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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到底要不要申报年度财务报表,你必须清楚!

 ME指月 2018-05-22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申报年度财务报表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申报年度财务报表。

汇算清缴是需要先填写年度财务报表,才能申报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0号)第四条(第三则)规定: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纳税人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因此,需要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纳税人需要提前一天申报年度财务报表后才能申报企业所得税。

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食品企业为营业员报销办理健康证的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发生的该项费用可以凭真实、合法、有效的凭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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