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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中,有哪些漏洞值得我们注意?

 昵称11935121 2018-05-21

整个民间借贷普法贴,先说好,手机码字,不要挑剔排版和错别字。

第一,区分清楚借条和欠条,二者不能随意混用。借条针对的是(且只能是)民间借贷关系,出借人向借款人给付借款,借款人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欠条则只要存在欠款事实出具的凭条,具有结算性质(结算性质这点很重要),至于欠款原因,可以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是合伙纠纷。也就是说,借条基础关系是民间借贷,欠条基础关系可以多重多样(包括借贷关系),只要存在欠款事实。谨慎书写“借条”“欠条”,特别提醒借款事实可以打欠条,但其他欠款事实不能打借条,这种很重要。

第二、借款避免现金和口头。任何纠纷,都要考虑诉讼可能,以诉讼证据固定意识强化证据搜集,即便是当面理论,也会理直气壮。对于不诚信的借款人,如只有口头约定,且现场给付借款,这种情况(熟人小额比较多)即便是有证人证言印证,如对方拒不还款,诉讼败诉风险很大。

第三、借款不要和投资、合伙混同。如果在借款纠纷中,对方有证据证实不属于借款,而是投资理财或者合伙,则适用完全的法律规则。借款关系,借款人到期定期还本付息;投资则存在风险,通俗说,可能分文不再;合伙关系则共担风险(这种一般是亏的,赚了合伙则可以共享收益),需要进行清算(清算必经程序,有特殊约定除外)并扣除亏损。

第四、规范借条本身书写。首先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身份信息要明确,特别是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联系方式。其次,借款金额,区分大小写。次之,借款给付方式,现金还是转账。现金尽量出具收到借款收条。转账明确收款账号开户人、收款账号、开户行,其中开户人比较重要,否则只有账号转入其他非借款人账号又会引起纠纷,同时明确账号信息,金额较大,起诉也可针对该账号财产保全。然后,约定明确的利息,民间借贷没有书面约定利息,视为无利息约定。最后,明确还款日期。

第五,注意诉讼时效。现在《民法总则》已经将普通诉讼时效由两年改为三年。诉讼时效,可中断、中止。超过诉讼时效,也就是在约定还款日到期三年内没有提起诉讼,且没有中断、中止证据,败诉风险较大。满足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或者其承诺履行,且有证据证实,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在这里需提醒因为诉讼时效将到,让债务人重新打条子的情形,重新借款,务必和原来借款时间吻合和衔接。

第六、妥善处理保证人(担保人)关系。作为普通人务必谨慎在借款上以担保人签字,否则将可能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出借人,当然尽可能让借款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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