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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例分析

 滦南易友 2018-05-19


    其实《滴天髓》一书,为论命的宝典,惜文字过于精简,往往使后学者误会其意。而现时所用的注本皆为任氏(任铁樵),徐氏(徐乐吾)所编注,书中常不论阴阳的变化,致使错定格局,误用日干旺衰论命,致使后学莫衷一是,误导子平达千年之久

本造年月未卯会甲乙木,天干透乙,当以乙木为君(格),取癸生乙,巳中丙火泄甲为用神,己土因有乙克不克癸水.日时子巳暗拱庚局制混杂之甲,时支巳又为庚金的长生之地,为克甲混局有贡献,格局较高,当有军警之威名。八字木旺,仁慈精忠报国之人。

初交甲寅运,甲乙阴阳混杂打斗,贫穷不堪。

癸丑运,运干癸为用神,生乙;运支丑,丑合子,使子不刑卯;巳丑暗拱庚局克甲,乙木取清,大吉大利。

以上两柱大运对应年柱限,并无大碍。

壬子运,壬生甲,但甲见子沐浴败地,二子不刑一卯,而生卯,乙木当旺,并无不利。

辛亥运,辛克乙君,乙处死地,甲临长生,真衰徦旺,亥冲巳破了子巳暗合庚局,亥卯未三会甲乙木局,甲木出未库,亥子会壬癸水,亥冲巳中丙不泄甲,甲乙同时大旺为甲乙阴阳混杂不能取清,这步运凶。

三十九岁,惜年逢辛酉,“屋漏偏逢连夜雨”,辛金克破天干乙,己就会克癸,癸不生乙。酉冲卯,格神毫无根基。第三步、第四步大运对应月柱限,又流年正好对应在此限苗柱(正好为格,为身体)铲除了。

格神没了,用神庚、丙用神也没有了,格用尽去一个人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得去逝了。

乙卯对颈项,辛酉为忌,为大兑卦,为毁折、为金属刀具,被人用刀杀害。(阴阳解:原局木旺克土,水不受制,木为忌为毒草,坎为毒,毒死也是可能的)

乾造:

癸  乙  甲  己    大运: 甲癸壬辛庚

未  卯  子  巳         寅丑子亥戌 

 潘昭佑解:用神为金、火、土,忌神为水木。只是金和木要注意其用忌的两重性,局中用火而火有气为吉,决定了岳飞有武功。局中有无制之水为忌,而决定了岳飞是凶死。局中土受制但可用为吉,决定了岳飞有武贵。局中木能生火为吉,而克土为凶。局中无金的动应方式,卯月金以克木救土为吉、生水为凶,看动应的作用方式确定。局中日坐子水,子穿未而生卯克未,为出生贫贱、父早死和自己愚直本性的动应,子生卯为日主想法、行为坏了自己的贵气。未穿子为日主有贵。卯泄子生火为习武。子绝巳火为日主找死。癸生甲为社会最上层不想让日主活,乙与甲同气,为同僚只是不想岳飞太贵而根本不想害死他。日主甲旺合克己土,为日主克妻、克父、克子女、克部下,子卯刑、子巳绝为落实。己根在年而父早死,子卯刑而妻不能存,子绝巳而子女不能生。所幸卯月之水不旺,生气死而成气生,阴水动应为凶,见金成立。
      春月生的命局都是此理应断,能有跳出阴阳五行之外的命吗?
      岳飞的大运是:甲寅、癸丑、壬子、辛亥,甲寅运生火克土,学文习武而贵不能落实,水无制而文也不行,寅中戊受克而父死,戊申年为应。有说岳飞的父亲是在岳飞成人后才死的,但八字证实了是岳飞幼时死的。丑运冲未合巳而伤火,穷困不堪,而土金一气克木则干功立业。壬子运穷而克妻,动应的午火、丑土而成功、成名,但十分艰难。辛亥运金生水成凶,木克土、水克火,凶死,死因是亥水。水为坎、为毒,金生水之毒为金属之毒,水木之毒为草木之毒,岳飞是怎么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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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翔注:此造月柱乙卯,若按中藏干只有木来推算的话,岳飞应该是长子。可是据历史记载:岳飞,字鹏举。生于1103年2月15日(农历),河南汤阴人,父岳和,母姚氏均为农民。父母近不惑之年方生下岳飞,上面所生均未长成,下有一弟岳翻。

岳飞不是老大!原因何在?是传统的命学出错了吗?回答是:否!奥秘就在地支藏干里面:中藏干应该是甲、乙,则木比肩为兄姐,岳飞自然不是老大了。

 

 

岳飞是怎样死的?

绍兴十一年(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民族英雄岳飞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对此,《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飞传》的记载是:“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云弃市。籍家赀,徙家岭南。幕属于鹏等从坐者六人。” 那么,岳飞到底是怎么死的呢?千百年来,这一直是一个谜。迄今为止,共有 “打死”、“勒死”和“毒死”等说法。

1被打死

据《说郛》卷二十九《朝野遗记》记载,岳飞之死是“其毙於狱也,实请具浴,拉胁而殂。“拉胁”,就是用钝器打折肋骨,轻的就是打个骨折,不会死;重的就是打折肋骨,刺进心肺,而后致死。由此,“拉胁而殂”就是摧折致死的意思。在古代文献中,这是一种保留全尸的刑法,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实施过。岳飞若是被“拉胁”而死,则死得痛苦万分,一点不亚于千刀万剐。

2、被勒死

《说岳全传》里说,岳飞是被勒死的。千百年来,这一向被视作是小说家言,空无真凭。但2010年3月间,河南省长葛市发现的一通清代墓碑,上面记载着岳飞是被“勒死”的。具体地说,其中一块石碑上刻着《岳氏族谱》,在《岳氏族谱》碑上,起首一句是“吾族原汤阴人也”,紧接着是关于岳飞身世、事迹、死因的介绍。上面记载,朝廷连发12道“金牌”令岳飞退兵,岳飞回到南宋都城临安死在狱中。至于死因,其中有“十二月二十九日将王勒死”的字样。岳飞若是被勒死,则不会死得太痛苦。

3、被毒死

据《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零七《岳侯传》言:“侯中毒而死,葬於临安菜园内。”具体地说,岳飞死后,狱卒隗顺将岳飞的尸体秘密埋葬,20年后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时,“隗之子始上告官。悉如所言,时无它珠玉为殡,而尸色如生,尚可更敛礼服也”。既是“尸色如生”,就说明尸体没有全腐烂,这间接证明了中毒而死的假设。岳飞若是被毒死,也不会死得太痛苦。

无论哪种死法,岳飞当时是被留了全尸。而这,也是因为赵构在批准处死岳飞的懿旨上注了“赐死”两个字。

岳飞的尸体能保存下来,还得感谢隗顺(生死年均不祥)。具体地说,岳飞被害后,隗顺冒了生命危险,将岳飞的遗体背出杭州城,埋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为了日后辩识,他把岳飞佩带的玉环系在其遗体腰下,还在坟前栽了两棵桔树。临死前,他将此事告诉儿子,并交待说:“异时朝廷求而不获,必悬官赏,汝告言曰,棺上一铅,有棘寺(大理寺)勒字,吾埋殡之符也。”(祥见明万历十年刊本《汤阴精忠庙志》)

绍兴三十二年(1153年),岳飞遇害后21年,宋孝宗赵慎为顺应民意,特降旨为岳飞澄冤昭雪,并以500贯白银寻找岳飞遗体。隗顺的儿子把其父藏尸的真相告知官府。为此,宋孝宗特下诏平反岳飞,追封鄂王,谥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栖霞岭,这便是今日杭州西湖畔的“宋岳鄂王墓”。

岳飞被害前,在风波亭中写下八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他因为精忠报国而名垂千古。

而隗顺,则因为保存了英烈的尸体也留名青史。

 

滴天秘传  释影星之死

   (打字/东方易)

陈丽雲小姐

年月日时

癸甲丁乙

巳子巳巳

大运:3乙丑 13丙寅 23丁卯 33戊辰

陈丽雲小姐为台湾八十年代知名影星,戊辰运1987丁卯年死于一场暴饮后呕吐窒息死亡,当年为35岁。

传统论之,身旺以官杀为用,年上癸杀虽透,惜癸水贪生甲不克丁,杀从印去,八字无金发水之源为缺点,行戊辰运,运干戊合绊年干癸,用癸杀无金财而运遇戊伤官合癸杀不吉,然运支辰子半合水局,壬癸水制丙丁火,壬癸官杀克身并无不可,若认为子辰不合水局,或论水火之冲水犯火旺,触犯旺神,那我们折中一下,戊辰运乃戊伤临伤地,日主身旺,大运行戊伤官泄秀,戊伤合癸杀顶多可论恣意抗上,感情不顺或不利婚姻,论死运于理不合。更何况行丙寅、丁卯运,身旺再逢比劫印地,比戊辰运不知要凶多少,却不死反而风光,这是何理?

滴天秘传论断:丁生子月,星虽临绝,但见地支三巳结党,月时甲乙竟透,火得木生,弱中变强,月支子前有丑,丑巳暗拱庚克甲生癸,子月火绝,不取丙而取癸水七杀为格,以庚金正财制甲印扶格为用。行戊辰运,运干戊土合命局癸水,运支子辰会局,巳丑不拱破格坏用,流年丁卯,忌神甲乙禄旺,子卯一刑,格用尽去而亡,此乃命也。

滴天秘传   阴生阳死否

    (打字/东方易)


《滴天髓》是命学伟大的经典之作(但也有些传抄错误的地方),苦于文字精少,后人曲解其意,致使后人贻误不浅,在第九单元<干支总论>中有以下句子,任氏却然解释为十二长生阴阳不分生死,真的是这样的吗?

《滴天髓》原文:阴阳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执一。

原注:阴生阳死,阳顺阴逆,此理出于《洛书》。五行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午,午为泄气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为死哉?凡此皆详其干支轻重之机,母子相依之势,阴阳消息之理,而论吉凶可也。若专执生死败绝之说,推断多误矣。
  任氏曰:阴阳顺逆之说,其理出《洛书》,流行之用,不过阳主聚,以进为退,阴主散,以退为进。若论命理,则不专以顺逆为凭,须观日主之衰旺,察生时之浅深,究四柱之用神,以论吉凶,则了然矣。至于长生沐浴等名,乃假借形容之辞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之初生而沐浴以去垢也;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旺,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有收藏,犹人之埋于土也;绝者,前之气绝而后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胎也;养者,如人之养母腹也,自是而复长生,循环无端矣。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说谓投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古法只有四长生,从无子、午、卯、酉为阴长生之说。水生木,申为天关,亥为天门,天一生水,即生生不息,故木皆生在亥。木死午为火旺之地,木至午发泄已尽,故木皆死在午。言木而余可类推矣。夫五阳育于生方,盛于本方,弊于泄方,尽于克力,于理为顺;五阴生于泄方,死于生方,五阴生于泄方,死于生方,于理为背。即曲为之说,而子午之地,终无产金产木之道;寅亥之地,终无灭火灭木之道。古人取格,丁遇酉以财论,乙遇午、己遇酉、辛遇子、癸遇卯,以食神泄气论,俱不以生论。乙遇亥、癸遇申以印论,俱不以死论。即己遇寅岁之丙火,辛遇巳藏之戊土,亦以印论,不以死论。由此观之,阴阳同生同死可知也,若执定阴阳顺逆,而以阳生阴死,阴生阳死论命,则大谬矣。故《知命章》中“顺逆之机须理会”,正为此也。

 

<滴天髓>

年月日时

戊乙癸癸

午卯卯亥

大运: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

任铁樵曰:“此春水多木,过于泄气,五行无金,全赖亥时比劫帮身。嫌其亥卯拱局,又透戊土,克泄并见,交戊午运不寿。若据书云,癸水两坐长生,时逢旺地,何以不寿?又云“食神有寿妻多子,食神生旺胜财官”,此名利两全,多子有寿之格也。总以阴阳生死之说,不足凭之。

以上论法,学理与事实吻合,初看之下,好象有理,没什么好挑剔的。其实任前辈所批完全是套合其人既定事实,若深入探讨,则破绽百出,无法自圆其说。

此造若以传统法来说,癸水生于卯月,月令木旺,癸坐卯宫,月上透乙,年戊午,时癸亥,虽能比助日主,然水见木而贪生,气泄在木,八字克泄交加,身弱,八字无金生水,取水为用,行运喜金水,木火土为忌。戊午运,戊绊住原局癸水,日主贪合不顾用神。运支午火增强火力,财旺身弱不堪胜任,凶多吉少也是很好的推论,但会不会死?任曰:戊午运不寿。如说身弱财旺论死,为何此造不是丁巳运死?应该早就见阎王才对。丁巳运,原局癸水有木转化制不了丁火,运干丁火临旺,运支巳亥一冲,原命亥水根拔,日主无依,不死也难,有没有比戊午运还严重?丁巳运不死反而死于戊午运,这个不能自圆其说。

滴天秘传论断:地支亥卯会局,卯月甲旺乙禄,引至时支甲生乙死,当以甲木伤官为君(格),局乙混杂,取午中丁泄乙为用,惜丁有生旺癸水之克,格混而破。运戊午,运干合留忌神癸水,运支午午自刑,刑去丁火用神,甲临午死地、乙逢午生地,真死假生,格用灭绝而亡。任氏所谓:癸水长生,时逢旺地,食神有寿(食神为格生旺之意),乃名利两全,多子有寿之格。此例何以不寿?此乃癸乙禄旺为忌神猖獗之象,是祸非福也。

滴天秘传4  解车祸死亡

(2011-02-21 17:25:49)

滴天秘传  解车祸死亡

    (打字/东方易)

 

    才 杀 日 才

    丁 己 癸丁

    酉酉 巳 巳

    大运:4戊申  14丁未 24丙午 34乙巳 44甲辰 54癸卯

    午运丁卯年农历四月死于车祸。

    传统论之:日主无根,无根之水难受金生,若地支得一明根,则不畏财官,大运丙午财地反好。不过日主无根,印得月令旺气,其力足以敌财,行财运虽不论好,然亦为不会死。其实本造丙午运确是九死一生运,至于死不死要看个人造化(祖坟、住宅风水、阴德等)。但凶厄难免。

    滴天秘解:地支巳酉会金局庚辛混杂,酉酉刑辛留庚,庚得年月旺气,引归日时逢生,当以庚金正印为君(格),用戊正官泄财生格,丁火偏财制辛为用神。惜用神戊会酉而去,丁火贪生己土,己土转生辛金,格局混杂不清,格用皆败,原命凶机暗藏。行丙午运,运干丙透出,运支午为忌神丙丁禄旺之地(丁因贪生己而转忌),流年卯冲酉,巳酉之会破局,丙丁火克尽庚辛金,阴阳俱绝,大凶之象。

 

 上面是许**老师书中内容,易友“天一生水”对此造有不同看法:

    此造鄙人对定格取用有不同看法,巳酉会出庚辛金,归时丙丁火旺极,月令酉虽已刑伤,但有己土化泄丁火转生酉辛,如仍以刑伤之辛金为格神,取己土生辛,巳中丙火制庚为用神,只不过,以被刑伤之辛金为格不甚美好而已。

    故丙运制庚留辛取清无忧,午运午破酉,原局又刑伤格神,丁卯年,卯又冲酉,又被伤一次,三次受伤,乙巳月乙木生忌神丁火,冲出之辛金被太岁及原局中三丁火制尽,财星破尽格神印星辛金,辛金为格神为命主之身体,故而车祸而亡。

滴天秘传   阴阳混杂论

   (东方易/文

一、笔记: 

天地间只有阴(双数)才能生育,阳(单数)无法生育。若以单数代表阳,双数代表阴,则阴遇阳(单数加双数还是单数),还是阳,是无法生育的。惟有阴遇阴,阳遇阳(双数加双数或单数加单数,才能得双数),才有生育之情,因此阴阳不同途,阳有阳党,阴有阴党,阳不生克阴、阴亦不生克阳。以阴阳不能混杂,若阴阳混杂无去留,则会产生战斗之患。

 

阴阳是宇宙大自然的现象,举个例来说明:所有的物体都有静电,包括云层中、人体、及大地、都有无数个正电荷(阳),及负电荷(阴)——也就是说四柱八字,十神相聚,阴阳都有。一般正电荷会往上,负电荷会往下——也就是说阴阳不同途,阳有阳党、阴有阴党,阳顺阴逆,各行各的轨道。所以当乌云密布,空旷地带的最高点,往往最容易吸引到云层中的负电荷往下,而与大地中往上的正电荷相遇!当正电荷与负电荷相会,就会产生强烈的火花!闪电、打雷——也就是说当阴阳二者势力平行,必起战门之患。

有的人会说孤阴不长、独阳不生、阴阳相配,怎么你说“阴阳战门”之类,试想你用电线作个试验,正负(阴阳)二条不要分开,合在一起,然后插上电源看看,如果不会短路或走火,这不是“阴阳战门”吗?

 

“阴阳”二字,是五行之阴阳属性,甲为阳木、乙为阴木,阳木顺行,生在亥、禄在寅、旺在卯、死在午、绝在申。阴木逆行,生在午、禄在卯、旺在寅、死在亥、绝在酉。因天地五行皆有一阳一阴在维持,阳有阳党,阴有阴党,阳死阴继,阴死阳生,阳顺阴逆,各行各的轨道,最忌阴阳同旺,互争领导权,此即所谓之“阴阳战斗”也,岁运遇之则不吉。阴阳同旺谓之真假神混浊,必须原局有去假留真之神,若原局无去假留真之神则为低下之命,倘运岁能去假留真,或去真留假,则此运岁亦能得意春风。五行既忌阴阳同旺战斗,亦忌阴阳同弱俱绝,阴阳同弱俱绝,若为格用神,则必有凶险,如和珅命造。古书云:“阴阳五行颠倒颠,识破即是大罗仙”。

二、体会

当然阴阳五行,它是一种无形的物质,我们肉眼看不见,摸不着,无色无味。但有时好象与实体打比方又能挂上钩(实际不可与实体事物相比,只是借助说明一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如平常我们所说的阴阳人(人妖),男不男,女不女的,如这个阴阳人男的功能也旺女的功能也旺,你说成何体统,阴阳同旺战斗呀,要不然动手术变男,要不动手术变女,要去假留真才行,还它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才是正理。如果这个阴阳人男功能也弱女功能也弱,那就是废物一个了,这是阴阳同绝的道理,不能生育而有凶险了。

我们假如把山上的乔木比作甲木,而把灌木类比作乙木,甲乙木同旺生长,最终还是会严重地影响各自的生长,因互不通风、互争营养的结果。如果甲乙同绝死亡,可能之因就是他们都没有生命的源泉,如长在石头上等.

又如,天上的太阳比作丙火,月亮、人间灯火比作丁火。当有太阳时,外面和家里就没有点灯开灯(撑伞又戴笠)的必要,不需要丙丁同旺,这种情况下就得要关闭灯光,取清于太阳丙火。而夜晚因没有太阳,就是月亮、灯火丁发挥效能了,就取清于丁火了。而盲人因眼睛瞎了,等于丙丁阴阳同绝了,有太阳或有月亮、灯光对他而言就没有多大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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