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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20类交通违法首违不罚

 wenxuefeng360 2018-05-22

本报讯(记者邱艳霞)创文行动开始了 ,交警部门设立更加人性化的处罚措施,20种交通违法首违不罚。违法停车处罚从200元降到150。

记者近日从交警部门获悉,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停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20类交通违法实施“首违警告提示”,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共同构建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以下20种交通违法情况首违不罚:

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止停车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路/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外地驾驶人因道路不熟悉驾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更换发动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更换车身,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更换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30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30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据了解,首违不罚于6月1日全市统一实施。

另据了解, 6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停车”违法行为延用原来条款处罚,6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停车”违法行为一律适用违法代码7050(非首次)罚款150元,不记分。现场执法统一用警务通对首次违法实施警告处罚。

非现场执法统一在非现证据平台录入后在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平台发送“首违短信警告提示”。非首次“违法停车”现场处罚由执勤民警用警务通处罚,并从200元降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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