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其实是两个历史事件,即“焚书”和“坑儒”。 焚书 秦始皇34年(公元前213年),秦朝已实施郡县制8年,而这时博士齐人淳于越,上书提出废除郡县制,效仿古制,恢复分封制,给皇家子弟裂土封侯。 丞相李斯痛加驳斥了以古非今的论调,揭露了儒家依附分封而存的立场,并倡议焚烧诸子百家中除农家医家墨家等实用之学和秦宫保留史书之外的“王道之书”、“春秋古籍”,并禁止私学、非议朝政,想学法令的要以朝廷官吏为师,这就是“焚书”。 坑儒 公元前212年,即“焚书”之后第二年,方士候生、卢生替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而不得,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于是诋毁秦始皇,说他刚愎自用,以刑杀为威、贪于权势,所以难求到仙药。然后,他们二人就逃了。 秦始皇闻之大怒,先有徐福斥巨资海外求仙药而不得,现在待之不薄的候生、卢生,也诽谤于我。于是,秦始皇下令全城搜查审讯,最终将那些坑蒙拐骗的方士以及一些妄议朝政的儒生共460余人全部坑杀,这就是“坑儒”。从这一点看,“坑儒”主要杀的是方士,只有少部分儒生。 “焚书坑儒”虽然始作俑者是秦始皇,但他做的并不过分,烧的书也是一小部分,而且大部分书籍在秦宫都有收藏,可惜后来被项羽一把火烧了,坑儒坑的也多是方士。 我们之所以把“焚书坑儒”与暴政联系起来,与后续的王朝更加变本加厉、残酷无情有关。 清朝自顺治四年(1647年),发生第一起文字狱“函可案”。一位法号函可的和尚因藏有“逆书”《变记》而被逮捕,后来流放到渖阳。顺治末年又发生庄廷鑨明史案,并惊动朝廷中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清朝诸例文字狱中,有名的有康熙时期的南山案、雍正时期的查嗣庭试题案和吕留良案等。 清朝历史中,顺治、康熙时期的“文字狱”还只是个别现象,到雍正时则成为一种普遍的“制度”。在文字狱浪潮中表现得最为疯狂的则是乾隆,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 甚至有人因写诗被杀,雍正年间,有一官员,夏天在树荫下乘凉看书,这时一阵风吹过来,吹得书页哗哗乱翻,于是随口说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句刚好被人听到,举报了,雍正一听,“清风”不就是暗指“清朝”吗,这不就是说我们满人没有文化,立刻责令手下抓人砍头。 在“焚书”这反面,乾隆对中国古籍历史的破坏是史无前例的,那就是修编《四库全书》,现在历史课本却把这个作为乾隆的一项政绩加以宣传。 《四库全书》由乾隆主持,纪昀等360多位高官、学者编撰,在编纂四库全书时销毁了对大清不利的书籍总数,据统计为一万三千六百卷。焚书总数,15万册。销毁版片总数170馀种、8万馀块。除了焚毁书籍,还系统的对明代档案进行了销毁。明代档案仅三千余件,主要是天启、崇祯朝兵部档案,也有少量洪武、永乐、宣德、成化、正德、嘉靖、隆庆、万历、泰昌朝的官方文书。其余估计不少于1000万份明代档案,已经全部被销毁了。除了销毁书籍和档案外,大清还系统的对残存书籍和档案,进行篡改。 《四库全书》的编修可以说是全国图书都要进献检查,不仅不利于大清的文献被禁毁,连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的文字都要进行篡改。查缴禁书竟达三千多种,十五万多部,总共焚毁的图书超过七十万部,禁毁书籍与四库所收书籍一样多。 文字狱彻底到什么程度,一篇吴三桂的“反满檄文”,一本《扬州十日记》,一本《嘉定屠城记略》,竟在中华本土湮灭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后才从日本找出来。 中国自己的历史古籍,自己国家消失了,要从他国引进。足见,乾隆修编《四库全书》对中国历史的破坏有多严重,即使是现在的我们也为之痛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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