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村房屋整顿铁板钉钉,3类房屋面临拆除,6类房屋属于违建 近年来农村发展向纵深推进,土地改革、土地确权是农村改革的根本之一,这也是为实现后续农业转型、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城镇化发展等做的一次铺垫。农村一片大好发展形势,但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些问题。随着人口流动,农村空心化现象明显,房屋和土地资源闲置和浪费乱象较多。另外,以前农村建房管理相对比较宽松,致使农村建房乱象层出。阻碍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为此国家也开始对农村房屋乱象进行整顿。其中3类房屋将面临拆除。 1、长期闲置无人打理的空心房、具有安全隐患的危房;2、一户多宅,如果新宅基地上建新房、老房屋需要拆除;3、房屋主人去世、房屋无人继承、将由集体收回或者拆除。 除了对农村空心房等进行整顿,而且对于建房地点也有规定的,有些地方不经允许是不能私自建房的。其中,有6个地方未经允许是不能自建房的,不然就属于违建了。 1、在耕地上建房; 2、在属于历史文化保的区域内; 3、公路两侧; 4、河道两侧; 5、生态保护区; 6、不属于建房规划范围的。 当然,如果是经过允许或者审批的,拿到相关建房证件的,自然不属于违建了;未经允许审批的,自行建房属于违章建筑。 其实,对于农村房屋整顿,农民看法不太一样。有的觉得自家建房房屋,即使闲置了,也不影响别人,凭什么拆除;还有农民觉得,农村土地分配不合理,对闲置或者违规土地和房屋整顿,对农村发展和土地分配都是有利的,表示支持。 总之,农村处于发展黄金时期,未来不管是土地还是房屋,价值都会提升。所以,农民要按照规定建房,免得被认定为违建房,就得不偿失了。 近日,绥化市区内违建建筑也开始整顿,预计五年内绥化市区内没有违规建筑 小伙伴们你们怎么办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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