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六类市场主体登记 (一)违反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1、违反法律规定,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 法律责任: 罚款、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违反: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2、(1)违反法律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 法律责任: 罚款、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2)私营企业在“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 法律责任: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 法律责任:罚款。 法律依据: 违反: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4、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 法律责任: 罚款。 法律依据: 违反: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5、(1)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 (2)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法律责任: 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3)私营企业有类似行为的。 法律责任: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四)项。 6、(1)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 (2)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 法律责任: 取缔、罚款 法律依据: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3)私营企业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法律责任: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7、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法律责任: 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8、公司未依法办理有关备案,经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 法律责任: 罚款。 法律依据: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9、(1)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法律责任: 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2)私营企业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营业执照的。 法律责任: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条一款第(三)项。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10、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经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法律责任: 罚款。 法律依据: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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