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隶属于湖南省岳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地处汨水、罗水上游,汨罗江自东向西贯穿全境,东与江西省修水县、铜鼓县交界,北与湖北省通城县、湖南省岳阳县相连,南与浏阳市接壤,西与长沙县、汨罗市毗邻。 平江县境,春秋时属楚国附庸罗子国。 秦朝,置罗子国为罗县,平江县境属罗县。 汉朝末年,析罗县东部置汉昌县,治今平江县东南金铺观。 三国时,吴国改汉昌县为吴昌县。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吴昌县省入罗县。 唐朝初,省罗县入湘阴县;神龙二年(706年),析湘阴县东境于故吴昌城置昌江县。 后唐同光元年(923年),为避唐庄宗祖父李国昌讳,以县治周围地势平坦,江水至此平静无波,改称平江县,沿用至今。 建国后,平江县先后隶属于长沙专署、湘潭专署、岳阳专署、岳阳地区、 1986年1月27日,撤销岳阳地区,将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汨罗市、平江县划归岳阳市管辖。 2015年9月,平江县成为湖南国土资源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 平江县总面积4125平方公里,辖27个乡镇、1个省级工业园和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人口110万人。 平江县历史悠久,建县历史1800多年,是湘楚文化源头之一,被誉为“蓝墨水的上游” ,有“中华诗词之乡”的美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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