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发票报销一直是财务人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随着2017年出台的16号发票公告,一直到2018年也陆续有许多发票政策,7月1日起,将有部分发票取消,对于各种发票报销规定,财务人必须熟知,一旦报销出错,财务人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或由财务人承担,所以大家必须学习到位。
来源:广东国税、重庆国税、zhongjichinaacc 尊重作者原创! 处理发票报销一直是财务人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随着2017年出台的16号发票公告,一直到2018年也陆续有许多发票政策,7月1日起,将有部分发票取消,对于各种发票报销规定,财务人必须熟知,一旦报销出错,财务人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或由财务人承担,所以大家必须学习到位。 一、这些发票不能再报销 二、7月1日这些发票取消,不能再报销 今年的发票政策不断,以下是一则个别城市的发票政策通知,希望大家先知晓。其他城市也有类似,请关注当地税务局政策。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取消部分普通发票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取消部分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取消部分普通发票的种类 (一)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3联手工百元版,规格:190mm×105mm)》; (二)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4联平推电脑版,规格:241mm×177.8mm)》; (三)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联平推电脑版,规格:190mm×101.6mm)》; (四)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联卷式电脑版,规格:76mm×152.4mm)》。 二 取消部分普通发票的时间安排 自2018年6月1日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将停止供应上述4种普通发票,纳税人结存的上述4种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到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取消上述4种普通发票,纳税人不得再继续开具使用,并应当在2018年7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上述4种普通发票的验旧缴销手续。 三 取消部分普通发票后纳税人可继续使用的票种 2018年7月1日取消上述4种普通发票后,原使用该4种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联平推电脑版,规格:210mm×139.7mm)、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联卷式电脑版,规格:76mm×177.8mm)或通用定额发票。 特此通告。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8日 三、45个发票报销规定,速度学习! 先提醒:企业作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