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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民事一审可网上立案,诉状自助生成

 whd991 2018-05-31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网上诉讼获进展。自6月1日起,登录山东省高院网上立案微信平台,可实现民事一审网上立案,微信公众号民事一审网上立案,诉状自助生成,网上预收诉讼费等业务。

5月30日,经济导报记者从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目前,省高院在原有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已经完成对“网上立案”功能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微信立案”平台。自6月1日起,网上诉讼费“缓减免”申请,诉讼费自助计算等业务可实现线上完成。

此外,法官可以查看并审核互联网上提交的立案信息及关联信息,通过审核的案件转入审判系统;实现身份认证功能,与全国律师律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自助进行立案、办理诉讼事务、打印文书等;当事人、律师等可以将案件材料存入流转柜,系统向法官等有关人员发送信息。

今后,省高院还将加快实现内网外网、网上网下资源的有效整合,有望在以下方面获得进展。

在网上立案方面,扩展网上立案途径,力争实现至少5种途径:诉讼服务网、微信服务号、微法院、法院APP、诉讼服务综合终端。网上立案案件类别全覆盖: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申诉、执行、保全申请等各类诉讼需求。

在诉讼服务方面,开通以下功能:

1.导诉系统:各项服务功能介绍,诉讼服务指南,诉讼风险提示(包括诉讼风险五笔账自助评测、分调裁机制说明、证据提示、智能咨询等功能),全方位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

2.综合系统:包括9项功能。信息登记系统、诉状自助生成系统、智能录入系统、结果预判系统、自动纠错系统、电子签章系统、信息推送系统、材料上传系统、电子确认系统。

3.查询系统:当事人或律师以真实身份验证或账户授权或案件二维码,通过以下6种途径:诉讼服务网、微信服务号、微法院、法院APP、12368热线、法院外设的诉讼自助终端均可查询案件进展、材料、文书送达、电子阅卷等。

(编辑李师全 陈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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