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定额应用的有关问题的规定(知道它提高一个台阶)

 世昌崇文 2018-06-03

一、签证工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向承包人借用工人,完成属于发包人自行负责的工程,以及施工前期属于发包人负责的准备工作而交由承包人代行完成的用工签认证明。建筑安装工程的签证工为150元/工日;装饰、装修工程的签证工为168元/工日,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二、有害气体保健津贴

承包人在有毒害气体的环境进行施工时,发放给现场施工的职工的保健性津贴。有害气体保健津贴,原则上按专业定额计算,无规定时可比照建设单位职工享有的保健津贴标准、实际施工出勤的工日数计算,列入工程结算。所计算的保健津贴费用,只计取税金。

三、停窝工损失费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入现场后,由于设计单位或发包人责任造成停窝工损失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机械在停窝工期间的停滞费和现场工人在停窝工期间的工资以及周转性材料的维护和摊销费。

(一)施工机械停窝工损失费

定额中机械台班的停滞费×停滞台班量。

(二)工人停窝工损失费

1.停窝工人工费=定额人工单价(元)×停窝工总工日数。

2.停窝工管理费=停窝工人工费×20%。

(三)周转性材料的停窝工损失费

按实结算。

按上述(一)、(二)、(三)项规定计算的停窝工损失费总和,只计取税金。其中,机械停滞台班量和工人停窝工总工日数,均应扣除法定节、假日。

四、返工损失费

由于设计单位或发包人的责任发生的返工损失费用,由设计单位或发包人负责。

五、赶工措施费

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施工工期少于合理工期,承包人为满足工期的要求而采取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赶工措施费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六、工期延误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延误赔偿费应列入竣工结算,并在结算价款中扣除。

七、不可抗力增加费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及费用的增加,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的范围如下:

发包人: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害造成的损失费用,本单位人员伤亡的费用,停工期间承包人留在施工现场必要的管理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工程清理、修复的费用。

承包人:本单位人员伤亡的费用,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的费用。

八、施工现场耗用水、电费

原则上承包人进入现场后应单独设置水、电表,分户结算。如承包人直接使用发包人水、电的,其费用应返还给发包人。具体返还方法和金额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九、生活用水、电费用

按承包人在现场的月平均人数计算,耗用量按每人每月用水1m3,用电1kW·h计算费用,向发包人返还结算,承包人自设水、电表的,不再返还。

十、暂列金额

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按本定额估算。

十一、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单价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材料的暂估价应当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指导价或参照材料市场价格估算;

2.专业工程的暂估价应当分不同专业按照相关计价规定估算。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量清单中明确其费用金额的组成。

十二、计日工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单位工程费的2%以内估算,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的数量。

十三、总承包服务费

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对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协调服务所需费用;

2.配合发包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发生的材料保管等相关服务费用;

3.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费用。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按照本定额执行。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管理和协调时,总承包单位可按分包工程造价的1%~3%向建设单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要求对专业工程进行管理和协调,同时提供配合服务时,总承包单位可按分包工程造价的2%~5%向建设单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十四、风险费用

是指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按照本定额执行。

十五、劳务分包工程

是指工程承包中只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任何材料和机械的供应。

定额应用的有关问题的规定(知道它提高一个台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