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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翼城一村支书有恃无恐敲响了自己的丧钟

 稻草人1616 2018-05-23

编者按:2018年1月国家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中列举了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典型类型,并将“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然而,近日收到一村民反映翼城县中卫乡武子官庄村村支书郑怀财的实名材料。原文如下:

2018年5月18日10时6分,山西省翼城县中卫乡武子官庄村村支书郑怀财给村民张文华打电话,扬言三天内要将其开车撞死(有录音)。郑怀财之所以对张文华怀恨在心,欲将其置于死地,是因为其向山西省翼城县纪检委举报郑怀财以权谋私、胡作非为,侵占、贪污村集体财物等违法犯罪问题,该案刚移交至山西省翼城县中卫乡纪检书记贺文龙接手查处。为何郑怀财就已知情?是谁透露给郑怀财的?2018年5月18日11时40分,张文华给贺文龙打手机询问核实,贺文龙声称不知道(是谁透露出去的),(该案)正在进一步了解(有录音)。迫于郑怀财的淫威,当天下午,张文华就向翼城县公安局中卫派出所报案。

张文华举报郑怀财主要违法犯罪问题如下:

一、以权谋私,侵吞集体款项

1、翼城县石英矿业有限公司(原翼城县中卫乡石英石料厂),2006年注册成立,至今长达12年之久,每年向村集体交纳数万元占地费,财务不公开。

2、翼城县聚贸祥白灰场,2010年注册成立,至今长达8年之久,每年向村集体交纳5万元占地费,财务不公开。

3、桥南自然村集体耕地200亩,村民承包后每年向村集体交纳多少承包费,财务不公开。

4、山西省翼城县人民政府将复垦地100余亩承包给翅果油公司,每年向村集体交纳多少承包费,财务不公开。

5、桥南自然村沟开发土地承包给村民郭娃(小名),共向村集体交纳承包费5万元,财务不公开。

6、村沟西路边国槐树20余棵,出售了多少钱,财务不公开。

二、以权谋私,霸占集体财物。

山西省翼城县中卫乡人民政府补助给村集体两辆三轮车,郑怀财擅自将两辆三轮车用于山西省绛县石料厂硬化路面,所得款项,据为己有。

三、以权谋私,贪污国家补助款。

贪污村街道硬化补助款、水利补助款,多达数十万元。

四、以权谋私,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

骗取桥南自然村粮食直补款多达数十万元。

五、滥用职权,变相侵占企业资产、阻止企业发展。

2016年1月30日,张文华(甲方)与郑怀财(乙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监督方:武子官庄村委会。协议约定,将村民赵桂明的一座老宅院(窑洞)以3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文华,建设翅果油项目加工厂,并将老宅院周边3.4亩耕地以每亩500元的价格租赁给张文华(2016年1月28日张文华就已将上述款项付给了赵桂明,)。郑怀财觉得自己作为乙方,用意太明显,遂将自己的姓名涂改为赵桂明,将监督方涂改为郭保华、付红兵、郑怀财。可是,至今长达两年之久,由于郑怀财从中作梗,赵桂明也未将老宅院及周边3.4亩耕地交付张文华,变相侵占企业资产、阻止企业发展。

郑怀财不但不收敛、不收手,公然无视党纪国法,肆无忌惮、顶风作案,纯属藐视和挑衅国家法纪,冒天下之大不韪。《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明确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希望翼城县委县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案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有力打击郑怀财黑恶犯罪势力,震慑犯罪,维护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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