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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新政刷爆朋友圈,缴纳社保原来如此重要

 蓉亦通社保 2018-06-01
今天在电梯里,听见一小姑娘跟同事抱怨“我天天上班迟到,不想起早床”。同事答曰:“那就在附近买套房啊,走路上班,几分钟就到了”。然后,看到了小姑娘浅浅的微笑,以及无奈。
论起买房的原因有很多。归根结底是想在成都有个家。而在成都买房,无奈颇多。首先房价,在想买房和下定决心买房的瞬间,房价已经变了模样。本可以全款买房的钱,现如今只能付个首付。
再说说买房的方式。前有摇号之阻碍,后有刚需买房之铺垫。而如今,购房更是来了个大逆转。
近日,备受争论的成都买房新政,又有哪些变化呢?
一、限购对象。本次购房新政,主要是将住房的限购对象调整为家庭。
新购住房的时候,需要考虑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且在全市范围内只拥有1套以下自住产权住房,或者非成都市户籍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资格买房。
 
“家庭”的划分: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指的是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单身居民家庭:指的是家庭成员只有1个。
且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18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
2、离异或(丧偶),且没有子女的单身居民;
3、离异或(丧偶),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指的就是家庭成员在两人以上。主要有三种情形:
1、夫妻双方组成的家庭;
2、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岁)组成的家庭;
3、单亲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岁)组成的家庭。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夫妻两人选择离婚,在两年内,如果有买房需求的,需得参考离婚以前拥有住房的套数。若是选择离婚前,家庭已有两套住房,就没有资格在买新房了。
2、如果子女在成都落户,买房,其父母以投靠的方式入户成都,其父母不能作为单独家庭再购房了。
 
二、社保年限。
此次限购政策,第二大变化,就是针对新入户成都的居民,做出了关于社保缴纳年限的规定。
比如想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需要有所在购房区域内的户籍,如果是入户未满24个月,应该有当地稳定就业以及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的证明。或者没有当地户口,则需提供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满24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如果想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需要具有上述区域户籍(若迁户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则需要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如果是在成都其他区(市)县买房,则需要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非本市户籍,提供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的证明。 
 
说到这里,那么问题来了,12个月社保,你按时交了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在入职的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每月按时缴纳费用。个人需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工资中代扣。所以,对于在职职工来说,社保是不需要本人操心的。
 
但是,按照新购房限制来说,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这就说明,社保中断或者不交,是会影响买房的。眼看买房的事情提上日程,岂可因为社保缴纳年限的问题被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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