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长期以来都是犯罪案件的高发地,被家长列为禁区却又为许多未成年人所沉迷,未成年人小林就是网吧的常客。 2017年8月的一天夜里,小林和朋友小伟又在网吧上网,见同网吧有两名未成年人在上网,遂起了抢点钱吃夜宵的意图,于是二人冒充网管将两名未成年人叫至网吧外僻静处,后通过扇耳光、持水果刀威胁的方式从一名未成年人身上夺走手机一只。 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将小林和小伟移送衢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小林因系未成年人被移交至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案件办理过程中衢江区检察院未检办严格贯彻“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综合应用“未成年人特别检察制度”,全面开展司法保护。 仔细审查,发现蹊跷 本案原本是一起简单的寻衅滋事案件,但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一个细节,根据法律规定,小林系未成年人,讯问时需要由其父母一方到场,但在整个侦查环节,小林的父母都没有到场陪同张某讯问,原因是什么? 后经过公安机关了解得知:小林的母亲五年前离家远赴外地打工至今未归,其父亲虽与张某共同居住,但父子关系紧张,父亲不愿意陪同小林讯问,也拒绝配合司法机关。 社会调查报告 成长经历 初中读了两周即辍学,之后一直无业在家。 家庭监护 母亲五年前至外地打工至今未归;父亲与小林一同生活,提供生活基础但平时并不管教小林,父子关系紧张。 犯罪原因 自控能力差,沉迷上网,缺乏经济来源。 性格特征 内向偏执。 如何帮助这个“缺爱”、“过早离开校园”的问题孩子呢? 亲职教育 好家长才能 教出好孩子 面对拒绝配合司法机关的林父,检察官专程去小林家中与其父亲进行面对面的沟通,释法说理、亲职教育,最终令林父放下很多芥蒂,愿意配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向林父剖析了小林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让林父意识到对孩子关心和教育的重要性,其表示以后会加强对小林的监管。 心理疏导 走进他封闭的内心 考虑到小林家庭环境特殊、犯罪手段有一定的暴力性,检察官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小林进行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一方面是对小林心理状态进行干预,另一方面也为检察官就本案处理方式提供参考依据。 附条件 不起诉 检察官认为,小林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小林有自首情节,有悔罪表现,家庭监管条件良好,实施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如果对其一诉了之很可能不利于小林的成长,最后,该院决定对小林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观护帮教 制定个性化 矫正方案 在这六个月的考察期内,承办检察官联合小林的法律援助律师、团区委工作人员、小林的父亲共同组成帮教小组,各司其职,对开展小林开展以“每月约谈、24小时公益劳动、走访了解”等内容的观护帮教。 因为感受到小林的生活态度迷茫消极,对自己的人生也没有明确的规划,检察机关在为小林制定的考验期帮教方案里加大了志愿者公益活动的频率和次数,希望小林能在志愿活动中感知正能量。 综合治理 整治黑网吧 对于案件中反映出的“多名未成人在网吧上网问题”,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该案是衢江区检察院未检办案件办理的一个缩影,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规范、文明、理性执法,教育、挽救、感化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力所能及地帮助每一个被害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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