想”与“含忍”,再到唐昌中试,“承继”无望的“恼怒”。在这不到三百字的段落里,出现了5次心理变化,一步步走向谋害唐希尧父子的极端行动。这种以繁笔追摹人物心理的笔法,一方面细腻生动地表现了人物曲微的心理变化,另一方面,此处“机关算尽太聪明”与后文“争继”失败结局的对照制造出讽刺幽默的效果,与才子佳人的轻喜剧风格融为一体。其实,这也是明清白话小说在关于赘婿、族人与继子“争继”时的心理描写手法的通则,心理描写越是繁复,就越与失败的结局形成“劳而无获”的喜剧色彩,从而也愈发呈现出“笑”的讽刺效果。


三、过继叙事的艺术表现(二):小说叙事的推动与传奇效果的营造


过继作为现实生活中具有特殊性的重要事件,往往会对后续事件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落实在小说中就成为叙事的动力。

首先,“无嗣与收继是充满虚构可能性的话题”,[6](P105)过继在小说叙述中往往被作为引出故事的触媒,利用过继作为叙事的节点,把小说叙事带入新的叙事空间。以《鼓掌绝尘·风集》中杜翰林过继梅萼为例。小说第一回即设置梅萼过继给杜翰林的情节,正是为了尽快搭建新的叙事平台,从而集中展开梅萼故事。同时,也凭借作为杜翰林继子的身份,梅萼才有机会结识康公子、相遇韩玉姿,以及随后的进入相国府,展开一系列的人生奇遇。从这个角度来看,过继不仅是梅萼命运发生转折上升到新层面的大节点,也是小说叙事在新的叙事空间中演绎故事的逻辑背景。与之相似的还可举《品花宝鉴》中杜琴言过继给屈道翁的过继叙事。在小说中过继是琴言“出了旦党,入了士党”的关节点,但是在新旧身份之间如何得到世人的承认就变成后续故事的一个重要情节的衍生点。陈森通过过继把身份置换,却又设置道翁赴官途中溘然长逝的情节,造成杜琴言孤立无援,这时“士”的新身份与“旦”的旧身份在失去了作为士人的继父的保护后就发生了互搏。一方面是琴言坚守“士”的新身份,另一方面侯石翁却仍以“旦”的旧身份待之。小说通过过继叙事引出“出京——回京”一段故事,正是为了演绎旦角如何面对“士”的新身份的坚守与世人对“旦”的旧身份的看待之间的冲突。过继伊始,琴仙随父出京,一路遭遇盐商妇人掷果、和尚揩油、侯石翁戏侮,正说明出京是他的新身份冒险的开始,而最后的历尽磨难回京,也象征着新身份对抗旧身份的凯旋。从叙事角度看,《品花宝鉴》正是以过继叙事为线索建构叙事语境,展开有关新旧身份冲突与对峙的叙事过程。

过继叙事作为叙事节点,还有一种值得提及的叙事模式。由于过继影响及赘婿或族人在财产承继上的利益,赘婿或族人采取系列手段陷害承继父母或继子,从而引发新的叙事走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儒林外史》《飞花咏》和《张廷秀逃生救父》三部小说。《儒林外史》中鲍文卿过继了鲍廷玺,但是“他娘说他是螟蛉之子,不疼他,只疼的是女儿、女婿”。[20](P314)鲍文卿死后,继母和赘婿为把鲍廷玺赶出家门,为其乱娶王太太,从而引出了系列与王太太有关的闹剧。《张廷秀逃生救父》在叙事结构上与之类似又略为复杂。小说中赘婿赵昂为独霸家产,设计陷害张廷秀父子。廷秀兄弟为父伸冤,又遭到赵昂与捕人的谋害,从而引出兄弟二人分别被人救起并过继给邵家、褚家为子且同中进士的系列故事。在《张廷秀》这部作品中,过继叙事作为叙事动力有两个方面的作用:第一,过继叙事激化了张廷秀与赵昂的矛盾,进而张廷秀遭到赵昂的报复,把小说叙事推向下一叙事空间;第二,廷秀兄弟分别被过继,为兄弟二人中举以及偶遇建构了合理性的叙事平台。以上两种属于线性情节推进的模式。《飞花咏》中的过继叙事在叙事情节的推进上比上述两种模式更为复杂,在小说中呈现为叙事分叉的结构特征。在《飞花咏》中过继叙事作为叙事的动力引出两条不同方向的叙事线索,一条线索以唐涂谋害唐昌事件为中心,通过过继叙事建构新的叙事空间并制造巧合的叙事形态;一条线索以唐涂陷害唐希尧之事为中心,营造叙事的顿挫效果,并借用巧合的叙事技巧使两条线索合而为一收煞故事。

第二,过继叙事有时也被用作制造误会的叙事手段,作家借用过继叙事“展开分离与团圆的主题并使之不断复杂化”,[6](P105)从而营造曲折多变的叙事形态。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依靠过继时变易姓名,造成双方“对面不相识”,却又在偶然的场合下揭破真相,形成“惊喜”的叙事效果。《飞花咏》就是依靠小说人物的不断过继并且变换姓名,制造层层误会,最后突然揭破叙事幕景下的真实面目,在结尾的惊奇与喜悦中达到高潮。为清晰呈现小说情节的变化,制图如下

说明:图中横线表示媒妁或姻亲关系,箭头表示过继关系。()中为亲子,【】中为继子

从上图可以看到,《飞花咏》是一个封闭交错的小说结构。小说开始部分,昌全之子与端居之女结姻,后因变故,昌谷过继给唐希尧并易名唐昌;同时,容姑亦因歹人劫持,中途逃脱为凤仪所救,过继给凤仪为女,易名凤彩文。巧合的是,唐希尧与凤仪为中表关系,唐昌、凤彩文因为对方的容貌、姓名发生变化,不知之前身份,却又暗生情愫。接着,唐昌遭人谋害,被端居救起,过继给端居为子,易名端昌;同时,凤仪被贬官,途中与彩文失散,彩文为昌全所救,过继给昌全为女。昌全、端居回乡后,发现“子为婿,女为媳”,正好颠倒。昌谷、容姑的结姻与唐昌、彩文的暗生情愫也成一事,风流际遇反为结姻增色,同时也因误会形成一波三折的叙事效果,在结构上进一步丰富了小说的传奇色彩。


四、“复姓”困境的化解与转移


检阅涉及过继叙事的明清白话小说,我们发现其常以如下的形式结尾:

1、《定情人》:“蕊珠与彩云各生一子,俱登科甲。江阁老夫妻,俱是双星做了半子送终。又以一子,继了江姓。”[21](P420)

2、《二度梅全传》:“陈春生与两个夫人俱寿过八旬,周玉姐连生二子,又生一女,邱云仙也生二子。……邱公与周奶奶也皆无后,陈春生将二位夫人所生次子,承继两家,后来俱登科甲,入仕皇家。”[18](P226)

3、《飞花咏》:“昌谷生有四子,……竟分接了三姓香火。”[19](P155)

4、《醒世恒言》卷20“张廷秀逃生救父”:“廷秀生得三子,将次子继了王员外之后,三子继邵爷之后,以表不负昔年父子之恩。文秀亦生二子,也将次子绍了褚长者香火。”[15](P440)

细按上述小说叙事的共同点,作为继子的男主角最后均“复姓归宗”,以所生次子出继的方式延续继父母家香火。“复姓归宗”和“出继次子”并列叙述,颇有意味。正如林顺夫先生所说:“小说的结构,不仅是一种适当的文学技巧——这是相当重要的,而且也是人们一种看待生活事件的方法。”[22]小说对解决复姓问题的处理并非纯粹的艺术设计,它也是人们处理现实生活中过继问题的反映,同时也为现实生活处理过继问题提供了方法。

在明清白话小说中,继子大多具有很强的“复姓”意识,如《鼓掌绝尘·风集》中的梅萼、《人中画》第2卷中的柳春荫在不同场合都提出“终当复姓”的要求,并且有时承继父母也会融通地允诺其日后可“再为复姓”。“姓”是维系血脉传承“以纪其族”[23](P401)最显著的标志之一,而且被提升到非常高的地位,“圣人有作,立姓以别其系,严宗以谨其诚,亦因夫性之自然,理之所不可易者而已。苟惟强离其所系而合于其不可合,是岂性也哉!”[24](P603)“复姓”意味着“复续”父母的血脉,是履行孝的体现。尤其是上述小说中的继子,绝大多数都是独子,如果不能“复姓”那么本家就会绝后。“使无子者得有,有子者转无,情理未协”,[25]这在明清时期的法律与道德中是一个得到普遍认同的规则。作为独子,若非迫不得已,不会过继给异姓为子。所以,按照人之常情,这种“迫不得已”的过继心理直接影响了继子“复姓归宗”的行为选择。

但是,继子的“复姓归宗”又是不为道德与法律所允许的“背弃养育之恩”(《新刻大明律例临民宝镜》卷四),如何处理继父母的恩养之情呢?

现实生活中,这种“一子”不得不面对“为两家后”的事件似乎并非个案,“清中期以前,独子出继是一个多见的社会现象,虽然不为主流观念和司法判决所接受,但已有地方官员采取妥协态度,形成‘兼祧’这一折中的方式”。[26]现实生活中解决这个难题的折中行为,比如《老残游记·续集》中对继子“等二老归天后再还宗,或是兼祧两姓俱可”[27](P271)的认识或许就是现实生活中一些通达之人在此问题上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这些认识就为明清白话小说化解这一叙事困境提供了依据与灵感。即,继子本人既然别无选择地要“复姓归宗”,那么何尝不能把延续自己血脉的子嗣过继给继父母,代己报恩,履行对继父母所应承担的接续香火的义务?所以,明清时期涉及过继叙事的白话小说的结尾往往会有上述类似的笔墨,看似赘笔,实则是作者利用为现实生活中人们所认可的“兼祧”手段化解继子所面对的伦理困境,实现“恩义无亏”的心理平衡的叙事技巧。

当然,对继子而言,这种选择难以找到永久的平衡点。在此部小说中,继子通过子嗣代替自己履行义务获得了心理平衡,那么子嗣在面临同样的选择时又该如何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一选择模式永远维持下去。或许,父亲的“兼祧”身份早就淡化了这种“复姓”的意识,从而子嗣在“复姓”问题上也就不需要再如父辈那样紧张了。

在明清白话小说中,小说作者为如何化解这一选择困境也提供了另一条在巧合中仍可行得通的途径,即如《人中画》第三卷“李天造有心托友  傅文魁无意□□”中通过鳏父与寡继母的结合来实现“恩义无亏”的理想状态。于笔者看来,这一带有“强做媒人”的叙事巧合某种层面上正是作者试图化解选择困境的叙事心理的表现,反映了作者试图化解选择困境的心理。

明清白话小说除了运用程式化的结尾把道德困境推向下一代的形式来获得心理平衡之外,也往往通过在过继初始承继父母与继子不断重复“允许复姓”和“终归复姓”的预叙,作为平缓继子在面临选择时内心冲突的叙事手段。如《飞花咏》第6回端居打算过继唐昌时说:

我今子息尚艰,箕裘无继,欲将汝作螟蛉。若日后得志,再寻根源,未为不可。你心下何如?”[19](P56)

《二度梅全传》第29回,邱公过继陈春生为子时也说:

我儿今在我署中,须道更名改姓。他日令尊无恙,再为复姓,不知你意下如何?”[18](P164)

在过继子女方面,也有类似的表述。像《人中画》第2卷柳春荫与商尚书谈及过继的前提:

倘不肖异日成名,皇家有赦罪之恩,则报仇削恨,终当复姓,以慰先人于泉下。乞老先生鉴不肖苦衷,毋深罪不肖为负心也!”[28](P39)

小说通过过继叙事开头的预叙,暗示了继子最后必会复姓归宗。承继父母的允诺加上继子在过继时的强烈要求,二者如果此时达成妥协,那么小说结尾继子复姓归宗就不再是负义的行为,而仅是兑现先前的承诺。这也就把继子在复姓归宗时所面对的伦理与道德困境推向了周边,从二者的夹缝中安全地走了出来。

如果联系明清时期的史志材料来看,这种小说叙述带有很大的理想成分。首先,这种在过继时继父母即慨允继子以后随时可以复姓,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少见的(上文《老残游记》中田老儿的表现可能就是现实中一些人们的真实写照)。因为这样的允诺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过继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和价值;其次,明清时期大量的律例文书在继子复姓上都有严苛的规定,如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的一则过继文书中要求继子在继父母“日后归没,奠七安葬并祖茔,一切拜扫身受,无得忘恩负义”,[12](P299)总体态度都是反对继子随便复姓,这或许才是现实生活中对继子复姓问题具有普遍性的态度。在笔者看来,明清小说中“继子复姓”的情节设置,也可能是出于追求传奇效果及塑造人物形象的需要。作者着力表现继子在面对继父母“无私恩养”和“复姓”时所面对的两难的道德困境,并在这一道德困境之中深化对其精神世界的剖析。


结 语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过继叙事作为明清白话小说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叙事单元,有其独特的叙事结构。过继叙事以其详尽的笔触为处于过继中心及周边的众生造像,并对围绕此事的人情百态进行观察和思考,为我们提供了当时有关过继的鲜活的生活场景与人物的隐微心理。

第二,从叙事角度来说,过继作为现实生活中的特殊事件,往往会对周边人物的心理造成影响。心理的波动同时就会引发一系列的行动,推动叙事的发展。所以过继常被作为叙事的节点和推动叙事发展的动力,从而搭建新的叙事平台,建构丰满的故事。同时,由于过继中的变易姓名会导致一连串的巧合、误会,从而形成变幻多姿的叙事效果,使小说具有传奇性。

第三,在明清白话小说中,过继作为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的无奈选择,最后总会复姓归宗,因而会造成伦理与道德的两难选择。明清白话小说的作者往往通过小说叙事努力化解继子在复姓时所面对的两难困境,一方面采取过继起始时双方在复姓问题上的妥协,来平缓日后伦理与道德的剧烈冲突;另一方面就是让继子多生子嗣,令子嗣代己报恩,把选择的难题推向下一代。

明清白话小说中的过继叙事是现实生活中过继事件的投影,它在小说中的频繁出现,一方面表现了小说家对过继事件的兴趣,因为过继本身充满了虚构的可能性,在围绕人物的心理及其行为等方面具有巨大的故事生成的潜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现实生活中过继事件的焦虑。我们在明清白话小说的过继叙事中可以体会到当时人试图在小说中想象如何解决现实中继子“复姓归宗”的尝试,小说中大量出现的有关继子“复姓归宗”的小说叙述,很大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通过文学的虚构来平复心理焦虑的“需要”。

总之,过继叙事作为明清白话小说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叙事单元,不仅有助于小说故事的生成与人物的塑造,而且可以作为考察明清时期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待过继事件心态的“偏光镜”,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探析与总结。

 

注释:

[1] 对“过继”概念的界定,参看:程维荣.中国继承制度史[M].上海:东方出版社,2006;张爱萍.继嗣与继产:明清以来徽州宗族的族内过继[J].安徽史学,2012(4).

[2] 程维荣.中国继承制度史[M].上海:东方出版社,2006.

[3] 王跃生.清代立嗣过继制度考察——以法律、宗族规则和惯习为中心[J].清史研究,2016(2).

 [4]张萍.明清徽州文书中所见的招赘与过继[J].安徽史学,2005(6);张爱萍.继嗣与继产:明清以来徽州宗族的族内过继[J].安徽史学,2012(4).

[5]苏建新.中国才子佳人小说演变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6](美)安·沃特纳 著,曹南来 译.烟火接续——明清的收继与亲族关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7]相关研究材料,可参见:程维荣.中国继承制度史[M].上海:东方出版社,2006;赵晓耕、欧甸丘.略论“兼祧”制度[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郑小悠.清代“独子兼祧”研究[J].清史研究2014(2);王跃生.清代立嗣过继制度考察——以法律、宗族规则和惯习为中心[J].清史研究,2016(2).

[8]吴光正.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9]硕士毕业论文:潘红艳.“三言二拍”承祧继产型故事研究[D].延边大学,2008;王雪峰.“三言二拍”承祧继产型故事初探[D].山西师范大学,2009;期刊论文:孔梅.儒家承祧继产观念与中国古代小说叙事模式[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10]朱锐泉.老来得子:明清世情题材小说中的一种伦理叙事[J].明清小说研究,2016(2).

[11](清)铁华山人 重辑,沈悦苓 点校.合锦回文传[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

[12]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收藏整理.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卷二)[M].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3.

[13](明)凌濛初 著,石昌渝 校点.拍案惊奇[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

[14]这种小说描写很大程度上也是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心理的文学移位,像乾隆四年刊行的《雅州县志》中的规定,“凡年老无子,藉继嗣以延祖宗之一脉,自当以应继之嫡侄承祧。如无嫡侄,则当继以从侄,至尽,无宗族应继者,万不得已,然后以异姓为螟蛉”,这种对异姓儿的“万不得已”才能过继的强调,正是出于对异姓儿是否会忘了养父母“抬举之恩”担忧。

[15](明)冯梦龙 编著,魏同贤 校点.醒世恒言[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16](清)西湖伏雌教主 著,辛泽 校点.醋葫芦[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2.

[17]周有德等 校点.欢喜冤家[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9.

[18](清)天花主人 编次,惜阴堂主人 编辑.二度梅全传[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

[19]宋嘉哲 校点.飞花咏[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3.

[20] (清)吴敬梓 著,李汉秋 辑校.儒林外史汇校汇评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21]定情人[C]//才子佳人小说集成3.沈阳:辽宁古籍出版社,1997.

[22](美)林顺夫 著,希春 译.《儒林外史》的礼及其叙事体结构[J].文献,1982(2).

[23](清)陈立 著,吴则虞 点校.白虎通疏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4.

[24](南宋)张栻 著,邓洪波 点校.张栻集[M].长沙:岳麓书社,2010.

[25]太仆寺少卿鲁国华奏折,军机处录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3-1194-032.转引自郑小悠.清代“独子兼祧”研究[J].清史研究,2014(5).

[26]郑小悠.清代“独子兼祧”研究[J].清史研究,2014(5).

[27](清)刘鹗 著,陈翔鹤 校.老残游记[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28](清)风月主人 著,胡胜、王颖 校点.人中画[C]. //中国古代珍惜本小说(9).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4.

 

(刊于《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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