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黄湾镇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查《关于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的报告》并作出了同意总体规划修编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黄湾镇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决定》。市委副书记沈雨祥到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关于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的报告》,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主要内容为尖山新区东南角环境设置用地,一是增设海宁绿能环保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滨海路以北、六平路以东、安江路以南、祥虹路以西区块,用地约200亩;二是调整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建设用地,由原污水处理厂东侧区块调整至位于金牛路西南、祥虹路以东、安江路以南的西侧区块,新增用地约100亩。同时审议了《关于开展黄湾镇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决定》(草案)。 代表们分组讨论、审议《关于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的报告》,《关于开展黄湾镇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决定》(草案)。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两项决定。黄湾镇人大开展镇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是巩固深化规范化建设成果,使人大工作更具操作性、更有精准度、提高实效性,也是海宁市在推行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先行试点,也具有里程碑意义。 镇(区)党委书记董国平讲话,对工作提出要求。对镇人大作出的决定要有充分具体的认识、要有灵活广泛的宣传、要有精准有力的监督。全镇(区)上下要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朝着打造成为“海宁东部现代化滨江新城和创新智造高地、生态宜居福地”这一目标,开创新征程、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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