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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覃财经: 如何阅读财务报表——第33节:应付债券 【释义】 应付债券,是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

 昵称44696133 2018-05-27

【释义】

应付债券,是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券。

应付债券属于非流动负债,特点是期限长、数额大、到期无条件支付本息。

【来源】

企业公开发行的债券:

1、公司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

2、混合资本债券。

3、金融债。

4、二级资本债券。

5、同业存单。

6、次级债。

7、固定收益凭证等。

企业债券发行价格的高低,一般取决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发行当时的市场利率,以及债券期限的长短等因素。

【拓展】

拓展一:仔细阅读“应付债券”的财报注释。

一般在财务报表注释中,“应付债券”注释中应该披露如下信息:

1、应付债券列示。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详细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变动情况,以及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等。

拓展二:企业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

1、债券按其面值出售的,称为面值发行。

2、按低于面值的价格出售,称折价发行。折价是因为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所以以折价部分对购买者以后少得利息进行补偿。

3、按高于面值的价格出售,称溢价发行。溢价是因为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所以以溢价部分对购买者以后多付利息的事先收回。

4、溢价或折价实质上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拓展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是一种附加了转股权利的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在某个时期(一般是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一定价格转股的权利。其在熊市收益有保底(债券基础价格+利息),牛市收益无上限(可按照股票价格转股),但利息比一般债券利息低,相当于银行存款的利息。

2、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可交债),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3、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差异:

拓展四: 应付债券的利息摊销。

债券通常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两种,利息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直线摊销法和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1、直线摊销法。是将利息在债券存续期内予以平均分摊的一种方法。每年摊销额=利息总额/债券期限,特点是每期摊销额相等。

2、实际利率摊销法。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实际利率的影响,以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债券账面价值的现值,得出各期利息。

拓展五:应付债券所产生的利息账务处理。

按应付债券得来的融资的用途来划分。

1、用于生产经营的,计入“财务费用”。

2、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当资产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利息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

3、当在建工程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利息费用化,计入“财务费用”。

拓展六:可转债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

1、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2、应付债券(即可转债负债成分)初始金额的确认。对负债成分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折现实际利率参考行业发债利率。

3、其他权益工具(即可转债权益成分)初始金额确认,等于发行价格总额减去应付债券确认的初始金额。

4、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分析】

1、债券发行产生的手续费、佣金及折溢价的摊销,将会反映在当期的财务费用里。

2、注意应付债券的利息归属问题。谨防本应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影响当期利润。

3、应付债券是企业有息负债的一种,投资者应关注企业应付债券的规模,严格来讲,企业的有息负债越少越好,当然应付债券也是越少越好。越多就说明企业越缺钱。当然,这也还得结合行业本身的特点来具体分析。

4、关注应付债券财报注释里披露的内容,尤其是可转债。

(1)当可转债行权债转股时,会摊薄原有股东的权益。常理而言,我们当然不愿意看到原股东的权益被摊薄。碰到这种事情,我们不禁要问,企业为什么不发行普通债权,而要发行可转债?

答案其实也很简单,可转债仅需支付利息,到期不用还本了,因为到期债转股了;而普通债到期时需要还本付息的。显而易见,发普通债企业承担了更大的偿还压力,发可转债压力小很多很多。

(2)可转债已成为大股东无风险快速减持套利的工具。大股东可凭借优先配售制度获得大量可转债份额,且无锁定期限制,抛售数量限制也比减持股票的政策宽松许多,在可转债上市的第一天就能抛售套利。若在转股价格确定至新债上市之日期间,人为释放利好信息,提振股价,待新债上市之日后大股东高位高溢价减持,更能达到套利最大化目的。

(3)当大股东抛可转债套利时,预示着其往往也放弃了其债转股的机会,这是一种变相的股份减持。好了,问题来了,为什么大股东要变相减持公司股份?

5、很多企业发行外币债,如美元债。这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好的一面:美元债利率很低。不好的一面,会受汇率波动的影响,特别是人民币贬值的风险,如利率下行,到期就需要支付更多的美元。

【案例】

案例一:东方雨虹(股票代码:002271)

东方雨虹在2017年9月25日公开发行雨虹转债18.4亿,其中大股东共计配售雨虹转债5.63亿,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59%。

雨虹转债在2017年10月20日上市交易当天大涨20.55%!在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间,大股东减持所持的雨虹转债的10%。

若按10月27日收盘115.912元估算,大股东获利6000余万元。

案例二:林洋能源(股票代码:601222)

林洋能源在2017年10月27日公开发行林洋转债30亿,其中大股东共计配售林洋转债13.34亿,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4.45%。

林洋转债在2017年11月13日上市交易当天开盘涨幅超过20%,复牌后涨幅又超过30%!上市刚两日大股东就累计减持所持的林洋转债的10%。

若以两日的均价计算,大股东净赚6905.06万元。

由此可见,可转债俨然已成为大股东无风险快速减持套利的工具。

【总结】

“应付债券”科目内容多,投资者分析企业有息负债需结合其他负债科目一起看。另外,重点关注企业的可转债,发可转债的企业,通常都是缺资金的企业。可转债不但是大股东迅速套利的工具,而且为大股东变相减持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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