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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刪卜易》——六神章第十八

 秦岭之尖 2018-05-17

[清]  野鹤老人  原著

湖南 李文辉觉子 增删

楚江 李我平   鉴定


六神章第十八


附逐日六神表


 

【原文】

诸书无不以青龙为吉,白虎为凶。《天玄赋》曰:“身旺龙持多吉庆。”《碎金赋》曰:“龙动家有喜,虎动家有丧。”《卜筮元龟》曰:“螣蛇、白虎忧尊长。”《卜筮大全》曰:“畏口衔刀之白虎,喜赴水之青龙。”《阐奥章》:“占疾病,螣蛇主死,白虎主丧。”此皆不以五行,径以六神而断生死。唯《千金赋》曰:“虎兴而遇吉神,不害其吉;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凶。”此正理也。

然则六神而不验耶?非也,乃附和之神也。卦之吉者逢青龙而更吉,卦之凶者逢虎蛇而更凶。且玄武主盗贼,朱雀主是非,无不验也。至于家宅坟荧,尤不可少。

 

【注释】

附逐日六神表:此表为译注者所附。下同。

《天玄赋》:纳甲筮法名赋,题刘基著。

《碎金赋》:纳甲筮法名赋,见于《阐奥歌章》。

《卜筮元龟》:明代纳甲筮法名著,作者不详。

《阐奥章》:又题“阐奥歌章”,纳甲筮法名著,未题撰人。本书前半部分记录了断卦歌诀二十五条,都是纳甲筮法总则。明清以来江湖术士皆能背诵,有很大的实用价值。后半部分分专题论述具体断法,比《火珠林》更为细微。

《千金赋》:《黄金策》的总断部分。

 

【今译】

各种占卜书,无不以青龙为吉,以白虎为凶。《天玄赋》说:“世爻旺相而有青龙临持,多有吉庆。”《碎金赋》说:“青龙发动,家中有喜事;白虎发动,家中有丧事。”《卜筮元龟》说:“遇到螣蛇和白虎,忧虑家中的长辈。”《卜筮大全》说:“畏惧口中衔刀的白虎,喜欢进入水中的青龙。”《阐奥章》说:“占疾病,螣蛇主死,白虎主丧。”这都是不根据五行,径直凭六神来断生死。只有《千金赋》说:“白虎兴起而遇到吉祥的爻神,不妨碍它的吉祥;青龙发动而遭逢凶恶的爻神,难以掩盖它的凶险。”这才是正理。

那么是不是六神不应验呢?不是,它们只是附和之神。吉卦逢青龙就更吉,凶卦逢白虎螣蛇就更凶。而且玄武主盗贼,朱雀主是非,没有不应验的。至于占家宅和坟荧,更是缺少不了它们。

 

【原文】

如戊子日占生产,得山地剥变风地观卦。子水子孙化绝变鬼,本日落草而亡,却是青龙临子孙,亦可谓之喜耶?

又如申月甲辰日占兄病,得屯之震。子水兄爻为用神。卦中忌神、原神同动,土动生申金,申金动而生子水,月建又生子水。至戊申日沉病复起。岂可谓之“蛇动主死,虎动主丧”耶?

 

【注释】

落草:又称落地,指婴儿分娩出来。

 

【今译】

如戊子日占生孩子,得到山地剥卦,变为风地观卦:

子水子孙化绝而又变官鬼,本日落地就死了,但却是青龙临子孙。这莫非也可以叫做喜事吗?

又如申月甲辰日占兄长的病,得到屯卦,变为震卦:

子水兄弟爻为用神。卦中忌神、原神一同发动,戌土发动而生申金,申金发动而生子水,月建又生子水。到戊申日沉疴复起,怎么可以叫做“螣蛇发动主死,白虎发动主丧”呢?

 

【原文】

又如辰月己巳日占会试,得观之否。青龙加未土,文章持世,动化回头之生,日建五位作官星,共来生世,首唱无疑。

又如未月戊辰日,占官事罪之轻重,得巽之涣。世临卯木,既墓于未月,又遇酉金鬼动,冲克世爻,加临白虎,谓之“白虎衔刀”,主罪之凶极。彼问:“凶在何时?”余曰:“酉金化午火,目下无碍,秋后防之。”果至秋典刑

以上二卦,所谓“逢龙更吉,遇虎加凶”也。

 

【注释】

官事:时指公家的事、官府的事宜或官员职务上的事。

白虎衔刀:指白虎临属金的爻,主凶上加凶。

典刑:法律规定的刑罚。

 

【今译】

又如辰月己巳日占会试,得观卦,变为否卦:

青龙临未土,文书爻持世,发动而化回头生,日建入第五爻而为官星,一同来生世爻,被首先唱名,没有疑问。

又如未月戊辰日占职务上的事情罪名轻重,得到巽卦,变为涣卦:

世爻临卯木,既墓于未月,又遇到酉金官鬼发动冲克世爻,加临白虎,叫做“白虎刀”,主罪名凶险到极点。他问:“凶在什么时候?”我说:“酉金化午火,眼下无碍,秋后要预防。”果然到秋后被依法处死。

以上两卦,正是所谓“逢青龙更吉,遇白虎加凶”。


注:后文卦例都用卦图,不用点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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